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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务内控 | 谨防会计诈骗案频发,潜在危险是什么?

 北书房2014 2016-05-20




5月11日,武汉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几名骗子盗用某个公司老总的微信,给会计发来汇款指令,对方信以为真,转出500万巨款……5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新疆伊犁的90后女会计张某遭遇电话诈骗,致使公司损失636.9万元,被法院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年来,通过QQ、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以及凭借团伙电话作案,对企业财务人员实施诈骗的活动十分猖獗,致使很多企业遭受巨大损失,责任会计人员也不得不承担相应的赔偿,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据了解,QQ诈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盗取公司高层或财务总监的QQ号,登录后与会计对话行骗;一种是盗取会计的QQ号,删掉公司老板、财务主管,然后添加骗子的QQ号,并修改资料,冒充前者。在电话诈骗中,不法分子则常常分工协作,冒充银行、公检法机构人员,对企业财务人员实施恐吓、诱骗,套取企业资金。


在众多的案例中,企业单位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一方面,公司的资金一旦被不法分子转走,便很难追回,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巨大损害。另一方面,在大多数情况下,相关会计人员虽然存在过错,但公司财务运作往往也不够规范。法院出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考虑,一般会根据案件情节和责任归属,裁定会计人员只赔偿8%~25%的损失。


我国财务诈骗案频发,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它反映出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财务内控制度仍存在缺陷,亟须规范会计操作流程,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比如说,在一些案例中,企业的会计、出纳、财务主管都由同一名员工担任,这明显违反了不相容财会职务需要分离的有关规定,增加了财务风险,为财务诈骗等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所以,企业不能为了省事或者节省经费,而只设置一名财务人员。即使公司确实很小,也应该采取兼职的方式做一些行政、人事上的财会岗位分离。


在另外一些案例中,企业会计人员之所以轻信不法分子在QQ、微信上发来的转款指令,也是由于相关公司高层此前常以这种方式指示工作,这显然是不符合财务内控精神的。严格来讲,公司高层、财务主管应该先以电话形式告知会计人员转款事宜,再通过QQ或微信发送具体的银行账号等信息;而会计人员如果突然在QQ或微信上收到公司高层的转款指令,则应先打电话给对方确认转款事宜及内容,再进行银行转账操作。


很多案例还表明,一些财会人员的职业素养、社会经验、法律常识相对欠缺。比如,上述90后女会计张某在接到假冒司法机关的恐吓电话后,为避免自己受到“公司涉嫌经济犯罪”的牵连,私自动用出纳、财务主管的网银设备并违规操作,使得不法分子诈骗得逞。可以看出,当前很多诈骗团伙已将财务人员作为重点目标实施精准作案。因此,企业单位必须重视会计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其诈骗风险防范能力。


本文转自: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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