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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小学入学、升学政策规定

 junchy 2016-03-12

1、凡有我区正式户籍,年满六周岁(截止日期为相应年份的8月31日)的学童(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小学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学龄前儿童入学。

2、按各镇划定的义务教育施教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新生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不得跨施教区招生。

3、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所属义务教育施教区的法定依据。适龄儿童的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由当地镇政府与区教育局根据各校生源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

4、中心城区招生政策

(1)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一致,其合法固定住所在相应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应进入相应小学就读。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湖塘镇,但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对应的施教区为准。

(2)原合法固定住所在相应小学施教区的拆迁过渡户子女,或安置房在相应小学施教区的拆迁过渡户子女,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入原合法固定住所或安置房所在施教区的相应小学就读。

5、各小学原则上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张贴招生通告,7月5日前组织施教区适龄儿童就学登记,7月15日前张榜公布施教区范围内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新生名单,并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凭父母的户口薄、房产证、儿童保健手册、幼儿园家庭联系手册(以上均须原件),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办理手续。逾期未进行登记的适龄学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6、各小学应将智残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纳入各校实施义务教育的规划。对经市级医疗机构鉴定,智商在75—55之间的轻度弱智儿童,均应招收入学,实行随班就读。聋哑学童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7、小学招生时,可对学童的语言发展状况进行简单了解,但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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