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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州最新学区房政策信息汇总!不用到处问啦

 小工豆 2018-09-19
2018苏州最新学区房政策信息汇总!不用到处问啦
新东方苏州学校 2018-09-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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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学区问题关于学区查询
1、Q:我看中一套房子,怎么确认这套房是在该学校的施教区?
A:每年5月或者6月,学校都会在校门口或网站公布该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明确该校的学区范围。也可以查询学校近两年的施教区,有没有改变。
2、Q:学校和我们家就隔了一条马路,我们家是否属于该校施教区?
A:义务教育原则虽然是“就近入学”,但是学校对面不一定是该校施教区,具体要以该校的学区范围为准。
3、Q:开发商宣传某楼盘是某校施教区怎么确认?
A:新楼盘学区一般都没有确定施教区的,需要等房子交付后,看该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是否包含该楼盘才能确认。
4、Q:我买了酒店式公寓,能算正常入学吗?
回答:在苏州大市出台2014中小学入学新政后,园区作了相应补充,其中酒店式公寓的学区认定,此次认定较为详细:
(1)凡是实际居住在园区酒店式公寓,孩子法定监护人拥有70年产权证,且户籍与之相一致,并能举证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属唯一合法固定住所的,该公寓住宅可作为入学依据。在施教区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就近安排入学;如施教区学校学位不足,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如在苏州市内有其他合法固定住所,或户口在苏州市以内但不在本公寓地址,则酒店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2)凡实际居住在园区酒店式公寓,孩子法定监护人虽拥有产权,但户籍在苏州市以外的,并能举证在苏州市范围内属唯一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租住在园区酒店式公寓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关于学区调整
5、Q:我买了房子,以后会不会被划出该学校施教区?
A: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除了新学校外,大部分学校的施教区范围相对是比较稳定的,每年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此如果希望通过买二手房来实现入学的话,可以参考近几年该二手房所在小区是否纳入施教区范围即可。但是对于正在开发的区域,会建设一些新的学校,所以学区会从原本的学校划分到新的学校的施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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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Q:学校施教区范围会扩大吗?买名校附近的房子会不会成该校的施教区?
A:苏州有名校学区范围扩大的先例,例如荷澜廷,就是后期划入新区实验初中施教区的。名校学区范围是否扩大,以该校当年招生通告为准。不要轻信开发商。
关于学区占用
7、Q:怎样确认房子的学位是否被占用?
A:到居委会查询或片区派出所、学校等,都可以查询学位是否被占用。
8、Q:房主孩子明年6月毕业,我孩子明年9月上小学,算不算学区被占用?
A:苏州小学报名一般是5月份,报名时房主孩子还在上学,学区被占用了,无法顺利入学。
9、Q:房主孩子小学毕业了,在上对应的初中。我家孩子能顺利上小学吗?
A:各区和各学校关于学区占用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咨询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例如:园区很多学校星湾、金鸡湖、景城等学校就是九年制的。 关于学区使用
10、Q:我有多套房子,孩子去哪里上学?
A:按照《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细则》规定:一个家庭如果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且人均面积不低于18平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也就是说,如果你家只有一套房子,没有人均面积限制;如果有不止一套房子,作为孩子入学的那套房子必须满足人均面积不低于18平米,而且实际入住。
11、Q:买了该校施教区内的房子就能入学吗?
A:不是。是会有优先等级的 户籍、房产证>房产证>户籍
《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细则》规定:学生和父母户籍的常住户口和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才能认定为施教区。
也就是说,孩子户口必须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则以父母户口为标准。如果父母名下有多处房产,小孩入学则按照实际居住所在地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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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Q:我的房子拆迁了,孩子应该去哪里上学?
A: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 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 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13、Q:我买的是新房,9月份才能交付办证,孩子能上学吗?
A:这种情况是无法报名入学的,孩子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名入学。
14、Q:如果是双胞胎,能同时上名校?
A:原则上一套房子同一时间只能安排一个孩子入学。不过是双胞胎的,只要符合学校的入学规定,都可以上学,(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15、Q:家里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都能上学吗?
A:市教育局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对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将予以登记,每五年可以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也就意味着,教育局将对今年入学新生进行固定住所登记,只要是今年开始登记过的住所,五年将不能再认定地段生了,当然,一个家庭有多名符合计划生育的孩子的地段生认定除外。
16、Q:小孩明年要升学,今年买房来得及吗?
A:如果孩子已经面临升学,再急匆匆换房显然不合适,还是提早规划比较好,在学校入学报名之前能够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而且在苏州并没有买房
入户年限要求的。
备注:五年一学位: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即:五年一学位政策是从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的,如果原房主的小孩在此之前用过,则不受影响;但如果是在此日期之后用过的,不管是小学还是初中都要等满5年后才可以使用。新房一般没有问题,但是在买二手房之情一定要先查询! 第二部分、 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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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户
17、Q:在苏州要买多大面积的房子才能落户?
A: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必须要房屋面积大于等于75平,取得房产证三年,连续交三年社保。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18、Q:我还没买房子,孩子能正常入学吗?
A:从2016年秋开始,苏州市区将会对随迁的子女实行积分制入学。
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具体可向所在街道咨询。关于户口迁入
19、Q:原房主户口没迁走,新房主能否落户?
A:不可以,只有房主迁走户口,买房人户口才能迁入。
20、Q:怎样才能确认房主户口迁走了?
A:带房产证、身份证、去户口对应的派出所或区公安局查。
21、Q:遇到原房主不迁户口怎么办?
A:只能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关于落户时间
22、Q:在苏州为孩子入学买房要提前多久落户?
A:新生入学报名时对于落户并没有时间规定,但是落户需要一些时间,还是提早办理比较好。第三部分、实际居住
23、Q:买了该学校施教区内的房子后,是不是一定要实际居住才能上学?
A:按照《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细则》规定:一个家庭如果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且人均面积不低于18平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也就是说,作为入学的房子不能只是“挂靠”或者毛坯房,必须实际入住。星海每年的家访就挺严的。
24、Q:如果确实没有实际居住,家访时被发现了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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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各个学校规定不同,可能会导致报名无法通过,最严重的会被统筹分配到其他学校入学。建议实际居住!
附录:
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 “ 免试就近入学 ” 规定,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本办法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 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 商业、办公、 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下同)为基准。 适龄儿童少 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 学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 如下:
1. 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 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 教区的依据。
2.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 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 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 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在信息采集时 需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
4. 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的依据。
5. 具有本市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户籍所属区教育行政部 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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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市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 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7. 本市户籍学生,其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 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 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 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 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 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 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9. 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固 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政策执行。
10. 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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