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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师大断头案,我们希望大家相信一件事....

 大师兄666999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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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被媒体曝光的发生在四川师范大学的一名学生被其一名室友残忍杀害的案子,目前随着凶手家属抛出了凶手患有“精神病”的说法,以及死者家属在网上的控诉,仍在持续发酵。
 
其中,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凶手在犯下如此残忍的罪行后,会不会仅仅因为曾经患过“精神病”,就能脱罪呢?

对于这个大家最关心的疑问,耿直哥搜集了一些资料:


1
从法律上来说,我国刑诉法规定,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都有权申请做“精神病”鉴定,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一项权利。
 
但是,这绝不代表法官在审理此案时,就会因此给他们判无罪!——因为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只有当“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犯案时,而且还要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才不负刑事责任。
 
换言之,如果一个凶犯有精神病,但他犯案时的神志是完全清醒的,而不是那种“见谁砍谁”的发狂状态,那么他仍然必须负全责。而如果他犯案时神志是部分清醒的,也只会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减刑”。
 
所以,“精神病”并不是“免死牌”。

▲事发的东苑二幢学生宿舍。

2
再回到川师大这起案件中,目前根据警方通报和媒体报道,凶手滕某是在与被害者芦某某发生矛盾的次日,先去超市买了刀,之后才作案。作案前,他还曾为是否杀人而纠结过。而在他作案后,又主动让同学去报警...
 
恰恰是这一系列看起来像是“有预谋”的行为,导致了在滕某的家长称滕某有“精神病”后,舆论反应会如此强烈。
 
目前,对于滕某杀人时是否处于“失控”或“部分失控”状态的精神鉴定还在进行中,但耿直哥希望大家可以相信我们的法律和法院。
 

毕竟,复旦投毒杀人案的那个凶手林森浩,曾经表示自己作案时有“精神病”,但最终通过公正的鉴定,法院认定他杀人时“没病”,并判处了他死刑。



林森浩
 
但耿直哥同时要说明的是,我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证明法院会公正依法断案,但绝不能因为林森浩被判没病,就认为滕某肯定也没病。一切要看法律认定的证据!

▲入学军训时,滕刚(左)和芦海清的合影。

3
说起相信法律,耿直哥还希望死者的家属可以稍微冷静一点,不要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我这么说,是因为过去几天,一位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为了争取舆论支持、向凶手一方施压,在网上控诉了死者被残杀的惨状,其中竟将死者被断头的照片发了出来。
 

耿直哥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更理解他们看到凶手一方拿出“精神病”的说法时心中的愤怒。但是,请不要再把死者被断头的惨状发到网上,因为那确实是对死者遗体和尊严的一种不尊重。警方禁止你们把这种照片发到网上,也并没有任何错误。


死者亲属曾在网上发布的死者被斩首的照片


本来,耿直哥是想等“精神病”的鉴定有结果后再介入媒体已经广泛报道的川师大杀人案,但鉴于有很多网友希望我们也说两句,那么我想表达的观点是,就像复旦投毒案一样,川师大杀人案这样一个获得全国媒体广泛关注的案子,其中必然不会存在什么黑幕。
 
所以,我希望大家在持续关注此案的同时,多看证据,多看法律,并相信法庭。因为不论此案最终的结果是什么,一个负责的判决,一定会建立在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而不是“阴谋论”或“情绪”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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