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第二批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介绍了十大案例的有关情况。 案例涉及环保机关履行噪声污染监督管理职责、环保机关依法履职、迁址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知情权和参与权保障、农业养殖污染、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收集运输废物义务,饮用水水源保护、高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合理性以及环保公益诉讼。 贺小荣介绍,2014年1月到2015年11月,人民法院受理的环保案件有4万多起,其中污染物排放相关案件较多。 贺小荣说,自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共受理12件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审结3件。 此次公布的案例是继2014年12月19日首次公布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之后的第二批案例。(编辑:王亦君) 责编:朱宏利 |
|
来自: 老子搞不懂了 > 《法院裁判规则与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