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汽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了事故,就算是非机动车驾驶员全责,很多汽车司机也会默默担走一部分责任,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汽车司机呐喊:这个黑锅我们不背了! 5月21日上午十点多钟,金华的吴女士开车准备去工商城取点东西,车开到横街口准备左转弯时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 “不好,撞车了!”当时吴女士突然感觉自己车子的右前角撞到了什么,赶紧刹车把车停了下来。车前,一位穿着灰色外套的大爷,连人带车(电动车)一起翻倒在地。
“我当时觉得人比较重要,还好人伤的不重。两个车损坏的也都不严重。”吴女士说,她感觉电动车是突然横切过来,自己都吓了一跳。“虽然我觉得自己责任不大,但是毕竟是我撞了人,心里有点过意不去,想赔点钱给他解决掉算了。” 被撞的是陆大爷,今年68岁了,这辆电动车买来没多久。陆大爷当场拒绝了吴女士,他认为自己是被她撞的,就应该赔偿,而且要赔他一辆新车。 几经交流,两人无法达成一致,吴女士选择了报警。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的王警官赶到现场,一番调解后无果。只好带着两人来到中队查看事故监控。 监控显示,当时吴女士开的轿车与陆大爷骑的电动车一前一后在同一个机动车道内等红灯。
王警官根据事故事实,认定电动车骑行在机动车道内且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记者才金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金华市区范围内,非机动车全责的事故并不是个例,今年就有27起非机动车全责事故,主要类型包括在机动车道追尾机动车、闯红灯、突然变道、逆向行驶等。 记者采访了一位资深的事故处理民警,他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规定中,其实已经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有所倾斜。 比如机动车有责任的,在交强险氛围内就要全赔。而超出的部分,如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60%,非机动车为40%。 责任认定理应严格,往大了说法治理念的体现,往小了说能更好的提升各个交通参与者遵守规则的自觉性。 、 来源 FM93交通之声(hifm93) 小编工资已与此赞挂钩, 一赞一毛钱,求!打!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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