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上海从今年的世界读书日起,专设【书·读】、【书·听】栏目,每日推送精品新作、经典名著、听书精选的连载,让您方寸之间尽享阅读之美~~ 今天我们要推出的是由九久读书人出品的新书《金翅雀》的 连载,这是是第六篇,希望您喜欢。 在唐娜·塔特的小说中,《金翅雀》这幅画贯穿全书,就像一段强有力的和弦,经常变调,但从未消逝。主人公西奥在麻烦不断的成长岁月里,一直带着这幅画。它是西奥的奖品、愧疚和负担。这个“迷人的孤独的小俘虏被拴在栖木上”。西奥也被拴住了,被拴在这幅画上,被拴在对母亲的记忆上,被拴在坚信艺术终究会以某种方式带着我们超越自己的信念上。 “这幅画,”西奥说,“是静止点,勾连住一切:梦想与征兆,过去与未来,幸运与不幸。”Young Man holding a Skull,Frans Hals, 1626-28 她把好多画(第四次看到的银质酒杯或死去的农夫)忽略,毫不犹豫地走到另外一些画跟前“这就是哈尔斯的画了。他有时尽画一些老套的题材,酒鬼和村姑什么的,不过他一旦来了兴致,就能画出让人兴味盎然的作品。他下笔粗疏,并不讲究什么精确性,他用的是湿画法,一笔接一笔,速度相当快。那些人物的脸和手——描绘得相当细致,他知道这些部分最能吸引人们的目光,不过你瞧他们的衣服——那么肥,画得几乎有些潦草。瞧这笔法,多么洒脱,多么现代!”我们在哈尔斯的一幅肖像画跟前花了些时间,画上是一个手拿骷髅的少年。“别生气,西奥,不过你觉得他看起来像谁?像不像某个,”她拽了拽我的头发梢,“应该理发的人呢?”我们还看了哈尔斯画的两大幅赴宴官员的肖像,她说这两幅画非常非常有名,对伦勃朗影响很大。“梵高也很喜欢哈尔斯的画。他写过这样的话:弗兰斯·哈尔斯运用的黑色不下二十九种!要不就是二十七种?” 《圣亚德里安射击手连军官之宴》弗兰斯·哈尔斯,1627The Banquet of the Officers of the St Adrian MilitiaCompany in 1627,Frans Hals, 1627《圣乔治市民警卫队官员之宴》,弗兰斯·哈尔斯,1616The Banquet of the Officers of the St George MilitiaCompany in 1616,Frans Hals, 1616 我浑浑噩噩地跟在她后面,浑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见她看得那么入神,我心里也高兴,显然她也对时间的流逝浑然不觉。半小时恐怕已经到了,不过我还是想陪她一起逛下去,想分散她的注意力。我有些孩子气地希望,时间能悄悄溜走,让我们俩错过见校长的时间。 “现在该看伦勃朗了,”母亲说,“人们都说,这幅画画的是理性和启蒙、科学的黎明什么的。不过在我看来,诡异的是,他们的举止那样端庄有礼,他们围在停尸台周围,就像围着鸡尾酒会的餐台。不过,”她用手指了指,“看到后面那两个神情迷惑的家伙了吗?他们没望着尸体——他们正望着我们。你和我。他们好像看到我们站在他们对面似的——他们好像看到了两个来自未来的人,惊呆了。‘你们在这里干吗?’画得十分写实。不过话说回来,”她用手指凌空描摹着那具尸体的线条,“这具尸体的画法很不寻常,你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它散发着古怪的光亮,看到没有?简直有些解剖外星人的感觉。看到没?尸体照亮了俯视它的那些人的面孔。尸体本身好像会发光。伦勃朗把尸体画得这样显眼,是想让我们多留意它——让我们觉得它非常醒目。看这里,”她指着那只被剥了皮的手,“看伦勃朗是怎样让人注意这只手的,他把手画得这么大,跟身体的其他部分完全不成比例。他甚至把手画反了,大拇指的方向错了,看到了吗?这可不是什么失误。这只手的皮肤已经剥掉了——我们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感觉很不对劲——他把拇指画反了,让这只手看起来越发不对劲了。我们感觉这只手不对劲,觉得确实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但说不清哪里不对劲。这一手实在高明。” 我们站在一帮亚裔游客身后,隔着这么多脑袋,我几乎看不见画。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看到了那个女孩。 她也看到了我。我们穿过一条条画廊时一直打量着对方。我说不清她身上什么地方吸引了我,因为她比我还小,样子有点特别——跟我平时迷恋的女孩截然不同,我平时迷恋的是在走廊里面露不屑、跟大个子男生约会的冷美人。这姑娘长着鲜艳的红发,动作轻盈,脸上流露出精明、顽皮和怪异的神情,眼睛的颜色颇为特别,是接近蜜金色的那种棕色。她瘦骨嶙峋,身材几乎可以用平板来形容,但她有令我怦然心动的地方。她摇晃着、敲打着一个破旧的装长笛的盒子——莫非是个城里的孩子,正要去上音乐课?未必,我心想,跟着母亲走进下一条画廊,在女孩身后转来转去。她的衣着未免有点太过普通和土气,她也许是游客。不过从她的举止看来,她比我认识的大多数女孩都更自信;她从我身边走过时,投来狡黠而沉静的目光,这令我更加疯狂。 我跟在母亲身后,但并没用心听她讲话。她突然在一幅画前停住脚步,我差点撞到她身上。 “哦,抱歉——”她说,她没有看我,只是往后退一步,腾出地方。她的脸庞宛如被灯光照亮一般。 我朝母亲那边探出头去,装出专心聆听的样子,同时眼睛又向那个女孩瞄去。陪在她身边的是一位样子有些滑稽的白发老者,从他脸上的精明劲儿看,他可能是女孩的亲人,没准儿是她的爷爷。老者穿着斜方格纹外套和形状又长又窄、像玻璃般闪亮的系带鞋。他双眼挨得挺近,鹰钩鼻,走路一瘸一拐。其实他全身都往一侧倾斜,双肩一边高一边低。他的驼背再明显一点儿,别人就会说他是罗锅。不过他身上不乏优雅之处。从他在女孩身边跛足前行的那副和善而逗趣的样子看,他显然也很喜欢那女孩。他落脚非常小心,脑袋始终偏向女孩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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