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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义——哲学研讨学习圈

 空本无心 2016-05-19
话题导入


存在主义作为哲学中很重要的一支,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一直发展到现在。本次学习圈旨在对存在主义的发展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加布里哀尔·马塞尔
(1889——1973),法国天主教哲学家,第一次提出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也称生存主义
存在在西方哲学史上的意思是“是”(being),来源于笛卡尔《第一沉思集》中“我思故我在”(Je pense donc je suis),其中的“suis”表示的就是存在的意思。庞景仁在翻译《第一哲学沉思集》的时候就认为,这句话不应翻译成“我思故我在”,而应是“我思故我是”的意思。
“是”(being)的意思分为两种,一种是存在的过程“在”(exsting),另一个是万物的本质“有”(having)。
马塞尔的著作《存在与有》便是讨论这二者的问题。从形而上学的根本上提出“我是谁”和“我有什么”。“我是谁”阐明的是“奥秘之境”,带有“不由自主”、“不同寻常”的意思。“我有什么”体现在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表现为认识自己,比如对身体的认知,对外表现为占有,比如财富。这个分类比较粗糙。

克尔凯郭尔
(Kierkegaard,1813—1855),亦有翻译为祁克果,丹麦人,存在主义之父
克尔凯郭尔区分了“存在”和“本质”,批评了斯宾诺莎用完满性来定义上帝“必然存在”。克尔凯郭尔认为,存在没有完善性的大小程度之分,存在本身只有是与否的区别,谈论更多或更少的“是”是没有意义的。
克尔凯郭尔提出为自己生存,认为“生存”是一个只适用于自己的概念,生存只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存在,每一个人都有人的“类本质”不能包容的东西。实际上提出了“生存先于本质”、“存在是一个过程”的命题。

胡塞尔
(Edmund Husserl ,1859~1938) ,德国人,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
胡塞尔的现象学分为三个方面,即意向性、先验自我、生活世界。
意向性即有意向的对象,知觉某物,有关于某物的意识,其口号就是“回到事物本身”。先验自我即是康德意义上的先验论。他认为“存在是属性的总和”。

海德格尔
(Martin Heidegger,
1889.09.26-1976.05.26)
现象学(phenomenology)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phainomenon,即自我显现,“存在者”或者“假象”;另一部分是logos,即言说,作为判断的动态过程以显现出意义。在判断或者理解的过程中,让存在显示自身。
真理,则是揭示的过程,是对隐蔽的公开。
对于现象与真理,海德格尔将主题与客体的概念取消,从人的存在着手,将存在视为根本;同时认为胡塞尔所说的意向性是第二性的、派生的,现象学的中心问题不是认识论而是存在论。

让·保罗·萨特
(Jean-Paul Sartre,1905—1980)
萨特区分了意识与自我意识,认为意识在前,自我意识在之后获得,从形态学的观点来看,二者是平行并列的;当意识的对象从超越自身的事物转向自我时,意识就成为自我意识,他人是自我的先决条件;提出了自在与自为,“存在是,存在是自在的,存在是其所是”;在世界与自我意识中以意识的本性自由连接,为自由理论提供了认识论的基础。

阿尔贝·加缪
(Albert Camus,1913—1960年)
法国小说家、散文家和剧作家,存在主义文学大师,“荒诞哲学”的代表人物
加缪在荒谬的基础上,对从克尔凯郭尔到雅斯贝尔斯的存在狐疑传统进行了清算。他认为,唯一值得思考的哲学问题便是自杀,因为从存在主义的立场看,世界没有自身的目的和意义,如同萨特所说的绝对自由。他区分了三种荒谬的人:唐璜式的、演员和征服者。
下周活动预告:
主讲人——陈琼婷
主题——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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