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是一种逻辑性极强的语言 英语的逻辑性太强了,并且一定要在其语言形式上表现出来,我们中国人可要仔细看,才有可能看得出来的。不信你看看,汉语可不是这样。前面,我已说过,英语the有表示整体的意义。 Alexander Graham Bell invented the telephone in 1876. 亚历山大·格雷汉母·贝尔于1876年发明了电话。 The tiger is in danger of becoming extinct. 老虎有绝种的危险。 以上两句不是想说一个电话,或者说是其中的一个,老虎也是如此,他是想说全部的老虎。换句说,以上它不是要说明每一个人和东西的情况,而是说整个类属,这种情况是不能用不定冠词a的,而要用定冠词the的(此时多与“发明”、“绝种”这样的意义相联系)。 我估计,西方其它国家的语言,也许也是这样的。可能就是中国的汉语,才在说话人的心里,我指这种逻辑性,科学性。可是什么都在你心里,那谁知道呀。 哈哈,所以我同意,汉语不利于中国出更多更好的科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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