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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采购

 健智 2016-05-08

联合采购是一个可以节约纳税资金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一个可替代传统独立采购流程的采购方式。然而,与其它通用工具相比,也许它并不能适用于所有情况。当明确了联合采购的合理运用方式以及使用范围后,它就可以满足特殊的需求并体现其全部价值。

 

那么,什么是联合采购呢?《NIGP采购专业术语辞典》对其的定义为:“整合两家及以上公共实体的采购需求,获取由采购量、交付与供应链方面的优势所带来的最优价格并降低管理时间与成本。”

 

NIGP支持联合采购的应用,主张联合采购的实践应当建立在对其多种模式、审慎的评估与给予代理机构最佳支持的采购方法论的彻底认知上。在此文中,NIGP介绍了最佳实践的大致概念,以便读者对联合采购解决方案进行评定与运用;同时,本文也强调了采购专员有保证联合采购解决方案符合地方立法、竞争需求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多的考虑到各类参与其中的供应商。

 

联合采购的模式

联合询价模式。采购项目由一家或多家公共实体进行实施或代表,将所有部门的需求标准化并进行整合。所有的参与组织都须事先承诺将会使用这个联合采购合同进行采购。

“搭载”模式。征求一家或多家公共实体的采购要求,其他机构可参与(或者叫做“搭载”),作为奖励,这些机构可以获得合同(来源:国家采购官员协会)。这个方法可适用于一个州或是一个国家的联合采购联盟。此时,可以选择这个采购模式。

第三方整合/代理模式。外部第三方机构成立一个联合采购项目,与一家或多家公共实体进行合作,拟定一份或多份合同以呼吁大部分的潜在用户代理机构,为参与联合采购合同大开方便之门。在第三方的主办下,整合便于识别竞争者、巩固采购市场、推进合同。此时,可以选择这个采购模式。

多重授权计划(MAS)。通过公共实体,特别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提供类似或者可比的商品及服务而其价格不尽相同的供应商授权合同。总之,可以说MAS合同是非竞争性的,或者说并未充满竞争性。当有些合同可供当地政府使用时,公共实体认为MAS的使用可以确保它能够遵守适当的竞争需求。此时,可以选择这个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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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采购的优势及局限性

优势。联合采购是一种战略性寻源的形式,也就是说,集合或整合若干公共实体的采购需求,利用竞争性寻源将购买力最大化。联合采购可以增加附加价值、供应商服务水平以及有利的合同条款。

 

一般来说,大型机关担当着公共团体的领导地位,所有参与的机构实现了减少交易与管理成本,工作量及处理时间。通过整合潜在用户所带来的巨大采购量,联合采购合同为政府采购者提供了在竞争环境下接近优质产品的条件,“最优”价格,同时也可提供有益的交付与合同条款。

 

局限性。联合采购的局限性包括:由于政府机构无法正确预测订货量及交付时间,导致合约价格可能并非最优价;对符合基础合同规范及条款需求的灵活性降低;降低了地方性、规模小或不具优势的供应商的机会;而且由于采购的诱惑或者受品牌知名度的影响,会更少的关注产品是否能够满足真正的需求;最后,采购者会发现如果他们进行独立大型采购项目时,可能会拿到一个比联合采购合同更有利的报价。综上所述,应当在决定使用联合采购合同之前,针对各个项目的不同情况执行市场调查和尽职调查。

 

评估选择

在两家及以上的公共实体确认了一样共需的商品或服务,并已决定通过联合询价的模式来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代理机构会通过询价-评估-授权-签约的管理过程进行实时控制。比起以“搭载”为基础的联合采购,保持对整个过程的控制通常被视为联合采购解决方案(与独立采购一样)的优势。然而,参与联合采购的决策与随之而来的过程都需要一定程度的预先计划与努力。对于一家及以上的代理来说,承诺使用最终合同或许是不切实际的或者繁琐的。如此可见,对公共实体来说,最有利的莫过于轻易参与一个已被授权的好合同。

 

由于搭载使得有效性和价值性得以体现,使得联合采购成为一个相对独立采购更有吸引力的替换选择,而且可以很大程度上解释第三方整合者亦称“联合项目”在国家、区域和地方的兴起。采购专家为了确定项目的运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否符合采购要求以及合同能否传递最大的价值,非常有必要为多个有效项目及合同提供一个有法可循的、精心设计的过程。选择联合采购、搭载式采购还是传统独立采购,需要权衡每种采购模式的效益、风险及劣势。

 

美国联邦政府为一些产品和服务提供了大量的合同,以便国家、区域的联合采购项目进行选择。比如,办公用品和维修、修理服务产品可以采用好几种联合采购合同。其结果就是,公共采购者选择最佳联合采购合同时变得更加复杂了。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代理机构特有的产品使用历史来比较价格,可以缩小特定合同和供应商的“最终入围名单”。

 

评估联合采购项目及合同

 

第1步:内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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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采购需求评估使用独立或整合解决方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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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采购业务的可预测要求;

- 确定人力和预算资金可用来满足哪些要求;

- 分析使用独立询价的所有相关成本;

- 确定人力资源可用来满足正在进行的合同管理要求(如果使用的是单一寻源方式);

- 分析使用联合采购方案的所有相关成本;

- 为采购要求评估联合采购合同的质量、价格、效用因素。

 

第2步:检查联合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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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联合采购项目的商业模式、司法事务类型和商务活动是否符合地方联合采购的法律与政策。

评估一个联合采购项目是否便于应用与申请;正在进行的合同管理和管理实践;定期的项目和/或合同的审计。

确定联合采购合同是否是通过竞争获得授权的。

 

第3步:检查联合采购合同

评估整合式联合采购合同是否适用:

- 比较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联合采购合同是否有效并进行市场调查

分析规格、价格、条款、条件及其他因素,如:

- 合同使用费

- 运输条款

- 当地配送的有效性

- 需求数量及花费的最低值

- 总折扣或回扣

检查联合采购合同与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最佳实践的一致性和对当地风俗、弱势群体、女性、少数民族等方面(SWMBE)的敏感性。

确定需求是否与合同中的实质条款相一致,是否在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需增加任何附加性本地条款和条件,要确保其不会与合同规定的内容发生冲突,包括附录和采购清单都需要通过甲乙双方的审核。

与合作的政府领导机构联系,核实合同的申请及资格

 

第4步:受托责任与合同遵守

定期审核发票以确保价格、规格与联合采购合同一致,注意任何有差异的供应商。

注意代理机构和联合采购项下任何当前供应商的缺陷或合同差异

 

结论

谨慎使用联合采购并了解它的优势与局限性,可使其成为行之有效的采购工具。联合采购不会自动为采购者带来效益,政府实体必须用一套系统的流程来评估每个联合采购项目的价值,不仅仅是每个联合采购合同。比较规格、价格、条款、条件,应该成为决定性的因素。只考虑到己方的利益是有缺陷的。

 

在考虑使用联合采购合同时,采购者应参考《公共采购实践》、《利用联合采购合同进行公共采购,将其作为最佳实践指南。必须执行尽职调查,考虑法律的权威,合同的适用性,以及是否与其他地方性采购需求一致。进一步的可能要考虑合作协议的数量和类型。公共采购者必须使用这个工具来最优化它的属性并且不能错误地认为它是“适用于任何工作的正确工具”。这种方式将会帮助代理认识到联合采购解决方案的全部价值并从其固有的节省资金和提高效率中获益。


注:文章来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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