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天下午,2016年苏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正式出来了。
今年的幼儿园入学年龄是多少? 学区划分什么时候公布? 地段生怎么认定? 积分入学具体怎么实施? 2016年幼儿园、小学入学最重要的四个问题 小班为3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为4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6月4日~6月6日(周六~周一),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 ①有苏州市区户籍需要5种材料
②非苏州市区户籍需要8种材料
5月28日—30日(周六—周一) 2016年苏州初高中入学最重要的四个问题 相对于幼儿园小学来说,初高中入学的政策可能更繁琐一些。 根据今年的招生政策,5月上旬起,市区各公办初中会将2016年施教区范围公布,到时候大家会公布在各学校校门口、学校官网和各区教育局官网。 这个认定政策可能比较长,大家根据重点提示,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看吧。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父最终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5)若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将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居住地等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6)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初中施教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7)学生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户口不在本市),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就近入学;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 (10)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5月19日—5月25日,地段生学位告知; 7月1日-2日,返苏生报名,在苏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及符合在苏集体户口条件的外地小学毕业生报名。 5月30日—6月3日,考生填报志愿 6月17日—6月19日,2016年苏州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7月上旬-7月中下旬:录取工作 其实每年入学的时候,很多家长最愁的是没有苏州户口,小孩该怎么上学?今年,苏州实行积分入学政策,来看看针对这个政策,今年的招生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积分入学,今年的规定是这样的 根据规定,申请年级仅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不可以。积分入学学校是有划分的,你所在的地方有固定的学校可以选择。 2016年是实施积分管理工作的第一年,申请人从1月15日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从2017年起,申请时间为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会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如果不行,还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流动人口在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取得住宅房房产证、土地证,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就近入学。 苏州市各教育局电话大全
如果,对于政策还有相关疑问,还可以电话咨询有关部门。2016年具体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园招生可参照下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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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peterchiu60 > 《蘇州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