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慈善机构--孤儿院 1、“孤独园”
南北朝时期收养穷人和孤幼之人之所。《梁书·武帝纪下》载:“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郡县咸加收养,赡给衣食,每令周足,以终其身。又于京师置孤独园,孤幼有归,华发不匮。” 2、“病坊”(“济病坊”“疠迁所”“疠人坊”“悲田坊”“养病坊”)
隋唐时期,类似平民医院、养老院、孤儿院之性质。《通鉴正误》载“至德二载(757年),两京市各置济病坊,嗣后各州普遍之,多设于庙宇”;《续高僧传》载“疠人坊专门收养患者,男女分居,四时供承,务令周给”;《唐会要·卷四十九·病坊》载“从长安以来,置使专知。国家矜孤恤穷,敬老养病”。 3、慈幼局
宋·理宗淳佑九年(1249年)给官田五百亩,于临安创建慈幼局,收养遗弃的新生儿,并置乳母喂养,无子女者可来领养。《宋史·理宗本纪》载:“癸亥,诏给官田五百亩,命临安府创慈幼局,收养道路遗弃初生婴儿,仍置药局疗贫民疾病。” 4、元、明、清,进行了承袭,但已逐渐衰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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