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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老子》通释之“天下有始”章

 願隨身 2016-05-25


帛书《老子》通释之“天下有始”章

 

                          “天下有始”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堇。启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棘。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

 

对于这一段文字,当我读了绝大多数的翻译之后,尤其是以世传本作为依据的翻译之后,感觉一是内容上不连贯甚至相抵触,似乎前部分是说要“得母以知子,知子复守母”——掌握和遵循普遍规律以指导对于具体事物的认识和行动,而后部分却说要隔绝塞闭耳目方能保全自身,或者说是不要认知——仿佛如歌词中所唱的“不要问,不要说,一切尽在不言中。”,估计郭德纲那句著名的“你是愿意听呀,愿意听呀,还是愿意听呀。”就是受此启发而来的;二是翻译中所弥漫的出世的气氛与《老子》中一贯的作为入世的“帝王书”的主旨不相协调。究其原因,我认为世传本相较于帛书的文字的变动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而众多译者在帛书面世后却采用先入为主地以世传本来考据帛书而非以帛书来校正世传本这一错误的学术方法则是错误理解《老子》的帮凶。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
这段文字,从大意的理解上各注家差别不大,也没有太大的问题。
通过参照《道经》第一章“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我们可以很顺畅地理解此处的母子关系是道与万物的关系,或者说是普遍、基本规律与具体事物的关系。
既:绝大多数注者都简单地理解为“已经”,唯独赵又春先生认为当取其原初之“尽”、“完”之意,这样才能不辜负老子呕心沥血选用的这个字,否则“既”、“以”两字尽可省略。我认为赵先生的意见相当的正确,而且赵先生对于此章的理解相当深刻(虽我在一些细节处不完全同意他的意见),基本上解决了我在上文提到的以前注释中出现的问题。
以:同样,赵先生认为理解为“据以”要胜于简单普通的“就”、“能”。赞成。
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我认为这句话与上句结合起来形象而鲜明地体现了先秦道家“明天道以喻人事,人事顺应天道”的理论模式。先秦道家都是由“天道”推衍、应用于人事,人事要遵循天道,所以要“复守其母”。
此段可通译为:
天下万物都有其本始,据以成为天下万物的根本。完全掌握了事物的根本,才能据以了解具体事物,完全了解了具体事物,还要回归到遵循事物的根本,这样才不会有危险。

 

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堇。启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棘。
这两句世传本为: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启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这两句改成世传本这样后真可以说是没救了!
我们先看看对于此句最著名的两个注家陈鼓应先生和任继愈先生是如何翻译的。
任继愈先生:塞住知识的穴窍,关上知识的大门,终身不生疾病。如果打开知识的穴窍,完成知识的事业,终身不可救药。
陈鼓应先生:塞住嗜欲的孔窍,闭起嗜欲的门径,终身都没有劳扰的事。打开嗜欲的孔窍,增添纷杂的事件,终身都不可救治。
进而任先生对此章总结为“老子认为只要坚持“道”的原则,就一辈子没有危险。这条原则是:闭目塞听,不要知识,不要干什么事业,退居于柔弱的地位。”
陈先生则感悟出“人不可一味奔逐物欲。肆意奔逐的结果,必将离失自我。”
任先生的理解本身就很难令常人接受,什么也不学什么也不干,活着干嘛?
陈先生的解释从其解释出来的文字本身来说倒可以成为一种能够让人接受的观点,但从文字训释的角度来说似乎依据不足,说是读后感好像更可能一些。
这两种解释存在的共同问题是:
一、本段文字与上下文完全失去了逻辑联系。
二、具体到文字上,显然两位先生分别将“其”训释为“知识”和“欲望”,而如此的训释在文章本身是找不到任何依据的。
不过,我倒不想将这两种解释归于任、陈两位前辈任意的联想,实际上从他们的角度来说,他们是有所依据的。任先生依据的是河上公所理解的第一句“人当塞目不妄视,闭口不妄言,则终身不勤苦。”;而陈先生则是依据河上公所理解的第二句“开目视情欲也,益情欲之事,祸乱成也。”。各选一半发扬光大,如此的学术不知能否称其为学术。
确实,本段世传本的文字很令人费解,但是帛书出土之后,各注家对于世传本的训诂却仍采令人费解的世传本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了。
理顺本段文字的关键在于对三个字的正确理解:“其”、“堇”、“棘”。
对于“其”,其实很简单,从本句来看,“塞其兑,闭其门”的“其”当与“终身不堇”的行为主体一致,应当是指人,而结合文章的语境,当是指侯王无疑。
“堇”、“棘”,帛书本如此,但绝大多数注家都按照世传本通假为“勤”和“救”。唯有赵又春先生是按其本字本义理解。赵先生对于正确理解此部分内容可谓功不可没。现将赵先生的理解摘录如下:
“堇”:本义“少”,“不堇”是说不感到缺少什么;
“棘”:本义“急迫”。
这段话是对上一段话所陈说的原则,尤其是“没身不殆”的进一步申诉。是一起说明“塞”、“闭”也好,“启”、“济”也好,都能导致“不殆”。“不堇”是说即使堵了道、闭了门,完全不了解外界情况,也能凭借“既得其母,以知其子”的原则、方法知道该如何处理面临的问题,不会因为感到缺少具体资料而下不了决心(此处也正可以与“不出于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知天道。”相互呼应)。“不棘”则是说,要是与外界的接触畅通无阻,根据所得的大量材料处理各种问题,根据“既知其子,复守其母”的原则、方法,抓住问题的本质,也不会感到紧迫、难办。

此段可通译为:

(掌握了上述的认知和行为原则)即使堵了道、闭了门,(完全不了解外界情况,也能凭借“既得其母,以知其子”的原则、方法知道该如何处理面临的问题,)不会因为感到缺少具体资料而无法决断。要是与外界的接触畅通无阻,面临大量材料需处理各种问题,(根据“既知其子,复守其母”的原则、方法,抓住问题的本质,)也不会感到紧迫、难办。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
此处的“见小曰明”的“小”显然是应当结合前文的“以知其子”的“子”来理解,也就是具体的事物;而“守柔曰强”的“柔”自当是与“复守其母”的“母”相对应,指事物的根本,本质的东西。许多注解都割裂了上下文之间的呼应联系,自然无法明确老子行文的逻辑层次。“用其光”的“其”我认为是指文中刚刚提到的“见小曰明,守柔曰强”实际上也就是本章所论述的“得母以知子,知子复守母”的原则。亦即只有正确的运用上述原则,才能最终准确的达到“明”,达到对具体事物的正确认识。老子讲这一认识事物的方法定义为“袭常”,其中,“袭”:因袭;“常”:《老子》中对“常”的定义为“复命,常也。”,可见是基本的发展规律(参见“致虚极也”章),所以“袭常”如果硬要翻译的话,应当是“因循之常法”。

此段可通译为:

能够洞悉具体的事物可称之为“明”,能够把握事物的根本可称之为“强”,运用上述“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的原则,最终达到明辨事理的目的,不要给自己带来遗祸,这可称之为“袭常”。(即“因循之常法”)

 

至此,全章可通译为:

天下万物都有其本始,据以成为天下万物的根本。完全掌握了事物的根本,才能据以了解具体事物,完全了解了具体事物,还要回归到遵循事物的根本,这样才不会有危险。

(掌握了上述的认知和行为原则)即使堵了道、闭了门,(完全不了解外界情况,也能凭借“既得其母,以知其子”的原则、方法知道该如何处理面临的问题,)不会因为感到缺少具体资料而无法决断。要是与外界的接触畅通无阻,面临大量材料需处理各种问题,(根据“既知其子,复守其母”的原则、方法,抓住问题的本质,)也不会感到紧迫、难办。

能够洞悉具体的事物可称之为“明”,能够把握事物的根本可称之为“强”,运用上述“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的原则,最终达到明辨事理的目的,不要给自己带来遗祸,这可称之为“袭常”。(即“因循之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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