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舒律师现任湖南天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兼房地产法务中心主任。
法律硕士、经济学硕士、文学学士; 国家高级律师职称;湖南文理学院客座法学教授;常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劳动经济师资格、劳动仲裁员资格。 吕舒律师从业以来经办了农行江北支行与中行沅江支行巨额资金拆借纠纷案,建行常德分行与德海集团、泓鑫控股公司等借款担保纠纷案,张君“9·1”特大抢劫银行运钞车“中国第一刑案”,常德一中“11·11”特大投毒案,安乡杨长秀特大跨国贩毒系列案,宋芳因阑尾手术被割卵巢诉第三医院医疗纠纷案,张吉妹高洪救人被索赔巨款案及《常德日报》因报道此案被诉名誉侵权案等在全国、省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已发表的主要论文有《律师介入盘活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理经验及对策》(2000年律师业务研讨会入选论文)、《论悬酬与赏令》(2001年4月号《湖南律师》杂志发表)、《企业介入、主动出去、灵活多变、依法处理国有企业存量资产问题》(2000年3月号《湖南律师》杂志发表)等。 吕舒律师现执业的湖南天迪律师事务所系1956年成立的常德市首家律师事务所。该所执业背景深厚,执业风气清正。吕舒律师现为该所业务负责人,负责该所业务拓展、指导及房地产法务,学识渊广,擅于操办疑难复杂大要案,敬业守操,业精力强,为司法界所广泛认同和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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