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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坐牢”不能只拿“马大哈”说事

 祝冀馆藏 2016-05-14

    身为林业站的领导,却十多年不上班;更不可思议的是,现在他还在监狱服刑,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从单位领取工资。如此怪事就发生在扶风县,华商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昨日,记者了解到,其确为服刑人员;县上已责令县林业站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县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被停职。(5月12日《华商报》)

    一个曾经的县林业站副站长,十多年不见影踪,却依然工资照发,直至群众爆料,记者登门,现任站长仍言其是本单位员工,只是不知道人在哪?另一位副站长则更是“超脱”,甚至连是否发了工资也不知情。看来,若单论表象,这个林业站的当家人可真是“糊涂到家”,说其“马大哈”一点也不为过。

    同样“犯糊涂”的,还有“服刑副站长”一案的查案、核案及判案者:一起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5年6个月的案犯,竟然连其是何许人都未弄清,仅凭其自说自话为“无业”,即草草收监,实难让人相信。公安局、检察院轮番“糊涂”不说,就连法院也跟着“犯浑”,难不成“马大哈”这个毛病也会彼此传染?

    然而,真是“马大哈”成就了“吃空饷”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短时间“吃空饷”尚可理解,长期如此则一定另有隐情。事实上也是如此,如果说2000年至2009年间,是单位安排其“下海创收”,因而按当地政府官员的话,工资部分发放尚算“当时政策允许”,那么,2009年至今的“吃空饷”,则完全是林业站的有意为之了。

    缘由很简单,这位原副站长“下海”非但没创收,反而欠下一屁股债,让债权人成天追着,咋能安心上班?于是,其后几年,直至坐牢,一直在外“赚钱还债”。而单位之所以甘于照发工资,据说系受其威胁所致:因单位派其“下海”才致欠债,故还债期间工资必须照发。这便是“服刑副站长”长期“吃空饷”一事的由来。当然,究竟是单位迫于威胁,还是双方的“君子协定”,则要看日后的调查结论了。

    至于办案警方又何以将其定性为“无业”,目前还不得而知。有可能“服刑副站长”担心暴露身份会丢掉公职及工资,因而以“无业”蒙混,而警方也就大大咧咧地信了。然而,警方又怎会这般好骗?故笔者也有些疑惑:难不成警方知情,只不过在与林业站沟通过程中,得知其“背负巨债”,加之做非法烟草生意又锒铛入狱,因而生出恻隐之心,有意无意放其一马?

    但无论出自何因,“服刑副站长”长期“吃空饷”一事却不能到此为止,也不能仅以书记、站长停职,追回所发工资了事,而应针对导致“吃空饷”的前因后果,深入追责:譬如,“服刑副站长”的“无业”身份是如何被采信?又是如何在公检法三家层层过关?公检法各家是真不知情?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此外,林业站任其长期“吃空饷”,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无其它内情,都需要逐一厘清。

    显然,不管是真糊涂也好,假糊涂也好,“服刑副站长”长期“吃空饷”一事都不乏警示意义:这位“服刑副站长”的涉案地及单位所在地,并不跨省,无论是警方查清其身份,还是林业站获知其服刑真相,均并非难事。然而,就是在警方的眼皮下,一个罪犯,可以轻易把公务员身份置换为“无业人士”,更让其领取工资的单位浑然不知,个中折射的症结,即便排除了腐败因素,也是一种责任感的缺失,更是造成财政资金持续流失的渎职行为,难道不是么?

 作者:人间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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