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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香村商标之争重燃战火

 苏迷 2016-04-25
稻香村商标之争重燃战火
苏稻将对北稻商标提出无效申请
  苏报讯(记者 尤薇)“我们将对北京稻香村商标提出无效申请。”昨天,刚从北京回苏的苏州稻香村董事长沈根富表示,苏州稻香村集团4月20日在北京举办发布会,正式宣布将对北京稻香村在第30大类上的“稻香村”商标以及“北京稻香村”商标提出商标无效申请。
  据了解,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的商标大战,已持续10年。2013年12月,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本报2013年12月12日A13版《“稻香村”商标上法庭》《老字号商标缘何成了“唐僧肉”》,2014年5月17日A04版《苏州稻香村将向最高法院申诉》等,进行跟踪报道。
  “稻香村”商标战火再起,源起于北京一位消费者“错买”苏州稻香村糕点,北稻于今年3月底召开媒体沟通会,表示已就苏稻商标侵权行为提起诉讼。据网上信息,2015年9月开始,北稻就苏稻商标侵权行为已分别提起四起民事诉讼,北稻提出索赔近4000万元。据沈根富介绍,北稻于2008年申请在糕点类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在初次申请未被通过后,北稻继续于2010年申请注册,最终于2015年成功注册了“北京稻香村”商标。此次北稻向苏稻提起诉讼,以拥有“北京稻香村”商标为由,要求苏稻不得使用手写体“稻香村”,如要使用则需加上“苏州”以示区别。
  沈根富认为,苏稻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据他介绍,起源于1773年的苏州稻香村,作为南派糕点的代表,从苏州发展到南京、上海等地,诞生了第二代稻香村。又传到保定、北京,诞生了第三代稻香村,北京分号即为北稻公司的前身。1982年、1988年,保定稻香村首先在第30类申请注册“稻香村”商标,2004年苏州与保定稻香村合资,“稻香村”商标转让至苏州稻香村,目前集团已在苏州、北京、山东等建有五个大型现代化食品加工中心,“稻香村”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3年到2008年,苏州稻香村曾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使用“稻香村”商标。苏州稻香村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在已注册的稻香村商标同类商品群组或近似群组注册“北京稻香村”字样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
  “要妥善解决老字号商标争议,需要格局与心胸”,沈根富表示,苏稻和北稻两个行业龙头企业不该以这种方式解决争端,以前两家关系不错,双方有来往交流。“稻香村”是中国糕点的代表性符号之一,人为将其在不同区域进行切割,对品牌的长远发展极为不利,与将老字号稻香村推向全球的长远目标也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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