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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分类

 田牧 2016-05-05

  草书分类

  草书原有的章草和今草的分类方法,还是汉末的分类方法。今草的今,是时间概念,用到今天,时间已千年。后来逐渐不用今草的叫法。新的分类叫法,大致有三种。

  第一种是四类法。把草书分为四类:

  一、章草。章草是最早的草书。在艺术和技术形态方面最为古老,也较为规范。

  二、小草。是为书写方便,主要是在楷书基础上,变易而来的,也称行草。章法布局以单字为主。这种草书可以用于书稿信函,或用于题榜。属于实用性书体,有较严格的规范性,较容易识别。书写方面,笔画形态方面比楷书具有更大的省略性或简化性,增强了通畅流便的审美效果,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因而用处极广,从二王一直绵延至今。

  三、大草。汉末产生的今草,也称独草。是在章草基础上因革损益而来。笔画形态更加简化流便顺畅,书写更加随意放纵,趋向个性化。章法以单字为主,但也可以单字互相连接。这种书体已经不大适应实用性需要,更多地追求艺术效果,成为艺术化书体。在辨识方面一般有难度,有的需要译文。现代人很多喜欢大草。

  四、狂草狂草是最具艺术化、个性化和创造性的草书。狂草是在基本遵守草书字法基础上,强烈追求变化性和夸张性的书体。结构肢解,笔画形态不仅有简化,也有变形和增生,个性得以充分张扬,个性化成为主要的原则。

  三类法有两种,都把行草排除在外,但内容大致相同,叫法稍有区别。一种是把狂草称为大草。分为一是章草,二是小草,指字字独立的草书,三是大草或狂草,指字间勾连的草书。另一种是除了排除行草之外,同时把狂草单列。分为一是章草,二是草书,三是狂草。

  二类法只把章草单列,其它则不细分,笼统地称为草书。一是章草,二是草书。

  如果从规范化的要求来分类,二类法这种大类划分法,有其合理之处。其一不仅废弃今草的叫法,还废弃大小草的叫法,因为大小草之间没有绝然的界限。其二由于行草又可称为行书,因此也可排除,或者只作为草书的亚种。其三狂草虽然有其特点,毕竟还是草书,与非狂草的草书间也难以有明显的区分,因而也不必单列,或者也可以作为草书的亚种。这样一来,分为章草和草书两大类,把章草单列,没有概念上的混乱。除了章草,其它草书都可统称草书。把行草与狂草作为草书的亚种,归类称为草书,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至于章草,是有独立性的,历史习惯上已经长期被称为草书的一个类,继续这样称呼为草书的一个类也可以,而把它与草书并列与草书相区别也是可以的。

  近常见隶书笔法中带草笔飘逸之体,谓隶草,有些像章草,这与平时善写隶书精熟有关,故书隶草能独树风格。也是书写表演的一种手法。

  大草”是现代书家中最常见的,它的特点是点划结体,使转和用笔,多为从古到今各书家中的结体演变成自己风格,王羲之书体中学一些,王铎法帖中取一些,祝允明、孙过庭等等历代名家中取其长处,集自己之品貌,任意发挥,洒脱自如,这种写法和今草相似,但是现代书家如果传统的基础与功力不够,容易误入歧途,从而点划之间缺乏联系与呼应,进一步导致字间结构不稳,行气不畅通、章法杂乱。所以该写法不轻易提倡。

  行草有“草行”之说,书体中带有许多楷法,即近于草书的行书。笔法比较流动,清朝刘熙载《书概》云:行书有“真行”、有“草行”。“真行”近似真书而纵于真,“草行”近于草书而敛于草。唐朝张怀《书》云: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故有此别论。

  郑板桥善六分半书,是书法中的一种字体,是成份较多的一种“杂体”,郑板桥集篆、隶、行楷八分于一炉,意在八分和篆、隶、行楷之间,故自称“六分半书”。清朝蒋士铨赞郑板桥书法云:板桥作字如写兰,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桥写兰如作字,秀叶疏花见姿致。这是说郑板桥的隶楷参半成六分半书,笔法中间以画法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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