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毕业不久尚缺乏实践经验的灯光设计者来搞定一台大型晚会,困难和压力是不言而喻的。当完成录制,听到观众的掌声和领导的赞扬声,可能才会从中稍许得到一些放松和安慰。那么菜鸟灯光师如何搞定一台大型晚会灯光工程呢? 前期案头工作 完整的前期案头工作是晚会灯光创作成功的前提。熟读脚本,了解节目形式,看美术设计,与导演交流是做灯光设计方案必要的先期准备。一套完整的晚会灯光设计方案应包括: 在拍摄中只使用一个照明灯具作为光源。这种方式简单方便,适合在拍摄准备时间紧迫或现场布光条件有限如一些新闻采访的场合中应用。可以灵活选择各类不同的灯具,光线性质可以是聚光方式或散射光方式。在新闻节目的采访现场,通常使用一支碘钨灯或电瓶灯从适当的角度照明,已足够照亮被采访人物以及相关的景物。有时,单光源照明只是来源于附设在摄像机上的聚光灯,这种摄像机灯使用更加灵活方便,不需要专门人员打灯光,但它只能从摄像机方向照明物体,角度变化小,有一定的局限性。单光源照明方式虽然类似运用自然光,但自然光通常受到大气层影响和地面景物的反射作用而形成混合光,而人造光的单光源则照明效果单一,其光效变化也会受到拍摄现场原有的光线条件影响,有时可利用单光源作为主光,并利用环境现有光作为辅助光源,但当环境光线太暗时,仅使用一个光源容易造成明暗之间极大的反差。因此,当节目需要更好的照明造型效果且条件允许时就必须增加辅助照明。 在拍摄中使用两个照明灯具分别作为主光源和辅助光源。 三点布光法也称三光照明或三角形布光,是摄影中传统的最常用的布光方法,由主光、辅助光、背光组成(见图5-6)。三种光线分别置于一个基本的位置,各司其职,共同创造出具有三维幻觉的画面空间——由主光确立被摄物体的形态,辅助光增加柔和的层次,减弱主光造成的阴影,背光则把被摄物体从背景中分离出来。 背光也称轮廓光,类似自然光中的逆光。它从被摄物体的背面方向投射过来,沿着物体的边缘或人物的头和肩部勾勒出一道明亮的光边,有助于将拍摄目标与背景分开,确立画面的层次关系和立体清晰度,给画面平添活力,显得更加生动。由于背光的造型效果突出,有条件时应尽量安排使用。背光通常使用聚光灯照明,直接置于被摄对象的背后或稍高的地方,但它的光线不能被摄像机看到,否则会造成干扰镜头的眩光,甚至会造成摄像管的损坏。有时,人们使用反射光作为背光,即光线投射到天花板或被摄者背后的墙壁上,再反射到被摄者的背面,形成较柔和的背光。为了有效地突出画面的立体造型,背光的强度通常应控制在至少等于主光的强度水平上甚至更大。 三点布光主光、辅助光、背光的光比设置,习惯上沿用1:0.5:1.5~2的比例标准,即以主光为基准,辅助光的强度为主光的1/2,背光为主光的1.5~2倍,并把它作为一种理想的模式。这是因为,如果主光太暗或辅助光过亮,画面造型效果就会削弱;而背光过弱则主体与背景无法分离,画面缺少立体感和深度感。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绝对不变的模式,应根据拍摄场景在摄像机取景器中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对光效需求作出判断,视光比变化需要,依照明意图而定,使三光照明达到平衡的关系。 主光、辅助光、背光的三角形位置安排,在摄影中向来被认为是一种规范的布光模式,但它通常只适用于单机拍摄的情况,如果使用多机拍摄较大的场面,并且在拍摄中需要变换角度,灯具的位置就要随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电影制作的方式讲求精确的照明效果,要求严格地按照规范对每一镜头逐一布光,耗费很多时间;在电视节目中,现场制作多,时效要求快,使用太规范的三点布光法有时就难以实现,因此需要充分利用原有灯具,一灯多用。例如拍摄不同角度的人物时,可以利用交叉三角或交叉主光的方法(见图5-7),或者将三点布光法与普遍的区域照明结合起来,以适应电视的动态表现和大范围场景的照明要求。 安排好主光、辅助光、背光后,就确立了最基本的照明基础光。然而为了营造更全面更理想的光线效果,还需要使用更多的辅助光源,其中很重要的一种辅助光源是背景光,也称为布景光。此外,还有适应各种局部照明所需要的其他装饰光、眼神光等。 普遍照明法特别适合电视摄像特点而得到广泛应用,因为它有别于舞台照明。在电影拍摄中,强调理想的光线造型,即要求高对比度照明和浓阴影下所产生的戏剧性效果。而在电视拍摄中,摄像机更适合在较低的基础光级下拍摄出理想的画面,柔和均匀的散射光照明正好能适应电视拍摄的动态变化和场面调度,加上摄像性能的不断改善,摄像机已能在较低的基础照明水平下操作,所以,现代电视照明往往打破“三点布光”中光比变化的规范标准,越来越朝着明暗反差小的低光比方式变化。在各类节目中,这种光线的运用几乎成了万能的诀窍,并逐渐成为一种用光风格,尤其在新闻报道的场景拍摄中,它可以利用较少的时间提供既符合摄像机技术要求又让摄影师满意的光线条件。在灯具的选择上,可使用几个反射镜聚光灯把光线反射到天花板或墙壁上,或以一种纤维反射器代替以往的聚光灯,或使用柔光罩、反光伞等分散光束,以普遍均匀的漫射光代替传统的布光方式。 然而电视用光的基本任务毕竟在于塑造三维的画面空间和再现物体的形状与结构特点,因此人们认为,提供普遍的基础照明只是解决了照明问题的一半,只有同时完成立体感的表现才能真正实现用光的最终目标。如果能在普遍照明的基础上结合运用三点布光方式,则能提供更为全面理想的照明效果,即由普遍照明提供电视动态拍摄和大范围场景调度所需的基础光照明,再以三点布光的方式重点加强特定主体的局部区域照明。实践证明,不少优秀的电视节目的用光方式既能依据并符合技术设施的特定条件,又完全有可能打破因为缺少阴影所造成的画面平淡,同样可以媲美电影中所要求的精确、细腻的光比关系和造型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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