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几年英语,英语课本、中国初中生与美国大学生交流、闲的没事翻英语词典等各种渠道中发现,son 既是“儿子”也是人名,尤其是姓氏常见的结尾,举例:Jackson,Thompson,Robison 。姓氏开始意味着血统,确实有“谁的儿子”的作用,并且除了“son ”以外的部分又是或接近人名,便是修饰限定“儿子”是谁的儿子。欧洲历史文化中较为重视家族,比如“某某几世”,这个结构恐怕不是巧合吧! Jackson最早是son of Jack的意思。类似戴...son的大多如此。 这倒不是重视家族的原因,而是欧洲古代没有姓,挂上父亲的名字用来区别的缘故,甚至有挂上一连串的祖先的名字的玩法。现代阿拉伯人多数仍然保持这个传统。 其实把父亲的名字加上前缀后缀成为姓的在欧洲很常见,是欧洲姓氏的一个主要来源之一,...son看起来很明显,而其他语言的就看起来没这么直接了。有的时候一个名字能够衍生出来几十种姓。 就像@橡树村 说得那样,以前很多民族没有姓氏,就用父亲的名字来起到区别的作用。这个叫父名。后来有的民族的父名逐渐被姓氏取代,有些父名就演变成了姓氏,英语的-son就是一个例子。有些民族还保留父名,比如说俄罗斯人的名字采用名+父名+姓的形式;再比如说阿拉伯人,往往在名字后面挂一长串父名,例如沙特国王的全名就是萨勒曼·本·阿卜杜勒-阿齐兹·本·阿卜杜尔·拉赫曼·本·费萨尔·本·图尔其·本·阿卜杜拉·本·穆罕默德·本·沙特。 在英语中,除了-son以外,另一个常见的父名的例子是Mac-和Mc-,这是来自爱尔兰语、苏格兰盖尔语等凯尔特语言。McDonald就是Donald之子的意思。当然,它也变成了姓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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