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学校
1、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的镇(街、园区),就近免试入学。市属学校招生由市教育局负责。其中:
小学一年级,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学区范围,就近免试入学;
初中一年级,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免试升学。如辖区内有两所或以上公办初中学校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分片入学”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
非起始年级插班入学,由户籍学生向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当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最新的积分入学政策有比较大的调整,具体积分入学政策变化详见:《不是东莞户口,孩子如何读公校?东莞积分入学政策大调整!》
(3)优惠政策群体。按照优惠政策群体相对应的优惠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执行。
(4)特殊群体
A.适用对象
a.具有本市户籍,需要在本市非户籍地镇街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b.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未入户),需要在父或母的户籍地镇街入学;
c.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未入户),需要在父或母的户籍地外其他镇街入学。
B.适用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C.入学办法:按照“二级办学”教育管理体制,由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学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条件和要求。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制定入学办法。
(二)民办学校
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入学对象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19所民办学校2016年小升初面谈时间
每年的小升初面谈,无论家长还是学生,都是像“打仗”一样,很多学校竞争激烈,10几个人中只能录取一个。今年肯定也不例外,目前19所民办学校的小升初面谈时间已经公布了,家长们快看看要去哪些学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