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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用法规范

 杏坛归客 2016-04-29

 

一、夏历月日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8月15,圆月当空。天上月圆,地上人圆。让我们为团圆举杯……

“8月15”应为“八月十五”。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为了准确地反映历史面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均应使用汉字。“八月十五”即中秋节,这是按夏历计算的,故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大年三十”当然也不能写成“大年30”。同样,按照这条规定,“丁丑年三月十二日”,这是中国干支纪年,也不能写成“丁丑年3月12日”。

二、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秦文公16年,秦国终于击败了西戎,收复了西戎人占领的周王室的土地。

“秦文公16年”应为“秦文公十六年”。《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中国清代和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均不应与公历混用,也就是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可以按传统体例即用汉字表述,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秦文公十六年(公元前750年)。

三、年份随意缩略

如:早在92年前,此事便已提上议事日程,但提而不决,至今还是八字未见一撇。

“92年前”应为“1992年前”。否则,容易产生歧义,因为“92年前”也可理解为“九十二年前”。《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能简作“九○年”或“90年”。上引“92年前”显然不合这一规定。

四、定型的词或词组中的数字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影片上侵略者长驱直入,一路只见残垣断壁,荒草野径,你怎能不感到8国联军铁蹄的疯狂?怎能不感到这一页历史的沉重?

“8国联军”应为“八国联军”。《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八国联军”是一个定型词组,不是临时组合,因此不能写作“8国联军”。同理,“第三世界”不能写作“第3世界”,“十月革命”不能写作“10月革命”,“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能写作“25 000里长征”……

五、“星期计日”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直到星期2,车还没到,全厂的人都伸长了脖子。

星期计日使用汉字。“星期2”应为“星期二”,因为这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在英语中,“星期二”是一个单词“tuesday”,不是“星期”和“二”的组合。也就是说,“二”是一个语素。《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六、世纪和年代误用汉字

如:①十九世纪末期,一个叫秋田柳吉的人,从大孤来到东京。

②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有声电影兴起,无声电影开始走下坡路。

 

 

数字的规范用法

 


在出版物上出现的各种数字,其用法要符合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

1.除了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等用汉字表示外,凡是可以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得体的地方,特别是当所表示的数目比较精确时,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遇特殊情形,或者为避免歧解,可以灵活变通,但全书体例应相对统一。

2.年份不应简写,如1997年不应简写为“97年”或“九七年”。书稿中应避免出现“今年”“明年”等字样。

3.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多位整数和小数,分节时从小数点起,向左和向右每三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的位置。

4.一个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应避免断开转行。

5.用阿拉伯数字写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

6.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要注意下列用词的概念。

(1)增加为(或增加到)过去的2倍,即过去为1,现在为2;

(2)增加(或增加了)2倍,即过去为1,现在为3;

(3)超额60﹪,即定额为100,现在为160;

(4)降低到60﹪,即过去为100,现在为60;

(5)降低(或降低了)60﹪,即原来为100,现在为40;

(6)为原数的1/5,即原数为5,现在为1,或原数为1,现在为0.20。

应特别注意在表达数字减少时,不宜用倍数,而应采用分数,因为用倍数表示容易引起歧义。 

“十九世纪”应改为“19世纪”,“二十年代”应改为“20年代”。《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以及时、分、秒,均应用阿拉伯数字。

七、数量单位使用不合规范

如: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短短一周内,便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4万3千5百元的捐款……

“4万3千5百元”,可以写作“43 500元”,也可以写作“4.35万元”。《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在非科技出版物中,一般可以“亿”“万”作单位;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 作单位。但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为单位,更不能如上文“万、千、百”同时使用。

八、概数误用阿拉伯数字

如:别看她才7、8岁,还没跨过校门,可那一脸的机灵,实在讨人喜欢。

“7、8岁”应为“七八岁”。《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

九、约数用阿拉伯数字

如:挖了半天,也不过10几斤。芳芳嘟着嘴,挎着篮子沿着小路走了过来。

“10几斤”应为“十几斤”。约数有两种情况:凡是带“几”字的,必须用汉字;其他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则必须视上下文而定,以局部体例的统一为原则,一般情况下,也以用汉字为宜。

十、文学作品误用阿拉伯数字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指出,本标准不适用于文学书刊和重排古籍,因此,文学作品没有特殊需要,是不必把汉字改为阿拉伯数字的。如:“白发三千丈”改为“白发3 000丈”,这只能说是笑话。

十一、“二、两、俩”的区分

现代“二”“两”的用法区别如下:

1.当作数字或在数学中,用“二”不用“两”。

如:“一加一等于二”“一元二次方程”

2.序数、小数、分数中用“二”不用“两”。

如:“第二”“二哥”“零点二”“二分之一”。

3.在一般量词前个位数用“两”不用“二”,多位数中的个位数用“二”不用“两”。

如:“两个人”“去了十二次”“去了两次”。

4.在传统的度量衡单位前,“两”和“二”一般通用,只是在质量单位“两”前用“二”不用“两”。

如:“二(两)尺布”“二两油”(不说“两两油”)。

5.在多位数中,百、十、个位用“二”,千位以上多用“两”,但首位以后的百、千、万前多用“二”。

如:“二百二十二”“两千元”“两亿人口”“三万二千二百人”

“俩”读“li?”时,《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解释有两层意思,一为表示两个,如:“你俩,我俩,他俩”;二为表示概数“不多,几个”的意思,如:“就这俩人”,“有俩钱”……但“俩”字后不能跟“个”字或其他量词。

2008-01-28  选自《语文世界》2007年增刊


 

数字与民国纪年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通电各省,以黄帝纪年四六○九年十一月十三日(1912年 1月1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中华民国纪年是公历纪年。因此,民国纪年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16年(1927年)11月24日。如果民国纪年后面的月日采用的是农历,月和日要用汉字数码。如:民国16年腊月初十(1928年1月2日 )。但应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采用公元纪年,出版物上出现民国纪年,应限于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 年)之前。

2007-07-10  摘自于根元主编《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语文出版社1999年版
 

 


数字用法常见错误

 


一 文学作品误用阿拉伯数字:
例:郭敬明博客中标题为蒸桑拿才是正经事:我也瞬间就满了18岁……(你吐什么你!我写这最后一句我也要顶住很大的心理压力好伐?!>_<)。
18岁应改成汉字的十八岁。重排古籍,出版文学书刊等,仍要依照传统体例。文学作品没有特殊需要,是不必把汉字改成阿拉伯数字的。

二 星期几误用阿拉伯数字:
例:知道星期2,车还没到,全厂的人都伸长了脖子。
星期2应改为星期二。国家标准规定:作为语素文字,必须用汉字。

三 夏历月日误用阿拉伯数字:
例:韩寒博客中标题为梦:年初5要去日本,车队的轮胎赞助商邀请的游玩,从内心里,我真是非常不愿意去。车队说要去。
年初5应改为年初五。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为了准确的反映历史面貌,国家标准规定:凡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均用汉字。

四 清代以前历史纪年误用阿拉伯数字:
例:嘉庆8年,一年鞭法正在推广,税制大为简化。
嘉庆8年应改为嘉庆八年。嘉庆是明代皇帝的年号

五 年份随意缩略:
例:李承鹏博客中标题为爱情小说《你是我的敌人》:
小说真正起笔与05年11月,讲述的是藏汉姑娘的故事,具体细节均取自真实场景,全文主题表现为“爱是一种伤害”,写作手法体现笔法犀利以外的又一个风格——细腻、凄婉。
试行明确规定:年份不能随意简写。

六 定型的词和词组中的数字误用阿拉伯数字:
例:8国联军,8面来风。

七 世纪和年代误用汉字:
例:袁立博客中标题为.:起床,每一秒都在煎熬,睡不着。
国家标准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以及时,分,秒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八 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多位数断开或移行:

九 数量单位运用不合规范:
例:董路博客中标题为孙祥欧冠处子秀秀出了什么?:3万5千名现场观众和万里之外电视机前万千中国球迷共同见证了一个中国足球的历史时刻——随着孙祥的替补出场,中国球员终于第一次登上了欧洲冠军联赛的殿堂。
3万5千名应该写作35000名或3.5万名
十 概数误用阿拉伯数字:
例:徐静雷博客中标题为日记2007年02月05日:天气热了,春天来了,我又感冒了,拍戏的地方尘土飞扬,连续好多天,每天只睡3、4个小时。
3和4应改为三和四。

十一 约数误用阿拉伯数字:
例:潘石屹的博客中标题为不要拖欠农民工一分钱:年关将至,在我们的工地上工作的工人超过7000人,这其中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大家辛勤劳动了一年,家里的亲人也盼望着他们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
7000人应该改为7千人。

十二 竖排文字误用阿拉伯数字:
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上述的错误真的随处可见,希望大家引此为界。


 

出版物数字用法错误例析


一、夏历月日误用阿拉伯数字

  " 8 月 15 ,圆月当空。天上月圆,地上人圆。让我们为新人举杯……"

  " 8 月 15 " 应为"八月十五"。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为了准确地反映历史面貌,《国家标准》规定:凡中国干支纪年和夏历月日,均应使用汉字。"八月十五"即中秋节,这是按夏历计算的,故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大年三 十" 当然也不能写成"大年 30 " .同样,按照这条规定,"丁丑年三月十二日",这是中国干支纪年,也不写成"丁丑年 3 月 12 日"。

  二、清代以前历史纪年误用阿拉伯数字

  "嘉靖 8 年,一条鞭法正在推广,税制大为简化。"

  "嘉靖 8 年"应为"嘉靖八年"。"嘉靖"是明代皇帝的年号。《国家标准》规定,凡中国清代和以前的历史纪年、中国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均不应与公历混用,也就是说不能用阿拉伯数字;可以按传统体例即用汉字表述,并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如嘉靖八年(公元 1529 年)。

  三、年份随意缩略

  "早在 92 年前,此事便已提上议事日程,但议而不决,至今还是八字未见一撇。"

  " 92 年前"应为" 1992 年前",否则,容易产生歧义,因为" 92 年前"也可理解为"九十二年前"。《试行规定》曾明确指出:"年份不能简写。如 1980 年不能写作 80 年, 1950 年~ 1980 年不能写作 1950 年~ 80 年。"《国家标准》稍稍表现出一点弹性,加了"一般"两字:"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 1990 年不能简作'九○年'或' 90 年'."但两者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上引" 92 年前"显然不合这一规定。

  四、定型的词或词组中的数字误用阿拉伯数字

  "影片上侵略者长驱直入,一路只见残垣断壁,荒草野径,你怎能不感到 8 国联军铁蹄的疯狂?怎能不感到这一页历史的沉重?"

  " 8 国联军"应为"八国联军"。《国家标准》规定,凡是已经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都必须用汉字。"八国联军"是一个定型词组,不是临时组合,因此不能写作" 8 国联军"。同理,"第三世界"不能写作"第 3 世界","十月革命"不能写作" 10 月革命","二万五千里长征"不能写作" 25000 里长征"……有人说按规定"五十步笑百步"要写成" 50 步笑 100 步",这如果不是故事杜撰,一定是对有关规定极不了解所致。

  五、星期几误用阿拉伯数字

  "直到星期 2 ,车还没到,全厂的人都伸长了脖子。"

  《试行规定》和《国家标准》都明确规定:星期几一律用汉字。"星期 2 " 应为"星期二",因为这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在英语中,"星期二"便是一个单词" Tuesday ",不是"星期"和"二"的组合。也就是说,"二"是一个语素。《国家标准》规定:"作为语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六、世纪和年代误用汉字

  "十九世纪末期,一个叫秋田柳吉的人,从大阪来到东京。"

  "本世纪二十年代初,有声电影兴起,无声电影开始走下坡路。"

  "十九世纪"应改为" 19 世纪","二十年代"应改为" 20 年代"。根据《国家标准》,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以及时、分、秒,这是一完整的时间系列,均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能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世纪和年代又用汉字。同一系列,两样书写,这是不符合数字使用要协调、得体的规定的。

  七、数量单位运用不合规范

  "一人有难,八方支援,短短一周内,便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 4 万 3 千 5 百元的捐款……"

  " 4 万 3 千 5 百元",可以写作" 43500 元",也可写作" 4.35 万元",但写作" 4 万 3 千 5 百元"是不合规范的。《国家标准》规定:在非科技出版物中,为了便于读数或移行,可以"亿""万"作单位,数值特别大的,还可"亿、万"同时使用;但一般情况下,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为单位,更不能如上引文字"万、千、百"同时使用。

  八、概数误用阿拉伯数字

  "别看她才 7 、 8 岁,还没跨进校门,可那一脸的机灵,实在讨人喜欢。"

  " 7 、 8 岁"应为"七八岁"。《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的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也不得用顿号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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