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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是否是个人的私事?

 昵称27427779 2016-05-02

最近武汉政治少年黄艺博同学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有人就说,在成年世界里这样围观一个少年儿童不好,再说,人家愿意怎样教育孩子是他个人的私事,用得着你们这样吵吵闹闹吗?

 

先说黄艺博同学的事情是不是值得关注。其实,黄艺博事件的出现首先是他们家庭造就的。那些照片,那些成为新闻报道的东西,其实是很想公开让更多人知道的,据说黄艺博同学的父亲就是一个新闻单位的处级干部,并且是记者站的站长,那些新闻视频与图片大多是出自其父亲之手。可能不如人愿的是,知道后人们会怎样评论,可能有点出乎当事人(其父母)意料之外的。本来想增加美誉度,结果,反而因为评论的负面效应而变成了恶名度。这可能是始料不及的。一些人可能没有想到人们会这样来评论当今被主流意识看好的一个政治少年。

 

再说,家庭教育是否是个人的私事?是不是每个父母爱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就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这样的想法相信是有大量人存在的。这后面其实隐藏了什么样的观念呢?其实就是骨子里仍然认为孩子是他们父母的私有财产,因此,爱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可是,这样的思想观念已经严重落后于时代了。只有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才会有这样的观念。那时,主张“父为子纲”,因此“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那时父母以不孝的名义打死自己的亲生子女是不用顶罪的,而且还会被人叫好。现在,中国的法律也已经规定了,父母对自己的子女有抚育权、监护权、教育权(当父母是有责任行为能力的人的时候)。但是,这并不是说,父母因此就可以对自己的子女想怎样教就怎样教,法律就不允许父母教唆子女去做犯罪的事情。


即使不是这样极端,在具体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的事情上,仍然有值得探讨的广大空间。家庭教育,其实应该说是公共领域。因为家庭教育担负着将自己的孩子以怎样的面目走进社会的重责。不良的家庭培养出来的不良孩子,也终究是要以一个公民的身份走进社会,走进公共领域的。因此,家庭教育也存在着一个正当性合法性的问题。如果家庭教育就完全是私人的空间与领域,那么,那么多探讨家庭的书籍与研究课题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因此,家庭教育也首先必须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特别是《教育法》与《未成年保护法》以及《国际儿童公约》,都是我们家庭教育必须遵守的规则。


涉及伦理、价值与方法的问题也很值得探讨。是否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标准?我以为是的。这个普遍适用的家庭教育标准就社会而言,当然首先要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社会层面上,要符合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家庭教育不能够允许父母教自己的孩子做鸡鸣狗盗之类的事情。其次,在儿童方面而言,要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要符合儿童的自然天性,保护孩子的童年,不能够乱来。


那么,黄艺博同学的父母是否可以从小教育自己的孩子追求权力,关注政治,成为人上人?当然从法律上应该是没有问题。但是,从儿童身心健康来说肯定是有问题的。就目标能否实现来说当然是另一回事,但是,政治天然是与儿童的童贞童趣是相离的。而且在现代社会里,那种动辄想做人上人,想居高临下统治他人的想法是有害的。家庭教育先要教育孩子做一个人中人,先融入社会,学会自食其力,学会与他人和平、平等相处,无论是一个平凡人,还是一个杰出的人的成长,都应该先从这里入手。即使是政治人物,也是先学会与他人平等相处,学会尊重他人,学会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荣辱得失。如果,在这些方面完全被忽略,而硬要从小就培养他的圣人与帝王情结,这肯定是违背世界潮流的。一些父母望子成龙心切,不经意之间其实可能就毁了自己的孩子。“五道杠”的标志为什么会那么刺目?

 

因为,说白了,这样人为地给孩子分成三六九等,而不尊重具体的个体生命的做法是对少年儿童的一种毒害。黄艺博同学的家庭教育肯定是有问题的,不过,这也是某种不恰当的宣传与传统等级价值观念合谋的结果。家庭是孩子人生教育的第一站,家庭,学校与社会联合才造就了一个完整的教育。如果三者合谋,要打造一个坏教育,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一道杠、二道杠、三道杠、四道杠、五道杠、少先队、红领巾这些世界上已经绝少看见的东西,正是残存的教育毒素,正在危害着中国千家万户的儿童。在这样的前提下,关注儿童,救救孩子并不过时。

 

这并不是将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拯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圣人情结,而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的事情。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如果在明显受到某种毒害的时候,作为成年人难道没有去救的责任与义务吗?

 

201151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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