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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晴雯“补裘”意象的诗意美

 殘荷聽雨 2016-05-22

《红楼梦》是一部哀艳朦胧的诗化小说,曹雪芹经常运用“假作真时真亦假”的春秋笔法,有意在文本留下叙事空白、歧义和模糊。比如对于雀金裘的产地,学界就一直存有争议,有的学者就认为雀金裘并非舶来品,曹雪芹是采取烟云模糊的障眼法,给我们阅读造成其产地为俄罗斯的视差,它应该是国产的名贵“云锦”。这两种观点貌似矛盾,但并非不可调和,非要坐实反而索然寡味。我们认为雀金裘应该为诗化写意的,兼有本土和域外之美的诗化符号(薛宝琴就兼有中外女性气质之美),是小说“色”与“情”互为一体的象征体,是作家追忆往昔欢乐的心灵幻象。黄凌云先生曾谈到:“云锦是曹家叱咤江南时进贡皇室的珍贵物品,也是家族辉煌的象征物,在《红楼梦》中则成为作者追忆往昔的符号。”(《云锦:《红楼梦》中追忆往昔的符号》)从作家创作心理诠释“云锦”意象,可谓卓有见地。因此曹雪芹在《红楼梦》里追忆华美绝伦的雀金裘,流露着他对家族繁华不再、人生荣华幻灭、青春真情永逝的多重挽歌意绪,类似李商隐《锦瑟》诗末联“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所呈现的哀感顽艳之诗境、诗情、诗味。


中国古代各体文学的农耕文化因子根深蒂固,涉及到生存需要的衣食住行,其中衣一直被列在首位。男耕女织的社会分工,形成人们对女性纺织手工技艺的极端推崇,德言工貌并举,女红由现实技巧层面上升到伦理道德视界,被列为古代各个阶层女性的“四德”之一。我们认为织女是晴雯潜在原型之一,晴雯的女红只能来自于织女神助。织女传说是西王母女儿,晴雯死后也化为掌管芙蓉的花神,织女由天上到人间,晴雯由人间到天上,两者生命轨迹相反相成,在神话与现实的逆接中呈现不尽的诗意张力。《红楼梦》对晴雯服饰实践的描写仅有“补裘”这一例,但曹雪芹以一写多,用他的传神之笔将她服饰技艺之精湛演绎得淋漓尽致,生成深婉奇幻的诗意美。作者反复渲染铺垫,为晴雯女红的超凡绝伦接连蓄势。先借贾母之口交代贾宝玉穿的这件雀金裘是从俄罗斯进口的稀罕物品,“白玉为堂金作马”的贾府也就剩下这么一件,被烧了一个洞后,街上的许多能工巧匠连见过都没有,就没有人敢揽这件活,麝月说众丫鬟唯有晴雯会界线,至此晴雯的巧、俏和勇相互激荡,层层铺垫,不断转折,在纵横开阖的节奏中生成绝响,凸显她才貌双全、情深意切、孤标傲世的诗情韵致!至于晴雯是何时何地与何人学的这一绝活,我们无从得知,也断然不可以写实来考释,因为这正是作者“目送飞鸿,手挥五弦”的诗家之笔。


曹雪芹写晴雯补裘,不是孤立的服饰人生意象,是把它与太虚幻境里的女娲补天神话,以及绛珠还泪叙述遥相呼应,创设出一个包孕丰富的生命诗意链。女娲与晴雯、天与裘、补天与补裘,警幻仙姑与晴雯,太虚幻境与大观园,神瑛侍者与贾宝玉,绛珠还泪与晴雯补裘等构成多重对应“共时性”(荣格语)关系。启迪我们:这里的“天”,不只是什么封建社会的天,也是文化之天、历史之天、心灵之天、情感之天、审美之天,生命之天等。“天”与“裘”同为曹雪芹追忆中的审美意象,“天”具有人类远古时期的蛮荒性,“裘”(云锦)具有曹氏家族繁华富贵的特指性,它们共同指向是美的幻灭。晴雯不仅与黛玉有对应关系,她与女娲和警幻仙姑也有比对,女娲补天与晴雯补裘寄托了曹雪芹的女性崇拜,以及要为闺阁昭传的创作心理。警幻仙姑与晴雯,暗示出贾宝玉与晴雯之间的关系正是警幻仙姑所谓的“意淫”,一种异性之间超越了肌肤之亲的精神之恋。贾宝玉是被女娲遗弃的,“无才补天”的顽石幻象入世,蕴含曹雪芹等历代文人怀才不遇的失落感。晴雯“补裘”时强支病体的舍命行为,也许只有母亲对儿女才能做到这样舍我和至爱,因此晴雯也可视为贾宝玉“恋母情结”错位后的泛化对象之一。晴雯“补裘”,类似于绛珠还泪的报恩情怀,寄托曹雪芹无才补天的心理补偿,抒发他“士为知己者死”的文人入世心理,也隐含文人反抗社会时代的先天不足,总是在统治者允许的体制内折衷、调和与修补的文化人格定式。“雀金裘”被火烧的洞,晴雯可以修补得完好如初,贾府贵族“自杀自灭”之火(祸)却不可收拾,正如孟子曾引用《尚书·太甲》语“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顽石是遭女娲遗弃未能“补天”,晴雯是已经“补裘”竟然被驱逐出大观园,两者相辅相成,形成曹雪芹自怜、自恋、自罪、自我救赎的多元心态,即王国维所谓的“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红楼梦评论》)至此现实、理想与神话,作者、晴雯与小说其他人物构筑人生情感、心理、命运的多声部复调美。

晴雯补裘犹如小说中的“风月宝鉴”,我们很容易只对她正照,体认晴雯对宝玉的一往情深,完全认同曹雪芹的贵族主子心态,一味赞美丫鬟舍命回报主子平日对她的呵护体贴,戚序本《石头记》第三回对绛珠还泪点评:“其人不自惜,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悲夫!”戚廖生对林黛玉之评,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移植到晴雯身上。人们很少对晴雯补裘反照,透视被它遮蔽了的宝玉与晴雯之间实质上的不对等,因为宝玉付出的不过是小恩小惠,晴雯回报的却是自己全部的情、才,甚或生命。类似蒲松龄《聊斋志异》描写田七郎为了报富家公子的救助之恩,付出了牺牲生命的惨重代价,蒲松龄不无悲愤地写到:“富人报人以财,贫人报人以义。”古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由于家庭背景、物质财富、社会地位的悬殊,其间很难建立真正公正对等的情谊。传统的报恩理念,隐含内在的片面不合理性。诚如鲁迅在《灯下漫笔》揭示的:“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晴雯不正是常以“二等主子”自居,讥讽袭人、挤兑小红、整治坠儿、迷失了自我,被贾宝玉透支了生命依然无怨无悔。如果我们今天对作者贵族主子曹雪芹的思想黑洞缺乏甄别,就会与作家不自觉形成隔代“合谋”,遮蔽晴雯个性泯灭、性别意识缺席、对自我角色意识反省不足的深层人生悲剧。


“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秦韬玉《贫女》)晴雯对自己后来被逐出大观园,一直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她离开时病恹恹四五日水米未进,只允许带了贴身衣服,余者好衣服留下了给别的丫鬟穿,回家后很快就夭亡,正如甄士隐《好了歌注》对现实人生的揶揄:“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不管晴雯多么美丽,其服饰技艺多么高超,为宝玉补裘如何拼命,都无法改变她被逐出大观园的残酷现实。大观园里的首席“服饰大师”(胡文彬语)被驱逐时,却除了贴身衣服余者一件不让带走,她的美丽灵巧在封建社会家庭竟然被视为“原罪”,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反而加剧了她的人生悲剧,仿佛女性谁越美丽多才,命运就越悲惨,死亡得也就越快,呈现出对她生命存在的诗意反讽。中国封建社会现实与伦理纲常的冷酷荒谬,于此可见一斑。

曹雪芹 “滴泪为墨,研血成字”,创造出石破天惊,诗意葱茏的《红楼梦》。它要求我们品鉴人物意象,必须用一颗诗心,才有望体认其生生不息的内在生命律动。“晴雯者,情文也。”(境遍佛声《读红楼札记》)晴雯补裘的诗意正是一种真情、悲情、痴情、狂情、美情、乖情、不了情。它寄寓说不尽道不完的人生况味,留下了永无谜底的谜,生成没有终局的余韵。后世对它的释读,肯定还会持续下去,不断超越我们这一代人的浮浅缺失,一步一步逼近晴雯生命诗意存在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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