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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范围扩大

 galton_g 2016-05-19

轻金融导读


2016年5月13日,证监会发布《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以下简称《问答》),对一些特定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了详细说明。我们整理了问答全文,以及招商证券发布的《号外!ABS基础资产范围扩大 》点评报告(作者:孙彬彬、周岳)如下。


交易所、银行间资产证券化全体系实战研讨会》北京5月21-22日、杭州5月28-29号;课程详见文末介绍。


核心观点:


1、根据基金业协会制定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规定,以地方政 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属于负面清单项目。此次《资产证券 化监管问答(一)》对一些属于使用者付费,但由统收并支付服务方的项目进行了区别对待,使得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收费可以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2、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节能等领域的政府补贴可纳入资产证券化 的基础资产。


3、PPP 项目需纳入财政部 PPP 示范项目名单、发改委 PPP 推介项目库或 财政部 PPP 项目库。


4、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应依据穿透原则对应和锁定底层资产的现金流 来源。


5、融资租赁债权应对基础资产所实现的风险分散程度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是 否有足够的信用增级做出相关披露和说明。


6、《问答》局部修改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政府作为债务人的 限制,扩大了基础资产的范围,并对 PPP 等基础资产的范围进行了界定, 对于发行量最大的租赁资产证券化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双 SPV 的 产品中的信托受益权穿透原则的运用,是对原先资产证券化相关规则的补充和完善。



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一)及点评汇总



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点评:招商证券


一、对于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收费,其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费”原则由企业或个人缴纳,全额上缴地方财政,专款专用,并按照约定返还给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提供方。请问上述收费权类资产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答:上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最终由使用者付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约定了明确的费用返还安排的相关收费权类资产,可以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该类基础资产应当取得地方财政部门或有权部门按约定划付购买服务款项的承诺或法律文件。


以该类资产为基础资产的,管理人应当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详细了解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企业的历史现金流情况,约定明确的现金流返还账户。管理人应当对现金流返还账户获得完整、充分的控制权限。


招商证券点评:


“满足条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收费可以作为基础资产”


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因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 产生的收费,一般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费”原则由企业或个人缴纳,全额上缴地方 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约定了明确的费用返还安排的相关收费权类 产,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此类收费一般由使用者全额上缴财政,并由财政按一定规则返还给服务提供方。此前2006 年发行的“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 2012 年 发行的“南京公用控股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基础资产均为未来数 年从南京市财政局收取的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但是根据基金业协会制定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规定,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属于负面清单项目。此次《问答》对一些属于使用者付费,但由财政统收并支付服务方的项目进行了 区别对待,使得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等收费可以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在操作中此类基础资产应当取得地方财政部门或有权部门按约定划付购买服务款项的承诺或法律文件。


二、对于现金流入中包含中央财政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能源清洁化利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建设、绿色节能建筑等领域的项目,请问现金流中的中央财政补贴部分是否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答:我会积极支持鼓励绿色环保产业相关项目比照各交易场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通知的相关要求,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发展。上述项目现金流中来自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标准发放的中央财政补贴部分(包括价格补贴),可纳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招商证券点评:


“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节能等领域的政府补贴可纳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能源清洁化利用、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施建设、 绿色节能建筑等领域的项目,现金流中包含按照国家统一政策标准发放的中央财政补 贴部分(包括价格补贴),可纳入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证监会对此类项目比照交易 场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通知的相关要求给予鼓励支持。


三、对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请问相关PPP项目的范围应当如何界定?


答: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原则上需为纳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PPP推介项目库或财政部公布的PPP项目库的项目。PPP项目现金流可来源于有明确依据的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等。其中涉及的政府支出或补贴应当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


招商证券点评:


“PPP项目需纳入财政部 PPP 示范项目名单、发改委 PPP 推介项目库或财政部 PPP项目库”


根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属于负面清单。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


《问答》明确了负面清单中所指的 PPP 项目原则上需要纳入财政部 PPP 示范项目名 单、国家发展改革委 PPP 推介项目库或财政部公布的 PPP 项目库的项目。PPP 项目现金流可来源于有明确依据的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政府补贴等。其中涉及的政府支 出或补贴应当纳入年度预算、中期财政规划。


四、对于单一信托受益权进行资产证券化,请问有哪些关注要点?


答:以单一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基础资产除必须满足现金流独立、持续、稳定、可预测的要求之外,还应当依据穿透原则对应和锁定底层资产的现金流来源,同时现金流应当具备风险分散的特征。无底层现金流锁定作为还款来源的单笔或少笔信托受益权不得作为基础资产。


招商证券点评:


“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应依据穿透原则对应和锁定底层资产的现金流来源”


单一信托受益权为基础资产,基础资产除必须满足现金流独立、持续、稳定、可预测的要求之外,还应当依据穿透原则对应和锁定底层资产的现金流来源,同时现金流应当 具备风险分散的特征。无底层现金流锁定作为还款来源的单笔或少笔信托受益权不得 作为基础资产。《问答》对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要求做了细化,明确采取穿透原 则。


五、对于以融资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请问有哪些关注要点?


答:以融资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的,管理人除应当对出租人与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商业合理性、租赁物评估价值的合理性、承租人偿还租金的还款安排、租赁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资产服务能力等出具核查意见以外,还应对基础资产所实现的风险分散程度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是否有足够的信用增级做出相关披露和说明。


招商证券点评:


“强化租赁资产证券化信息披露要求”


融资租赁债权是今年发行规模最大的单一类型基础资产,《问答》强化了对此类业务的信息披露要求。规定管理人应对出租人与承租人租赁合同的商业合理性、租赁物评估价 值的合理性、承租人偿还租金的还款安排、租赁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资产服务能力等出具核查意见,并且还应对基础资产所实现的风险分散程度以及资产支持证券是否有足够 的信用增级做出相关披露和说明。


《问答》局部修改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政府作为债务人的限制,扩大了基础资产的范围,并对 PPP 等基础资产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对于发行量最大的租赁资产证券化强化了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双 SPV 的产品中的信托受益权穿透原则的运用, 是对原先资产证券化相关规则的补充和完善。


如下为资产证券化课程介绍:

交易所、银行间资产证券化全体系实战培训班

北京、杭州·2016年5月21-22日

北京站课程大纲(杭州站稍有调整

2016年5月21日

第一讲  REITs与商业地产证券化(从券商角度重点分析实务案例) 

第二讲  交易所ABS规则与实践(从交易所审核和各类结构风险点出发,结合案例详解每种模式关注点)  

第三讲  银行理财和同业监管框架及最新政策解读(17:00-19:00)  

2016年5月22日

第四讲  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与创新 (从银行角度详解资产出表和ABS操作实务)  

第五讲  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评级要素及不良资产证券化思路

【具体课程大纲见文末↓】

适用
对象


  • 银行、证券、私募等金融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人士

  • 其他有志于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相关的社会各界精英人士


培训
时间/地点


2016年5月21-22日  北京

2016年5月28-29日  杭州


扫码加入预报名微信群↓


报名咨询:杨老师15216899716(手机&微信)


讲师
介绍(北京站)


讲师A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结构融资总监,负责境内资产证券化、REITs与结构化金融产品的设计与发行,并参与跨境证券化产品的研究或顾问工作,成功完成或执行的基础资产类型覆盖商业地产、应收账款、银行信贷、消费金融、保理资产、租赁资产、公共事业收费等曾就职于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长期从事资金池投资管理、结构化投融资相关业务;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理事,教育委员会常设委员;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研究员;合著有《中国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2015》、《PPP结构融资与资产证券化》(即将出版)等书籍


讲师B: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就职于某城商行北京 投行与同业中心,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有丰富的 IPO、并购 重组、债券、非标及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操经验。2015 年至今,带领团队完成 5 单共计 160 亿存量 非标 ABS 和 20 亿信贷资产证券化(CLO)项目。主导券商投资银行和银行投资银行多个项目,并长期研究财政投融资体制,对货币和财税体制有深刻理解。


讲师C:

老师现任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老师于2008年加入中诚信,先后从事公司债、企业债、中票、短融等传统债券产品的评级以及项目收益债、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以及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的信用评级工作。目前专注于金融债、二级资本债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评级研究与市场工作。

老师拥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以及博士学位。


讲师D:

课程授课老师为某知名证券公司ABS业务骨干,此前曾任职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监管机构,项目审查经验丰富,主持过众多创新型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论证。


讲师E:

先后就职于德意志银行(中国)和星展银行(中国),长期从事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专注跨境、银行理财、债券市场、资管等监管政策研究。目前为上海法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创办人,“金融监管研究院”微信号(原微信号“金融监管”)创办人。专注金融监管政策研究,服务于中小金融机构。


研讨会
费用及享有的权益


参会费:

3000元/人,单独报名一天费用为1600元/人;

( ※往返路费,住宿及接送机服务,均需自理,不包含在参会费内)

2天全程参会费包含的权益:

1.尊享2天会议全程精彩内容;与主讲人面对面交流;

2.纸质版会议材料一套;

3.享有同期同业及部分后续研讨会从业人员通讯录及微信交流群;

4.享有法询金融每周政策咨询期刊1个月免费服务(原订购价1800元/年

5.享有专门为金融行业打造的智能法规数据库2个月免费服务(原订购费1400/年);


课程
内容


第一讲  企业资产证券化和REITS法律实践及案例介绍

从券商角度重点分析实务案例

一、REITs与房地产行业需求

1.REITs介绍

2.全球REITs浪潮

3.中国REITs的探索之路

4.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融资途径

5.房地产企业主要融资产品的融资成本及融资期限

6.房地产结构融资可以提供各阶段融资服务

7.境内物业REITs路径分析


二、REITs对房地产企业的价值与财务影响

1.以REITs方式助力持有型业务扩张

2.REITs成为地产企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

3.REITs的战略价值

4.REITs的融资规模优势

5.REITs的财务影响分析(发起阶段)

6.REITs的财务影响分析(运营阶段)

7.REITs的财务影响分析(税务)


三、海外REITs市场简介及操作路径

1.海外主要REITs市场介绍

2.海外主要REITs监管介绍

3.海外主要REITs类型介绍

4.海外主要REITs资产类型介绍

5.海外REITs常见交易结构(简化)

6.海外REITs物业选择与产品设计

7.海外REITs物业选择与产品设计税收优惠


四、境内准REITs创新产品设计实务

1.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求

2.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

3.资产证券化项目执行时间示意

4.境内准REITs常见交易架构(简化)

5.准REITs与国际主流REITs的主要区别

6.准REITs的基础资产类别

7.准REITs的期限设计类别

8.准REITs结构分析与常见条款设计

9.准REITs常见期间收益增信措施

10.准REITs常见证券增信措施


五、各类REITs项目投融资关注要点

1.商业地产证券化产品分析

2.基础资产分析:运营收益稳定性、物业增值空间

3.基础资产分析:运营收益

4.基础资产分析:处置收益

5.案例分析:底层物业

6.案例分析:收益分配

7.案例分析:增信措施


六、REITs以外的房地产资产证券化

1.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选择

2.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结构设计要点

3.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操作要点及案例解析

4.物业费资产证券化操作要点及案例解析

5.物业债权资产证券化操作要点及案例解析

6.类CMBS资产证券化操作要点及案例解析


第二讲 交易所ABS规则与实践

从交易所审核和各类结构风险点出发,结合案例详解每种模式关注点

1、资产证券化含义及基本操作流程

1.1 基础资产

1.2 以特殊目的载体(SPV)为思考核心

1.3 结构化等信用增级方式

1.4 资产证券化基本运作流程

1.5 各参与主体功能简述

1.6 资产证券化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1.7 资产证券化的优势

1.8 资产证券化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1.9 资产证券化对融资成本的影响


2、资产证券化规则及负面清单解析

2.1 证监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状况

2.2 证监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规则

2.3 负面清单解析

2.4 合格投资者

2.5 资产支持证券二级市场制度安排


3、备案制后沪市申报情况及立案要点

3.1 备案制后沪市申报情况

3.2 资产证券化已发行项目

3.3 立项关注要点


4、相关基础资产及案例介绍

4.1 租赁债权

4.2 案例一:宝信租赁一期租赁债权

4.3 案例二:五矿发展应收账款债权

4.4 案例三:方正保理一期资产证券化案例

4.5 案例四:嘉兴天然气收费收益权

4.6 案例五:东宇工贸物业租金

4.7 案例六:海航浦发大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4.8 案例七:碧桂园应收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4.9 案例八:江苏银行融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4.10 案例九:证券公司融出资金债权

4.11 案例十: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


第三讲 银行理财和同业监管框架及最新政策解读

一、私募及公募ABS几种模式合规探讨

资本计提

劣后处理

通道穿透

 

二、最新的几个监管文件看点

规范信托收益权82号文影响和解读

规范AMC的56号文

央行有关债券市场的文件

政治互联网金融的113号文大致框架

 

三、同业理财监管的几个常见问题

保本理财一定是表内理财,非保本理财一定是表外理财?

保本和非保本的会计处理及资本计提

银行理财代销的问题

银行理财客户分类尤其私人银行

银行为何被拦在私募基金管理人之外

同业业务表内外统一授信问题

 

四、银行理财基础资产投资和风险隔离问题

银行理财基础资产投资银行理财的托管问题

35号文关于关联交易和流动性支持的禁止性事项

资产池类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合规问题探讨

基础资产的禁止性规定

销售行为禁止性规定

 

五、关于资管跨行业穿透的探讨

1、总体监管环境

2、穿透识别(个人观点)

理财和自营投资优先级收益权穿透问题非标穿透问题

结构性理财的穿透问题

全国统一信托登记平台上线后信托受益权穿透问题

交易所挂牌资管产品穿透问题 

82号文和58号文对穿透的进一步解释


第四讲  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与创新

从银行角度详解资产出表和ABS操作实务

1、银行ABS正当其时

    1.1  银行公募、私募ABS业务状况

    1.2  为何银行公募ABS波澜不惊?

    1.3  中小银行私募ABS前景广阔


2、贵阳银行ABS实验案例

    2.1 信贷资产证券化

    2.2 按揭资产证券化

    2.3 非标资产证券化

    2.4 增量过桥证券化

   2.5 信贷资产流转


3、银行ABS现金流及法律文件指引

    3.1 ABS项目现金流入分析   

    3.2 ABS项目现金流出分析

    3.3 ABS项目法律文件指引


4、银行ABS项目管理操作手册

    4.1 ABS项目行内协调

    4.2 ABS项目行外协调


5、银行ABS突破发展新方向

   5.1 中小银行资产周转联盟  

   5.2 中间级、劣后级互联网销售

   5.3 PPP资产证券化


第五讲 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评级要素及不良资产证券化思路


1、资产证券化基础知识

1.1  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1.2  资产证券化的功能

1.3  资产证券化产品分类

1.4  资产证券化参与各方工作筹备分工(银行间市场)

1.5  目前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监管与模式

1.6  交易结构与流程

交易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银行间资产证券化

项目收益票据ABN

项目收益票据(债)

资产支持计划


2、资产证券化核心、特征及流程

2.1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

2.2 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特征

基础资产风险分析-对公贷款的资产池特征

资产池信用质量分析

基础资产风险分析-汽车抵押贷款的资产池特征

基础资产风险分析-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资产池特征

基础资产风险分析-信用卡的资产池特征

2.3 资产证券化交易流程 


3、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概况

3.1 ABS发行规模增加迅速

3.2 基础资产类型更加丰富

3.3 投资者群体更加多元均衡

3.4 投资者对ABS认识更加成熟,发行利率持续下行 


4、资产证券化评级理论与实务

4.1 资产证券化评级基本框架

4.2 基础资产及其信用质量分析

4.3 资产池组合信用质量分析

4.4 现金流分析模型与压力测试

4.5 信用触发机制与现金流分配顺序

4.6 交易结构风险分析

4.7 信用增级手段


5、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需求及动力


6、不良资产证券化国际经验

美国经验

日本经验

韩国经验

意大利经验

不良资产证券化国际经验总结

 

7、国际不良资产证券化评级方法介绍

7.1 典型交易结构

7.2 含流动性支持的混合结构

7.3 有抵押物的混合结构

7.4 国外不良资产证券化评级方法

 

8、中诚信国际不良资产证券化评级方法

8.1 评级流程

8.2 评级框架

8.3 资产池回收估值

8.4 定量分析- 单笔资产估值分析

8.5 每笔资产回收分析关注点

8.6 不良资产证券化典型交易结构

8.7 交易结构分析

8.8 定量分析—资产池现金流分析

8.9 定量测算—ABS信用支持度测算

8.10 定性分析—交易的结构要素

8.11 定性分析—主要风险因素

8.12 主要参与主体

8.13 重要参与机构分析

8.14 评级内容总结

 

9、发起银行与评级机构尽职调查配合

9.1 前期准备—入池资产类型和范围的确定

9.2 前期准备—资产池初步构建和筛选

9.3 单笔资产信息表

9.4 评级关注要点

9.5 资产池考察 


10、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评估定价

10.1 我国现行不良资产基本定价和评估方法

10.2 不良贷款现金流风险特征和解决方案


11、中诚信国际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享

XXX重整资产证券化(实际案例)


报名咨询:杨老师15216899716(手机&微信)

交易所、银行间资产证券化全体系实战培训班

杭州·2016年5月28-29日

名师风采


讲师AALB《亚洲商务律师》2015年度客户首选中国20律师之一,钱伯斯律师榜单推荐的受业界认可的投资基金律师之一

讲师B: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中国财政学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就职于某城商行北京 投行与同业中心,任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讲师C: 某知名证券公司ABS业务骨干,此前曾任职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监管机构,项目审查经验丰富,主持过众多创新型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论证。

讲师D: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部总经理

核心要点:

帮助从业人员当前市场环境下提升资产证券化实战技能,零距离接触市场最权威兴业人员一线经验和理论知识传授。对银行间和交易所资产证券化尽管当前总体属于割裂状态,但我们认为需要从业人员全面了解、提高跨市场操作和交易技能。

课程架构

第一讲 企业资产证券化和REITS法律实践及案例介绍

一、企业融资及三种结构化融资方式比较

二、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

三、资产证券化面临的法律问题

四、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五、房地产REITs证券化案例分析

第二讲 交易所ABS规则与实践

一、资产证券化含义及基本操作流程

二、资产证券化规则及负面清单解析

三、备案制后沪市申报情况及立案要点

四、相关基础资产及案例介绍

第三讲  银行信贷资产私募ABS特色及操作流程

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与创新 

一、银行ABS正当其时

二、贵阳银行ABS实验案例

三、银行ABS现金流及法律文件指引

四、银行ABS项目管理操作手册

五、银行ABS突破发展新方向

第四讲 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评级要素及不良资产证券化思路 

一、资产证券化基础知识

二、资产证券化核心、特征及流程

三、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概况

四、资产证券化评级理论与实务

五、不良资产证券化市场需求及动力

六、不良资产证券化国际经验

七、国际不良资产证券化评级方法介绍

八、中诚信国际不良资产证券化评级方法 

九、发起银行与评级机构尽职调查配合 

十、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评估定价

十一、中诚信国际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享

十二、当前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与思考

 

报名咨询:杨老师15216899716(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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