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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诗词中的历史故事第一节二龚自珍(二)己亥杂诗

 老刘tdrhg 2016-05-17

  

古代诗词中的历史故事

 

第一节地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诗作中的历史故事     

二龚自珍

(二)己亥杂诗

公元1839年,以干支纪年的中国农历己亥年,一个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大事发生了,一个诗人在这一年中创作了315首诗歌。因为这315首诗作于农历己亥年,故称《己亥杂诗》《己亥杂诗》是中国诗史上罕见的大型组诗,多为七绝(有些是不那么按照格律的古绝)。这一大型组诗是大诗人、大思想家龚自珍辞官回家,后又返京接家眷的归家途中,即当年农历四月二十三日始至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止,历时八个月零三天写成的。

龚自珍於庚子年(1840年)春给友人吴虹生的信中提到这事:“ 弟去年出都日,忽破诗戒,每作持一首,以逆旅鸡毛笔书於帐簿纸,投一破簏中。往返九千里,至腊月二十六日抵海西别墅,发簏数之,得纸团三百十五枚,盖作诗三百十五首也。龚自珍是清代著名的诗人和思想家。一百多年来,龚自珍的诗同他的政论一样,均产生过重大影响。南社诗人柳亚子推崇龚自珍的诗是“三百年间第一流”,决不是过誉之词。

《己亥杂诗》是龚自珍有意识地对其一生经历作一小总结而写的(两年后作者逝于丹阳书院)。当然其内容亦不限於对自己过去的总结,其中不少篇章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现撷取一、二,以供我们作全貌之管窥。

         《己亥杂诗》(五)

浩荡离愁白日斜,吟鞭东指即天涯。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诗中的浩荡离愁,指作者在离别京都时的愁思浩如水波,心潮不平。浩荡,无限。诗人自道光元年(1821年)入京,官内阁中书、国史馆校对,道光九年官礼部主事,一直置于中书、主事的冷署闲曹之中,无从施展抱负。十年之后,终于迫得他不能不辞官而去。所以离京对龚自珍来说,是忧伤的,毕竟自己寓居京城多年,故友如云,往事如烟;又是轻松愉快的,毕竟自己逃出了令人桎梏的樊笼,可以回到外面的世界里另有一番作为。这样,离别的愁绪就和回归的喜悦交织在一起,便既有“浩荡离愁”,又有“吟鞭东指”;既有白日西斜,又有天涯吟鞭。落红,落花。花朵以红色者为尊贵,因此落花又称为落红。花,比喻国家和人民。护,保护。诗的前两句抒情叙事,在无限感慨中表现出豪放洒脱的气概。诗的后两句“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以落花为喻,表明自己的心志,在形象的比喻中,自然而然地融入议论,由抒发离别之情转入抒发报国之志。“化作春泥更护花”诗人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年后,鸦片战争爆发,他多次给驻防上海的江西巡抚梁章钜写信,商讨国事,并希望参加他的幕府,为拒敌献计献策。正如作者自己所说“诗与人为一,人外无诗,诗外无人”(《书汤海秋诗集后》),可惜的是,诗人不久就逝于丹阳书院(年仅50岁),无从实现他的社会理想了,实在令人扼腕。但诗人的“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成为传世名句,与“春蚕到死丝方尽”句均成为奉献精神的代名词。

  《己亥杂诗》八十五

           津梁条约遍南东,谁遣藏春深坞蓬?              不枉人呼莲幕客,碧纱橱护阿芙蓉。

这一首诗对当时的贵族官僚们聚吸鸦片的怪现象—“谁遣藏春深坞蓬?不枉人呼莲幕客,碧纱橱护阿芙蓉。”作了辛辣的讽刺。同时也对在作“己亥杂诗”前清政府对鸦片贩运、种植、吸食的条例和规定即“津梁条约”的历史以诗的语言—“津梁条约遍南东”进行了概括。

鸦片战争前,西方殖民者向中国输入鸦片己有二个世纪的历史了。当鸦片的输入对清政府的统治造成危害时,清政府也就开始采取禁烟措施了

清政府从雍正七年(1729年)开始禁烟。这一年,雍正帝在颁布的上谕中宣布:对兴贩鸦片的人“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对私开烟馆的人“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为从杖一百,流三千里”;对借鸦片走私而需索计赃的兵役等人“照枉律治罪”;对疏于纠察的各地海口之地方文武各官,以及没有负起监察责任的各海关监督“均交部严加议处”。应该说,这份中国最早的查禁鸦片的文件,对涉及鸦片走私的各个方面差不多都已注意到了,并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对有关人员的处罚也是相当严厉的。嘉庆元年(1796年),朝廷发布禁止鸦片入口的禁令。但是,由于鸦片“嗜者日众”“私销如故”,鸦片造成的社会危机并未减轻。因此,益发引起统治者的重视。嘉庆又屡次颁布禁令。综观嘉庆朝禁令,其打击的重点仍然针对内部,即对国内贩卖、吸食者的惩治。嘉庆五年(1800年),清政府“采取最后步骤”,“降谕查禁从外洋输入鸦片和在国内种植罂粟”。嘉庆十四年(1809年),清廷令广州“公行必须具结保证他们所承保的每艘船在到达黄埔时,船上没有装载鸦片”。嘉庆十八年(1813年),清廷制定颁布了官吏、兵弁及人民吸食鸦片治罪则例。嘉庆二十年(1815年)清廷制定查禁鸦片烟章程,规定凡至澳门的西洋货船,必须“按船盘验”,以“杜其来源”。嘉庆朝的禁烟措施,相对于雍正乾隆两朝来说,要具体严格的多,然而实际效果也是微乎其微的。清代真正实行禁烟的时期是的从道光元年(1821年)至道光十九年(1839年)。道光元年(1821年),颁布的第一道禁烟的命令就采取了“源流并治”的方针。为了清源,规定“凡洋船至粤,先令行商出具所进黄埔货船并无鸦片甘结,方准开舱验货。其行商容忍,事后查出,加等治罪。”为了扼流,规定对“开馆者议绞,贩卖者充军,吸食者杖徒”。道光继位伊始颁布的这道禁令,要比前代历次的禁令更为森严。更重要的是,道光不仪颁布了严禁令,而且立即以实际行动表明了他“言出法随”的决心。道光将对外商夹带鸦片故意隐瞒的广州十三行总商伍敦元摘去了三品顶戴,囚禁了居于澳门的鸦片贩卖大户叶恒树。对于各地官员的贪污自肥行为,道光采取措施,力图加以制止。道光三年(1823年),专门为此颁布了《失察鸦片烟条例》,规定地方官吏如对私种罂粟、夹带鸦片进口、煎熬烟膏、开设烟馆等情况失察,将按因失察而致鸦片流入的多少予以相应的处分。从道光十年1830年开始,清政府在全国进行了种卖鸦片情况的调查。同年十二月,清政府制定了严禁种卖鸦片章程,规定种卖煎熬鸦片烟者,“即照兴贩鸦片烟之例,为首发近边充军,为从杖一百,徒三年。”“所种烟苗拔毁,田地入官。”同六年月,道光还根据给事中刘光三的奏请,规定军民人等“买食鸦片烟者,杖一百,枷号两个月”,还要令其指出贩卖之人,如不将贩卖之人指出,即将食烟之人照贩卖为从例,杖一百,徒三年,职官及在官人役买食者俱加等治罪。然而,道光的一系列禁令和措施并没有能遏止住鸦片毒流。它的实际结果是,使鸦片由公开、半公开的贩运变为完全的走私,外国鸦片烟商与中国内陆烟贩之间的鸦片交易也由公开、半公开的陆上交易变为水上交易。

清王朝在雍正七年至道光十一年的一百余年间,颁布了无数道禁烟令,正如诗中所言“津梁条约遍南东”,尤其是在道光即位后,禁令愈颁愈多,处罚愈来愈重,但结果却和统治者的愿望相反。例禁愈严,鸦片流入愈多,吸食者愈众,上自王公、贵族、官僚、士大夫,下至衙役胥吏、贩夫走卒,“群而趋之,靡然而不返。”鸦片禁而不止的原因,除了外国侵略者的破坏和清政府地方官吏员弁的贪污受贿的原因而外,从清政府本身检讨起来,在禁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也存在问题。清朝的禁烟历史虽逾百年,但禁烟政策缺乏连贯性,禁令时断时续,甚至一方面颁布禁令,另一方面又作为合法商品让其纳税进关。另外,清政府在制定禁烟政策时,长期以来只是把着眼点放在禁止国内种卖吸食方面,对禁止鸦片的输入的重要性缺乏认识。19世纪3O年代初,鸦片大最涌入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危机,终于引起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广泛重视,禁烟势在必行,一个深入、广泛的禁烟运动终于在中国大地上开展起来。

鸦片的输入、种植、是鸦片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但国内瘾君子的吸食,特别是那些官僚贵族们的吸食亦是纵有“遍南东”的“津梁条约”同样屡禁不绝的又一个重要原因。诗人在讽刺官僚贵族们吸食鸦片这一社会现象时引用了“藏春坞”、“莲幕”两典中的历史故事。“藏春坞”是北宋刁约所建的私家园宅,在江苏省镇江市,刁约每日闲居游乐于其中。 “莲幕”见《南史·庾杲之传》、《南史·王俭传》。安陆侯萧缅写信给南齐尚书令、卫将军王俭说:“庾景行(杲之字,是卫将军王俭之长史)凡绿水,依芙蓉,何其丽也!”因将军府植水芙蓉(莲花)故称莲幕。这里借指朝廷禁开烟馆,但官僚贵族们却在藏春坞、莲幕类的豪华私宅、园林里卧于碧纱橱之中聚食阿芙蓉(鸦片)。清政府从雍正七年至道光十一年的一百余年间,颁布了众多的禁烟条例,制定了众多的禁烟措施,但鸦片屡禁不止,其因何在?诗人给我们作了回答:“……,谁遣藏春深坞蓬?不枉人呼莲幕客,碧纱橱护阿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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