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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一段插曲

 真友书屋 2016-05-26




布鲁克教授生活中的一段插曲


【美】托拜厄斯·沃尔夫 /文  孙仲旭/译


布鲁克教授从未跟他所在那个系的人真正吵过架,但是他对一位研究叶芝的学者就是喜欢不起来。赖利为人招摇,招摇到连他那一头红发也似乎是种矫揉造作,据说他跟自己的几位学生有染,原则上说来,布鲁克教授不会相信这种传闻,但是这事放在赖利身上,他愿意破一次例。他有次看到过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流着眼泪离开赖利的办公室。学生有时的确会为成绩不好而哭,但是这个女孩的痛苦另有缘故:更像是心碎,而不是得了C减成绩。 


他们去的是同一间教堂,布鲁克喜欢坐在教堂后面,经常看到赖利和他妻子还有四个孩子在做弥撒。布鲁克看到那几个孩子跟他们的父亲在一起,就像一排点着的蜡烛,会让他对赖利多了点好感。后来赖利会扭头看他妻子或者看来看去,就能看到他没必要地蓄得太多的八字胡的两端,布鲁克又会讨厌起他来。 


布鲁克看到那个女孩从赖利的办公室出来后的那个礼拜天,他看着赖利走上去领圣餐,然后垂着眼睛叉着手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他在祈祷,还是想回忆起是否看过领子上有无污迹?考虑到他不知疲倦地推出肤浅的文章还有书,赖利怎么能抽出时间跟女孩发生风流韵事?而那些女孩还没有熟练掌握英语句子,还在尝试各种发型和香水呢。赖利太太知道吗? 


吃完午饭,等孩子们都离开餐桌后,布鲁克把这些问题说给太太听。他们经常谈论别人的不忠之事,并不是以幸灾乐祸或者高人一等的语气,而是带着一种欣慰的感觉,即过了十六年,他们仍然相爱。布鲁克太太说一个女孩哭泣并不能意味着有多少事——女孩子动不动都会哭。照她看,在了解更多情况之前,布鲁克不要去看准了赖利怎么怎么样。妻子的单纯和大度让布鲁克为之触动,装作同意她的看法。 



十一月时,现代语言协会的当地分会在贝灵汉市开会。布鲁克教授获邀参加第二天下午的分组讨论,尽管他不喜欢文学狂欢节,但还是希望自己有可能给会议带去一点理智。他知道小组中其他成员从事的工作,认为讨论有可能变成大吵大闹,真的有这种危险。 


就在出发前,布鲁克接到了赖利的电话。按计划,赖利那天晚上要宣读一篇论文,他的车坏掉了,他能搭便车吗?“当然可以。”布鲁克说,但是挂上电话后,他跟妻子抱怨道:“妈的,”他说,“本来我还挺盼望一个人去呢。”倒不是未能独处让他恼火:一个星期前,在教师聘任委员会开会时,他跟赖利吵了一架,他担心既不懂技巧、又不看场合的赖利会又跟他吵起来。布鲁克不想跟一个穿着浅灰蓝色西装的人一路吵到贝灵汉。 


但是赖利不怎么说话,心事重重。他们快要驶出西雅图时,他要布鲁克把车开进一座加油站,好让他打电话。布鲁克看着他在电话亭里手持听筒皱着眉,像个练习演讲的人那样做着手势。他回到车上时,脸上带着一种戏剧化的痛苦表情,布鲁克感觉有必要问问是出什么事了。 


“对。”赖利说,“可是你不会想听的,相信我的话吧。”他说他跟自己最新一本书的编辑有争执。 


布鲁克不是很相信他的话,怀疑是否跟那个女孩有关。也许赖利让她怀孕了,在努力劝阻她别去打胎。他说:“我有什么能帮忙的,你就开口吧。” 


“你真好。”赖利说,“你知道,你让我想起我在高中时认识的一个人,他当选为全班最好的人。不是开玩笑。”他一只胳膊勾着座位,以他那种特有的方式对着赖利微笑了一下,翘起八字胡,露出一点牙齿。似乎他在哪儿遇到“流氓式微笑”这一短语,他就学会带上了与其相配的表情,那绝对能把布鲁克气得发疯。“告诉我,”赖利说,“你所做过的最糟糕的事是什么?” 


“我所做过的最糟糕的事?” 


赖利点点头,露出了更多牙齿。 


不知为何,布鲁克感到慌乱:他握方向盘的手出汗了,他的膝盖在颤抖,思路也理不清。 


“算了吧。”过了一会儿赖利说,还轻轻笑了一声。后来的一路上,他几乎没有再说一句话。 


布鲁克最后平静下来,那个问题却萦绕在他心头。他所做过的最糟糕的事究意是什么?他十三岁时有天晚上,他一个人在家,刚刚把冰箱里的酒浸樱桃全吃完,他用父亲的猎枪上的瞄准镜看邻居也看够了,就打电话给一个死于白血病的女孩的父母,要找她说话。也是在那一年,他把一只猫从桥上扔下去。后来在高中时,在把他当朋友的一个黑人同学面前,他想也没想地用了“黑鬼”一词。他还声称自己引诱了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只不过是让他亲了她。 


布鲁克想起这些事时感到痛苦——脖子发紧,让他头往下低,肩膀耸起,手腕处有刺痛感。不过他想赖利不会对此有很深的印象。赖利显然把他定位为一个老好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确是。也就是说,他努力当个好人。可是当你努力当好人时,会有种被人看作道学先生的危险,但是又有什么别的选择呢?布鲁克不想知道,然而时不时,他也纳闷自己是否太容易就变成了一个循规蹈矩的人。 



分组讨论开得不成功。有位组员是俄勒冈州大学来的一个年轻人,名叫艾博特,他最近出了本关于塞缪尔·约翰逊的书,书中试图把他定义为启蒙运动中的诗人和思想家。此论点错缪得让布鲁克认为艾博特并非真心秉持这一论点,然而不是这样,艾博特似乎觉得此观点提高了自己的身份,一再把这些观点扯进交谈中,但无人愿意谈论他的观点。在他结束了一段长长的激烈演说之后,布鲁克决定给他纠正一下,就这样做了,他觉得达到了效果,也没用多少话。 


“讲得精彩。”主席说,她是来自里德大学的一位研究德莱登的学者,戴着墨镜,一边说,一边从嘴里喷出烟雾。她又转向对艾博特说:“你讲完了吗?” 


艾博特冷冷地看着她,然后点点头。 


“好。”那位主席说,“引用一下塞缪尔·约翰逊——那位启蒙运动代表人物的话吧:‘谁都不希望再讲得久一点。’” 


艾博特被击垮了。他因为痛苦而绷着脸,后来的讨论时间里,他都闷声坐着。主席那样对待艾博特,布鲁克感到尴尬,不仅是她不够客气,而且因为她的不客气中,显然带着学者的派头。 


分组讨论结束后,他跟在研究生院认识的一个女人聊天,后来又有一个运动员模样的人加入进来,布鲁克以为是她的学生,直到她介绍那是她丈夫。他们年龄上的差距让布鲁克感觉不自在,很快就溜走了。 


举行讨论的那个房间实际上是长长的大厅里用折叠式屏风隔开来的一半,另外一边刚刚开始召开某种会议,全是男的声音,布鲁克猜测是一群童子军团长,他们正在这家旅馆开大会。他站在茶点桌的一头,吃了上面插着三角旗的微型三明治,有人在旗子上打了关于食物和饮料的名言。他看到艾博特在另一头,在往这个房间里张望,自个儿傻笑着。布鲁克希望他不会变成那种学者,他们认为自己的观点之所以不被接受,是因为太深刻、太有独创性了。他走到艾博特那边,给他看了他拿到的一面三角旗。 


“你拿到了什么?”他问。 


“什么都没有。”艾博特说,“我在节食。”他盯着自己的咖啡看,咖啡上闪着彩虹般的光。 


“告诉我,”布鲁克说,“你现在在研究什么?” 


艾博特深吸一口气,放下杯子,走过布鲁克身旁,走出了房间。 


“唉哟。”台子对面的一个女的说。 


布鲁克循声望去。她长得吸引人,不是真正漂亮,而是头发颜色金黄,还化着浓妆。“你看到了?” 


“对,反正你努力过了。”她伸手从桌子下面又端出一盘三明治。“来一块吧。”她说,“萨拉米香肠加奶酪。” 


“不,谢谢了。那些名言让人难以下咽。” 


她把那盘三明治放下,脸红得像是被打了耳光。 


布鲁克用手指拨动一面三角旗。“这全是你做的,对吗?” 


“对。” 


“很抱歉我那么说。我真的是自作聪明。” 


“没关系。” 


“我要闭上嘴巴了。”布鲁克说,“每次我一开口,都会伤害别人的感情。” 


“我不是很明白分组讨论是干吗的,”她说,“但就是他,从头到尾老是在打断别人的话。我觉得你挺好的,听你说话看得出,我会喜欢你的。可是那个女人,如果有人那样跟我说话,我会气死的,真的会被气死。” 


她向布鲁克倾着身子,语气平静,似乎在说什么知心话。她的嘴唇饱满得非同一般,另外就像巴斯的妻子那样,门牙中间有道缝。布鲁克正想跟她说在乔叟的时代,牙齿中间有道缝意味着很好色,但想想还是没说。她有可能会错意。 


屏风的另一边,那些童子军团长在宣誓效忠。 


“你从哪儿弄到的那些名言?”布鲁克问。 


“从巴特利特的书里抄来的。这个主意挺傻。” 


“不,不傻,很周到。”布鲁克本想就此结束谈话,可是那个女的问了他几个问题,他觉是自己也应该问她几个问题。她叫鲁思,是贝灵汉综合医院的护士,没有结婚。本地的侍者协会举行罢工,备办宴会的人属于这个协会,所以一位大学教师请鲁思来会议上帮忙,那位教师跟鲁思一样,同属于文学协会。 


“文学协会。”布鲁克说,“我没想到现在还有呢。” 


“哦,有的。”鲁思说,“这在我的生活中最重要了。” 


这时,另外一个女的拿着一份清单跑来,要鲁思去旅馆的厨房里取东西。鲁思转身要走时,又扭头看了一眼,面带微笑。 


这时有几个人排队取三明治。布鲁克挪开给别人让地方,很快发现自己跟他那所学校里的一个学生站在墙角,那位学生刚刚完成了一篇关于拉斯金的枯燥的论文。“嗯,”那位学生说,他个子高,有点弯着腰。“我想那位好博士在坟墓里不得安宁呢。” 


“什么好博士?”布鲁克问,他和这个花了四年读《威尼斯的石头》的人在一起感觉不自在。 


“约翰逊博士。”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布鲁克说。 


赖利拿着几个三明治过来跟他们在一起,那位学生没有机会解释。“你真的是不肯放过艾博特啊。”赖利说。 


“我没有想着不放过艾博特。” 


“你骗不了我。” 


“那是分组讨论,”布鲁克说,“他阐述他的观点,我阐述我的,我就应该那么做。” 


“你是说,”赖利说,“你阐述的是正确观点,他阐述的是错误观点。” 


“我认为是这样。你呢?” 


“我应该很熟悉那个时期的,但是我没有。”赖利说,“不过我觉得他的观点有新意,挺有意思。” 


“有意思。”布鲁克说,“就像地球是平的理论一样有意思。” 


“我羡慕你,”赖利说,“你一贯这么自信。” 


那位学生看看自己的手表。“哎啊,”他说,“我得走了。” 


“我没有一贯自信。”布鲁克说,“但这次我是。” 


“我并不是只是想到分组讨论的事。”赖利提醒布鲁克之前一周教师聘任委员会开会的事,他想知道布鲁克怎么能拒绝让一个丈夫生病、又有三个孩子的女人来这里教书。他想知道布鲁克怎样跟自己自圆其说。 


“我们是被要求考虑她的专业资历。”布鲁克说,“她是个很糟糕的老师,你也完全清楚,她在四年多时间里从未发表过什么作品,连一篇书评都没有。” 


“就那么简单,是吗?” 


“根本不简单,”布鲁克说,“除了给她一份教职,别的有什么能做的,我都愿意为她做。现在得请你原谅,我要去呼吸点新鲜空气。” 


从海面吹来凉凉的、带着咸味的微风。街上没有人,布鲁克绕着旅馆走了几圈,经过门口时跟门房点头。街灯亮了,嵌在混凝土里的一些矿石让混凝土闪着虚假而令人不快的亮光。 


他想好了自己是对的,赖利错了,可是为什么他感觉这么糟糕呢?可笑。他要吃口东西后,当天晚上就开车回家,赖利可以搭别人的车。 



离开旅馆的餐厅时,布鲁克看到那个金发女人——鲁思——站在大堂里。他正要转身离去,但就在这时,她往他这里看,露出笑容,还挥了挥手,显然挺高兴看到他,布鲁克决定打个招呼,否则会显得无礼,他想。他们并排坐在椅子上,椅子不知为何,固定在地板上。对面的椅子上,两个童子军团长在扳手腕。鲁思用的香水是熏衣草味,一波波地飘到布鲁克这里。他想闭上眼睛,把味道吸进去。 


“我给图书馆打过电话,”她说,“可是你的两本书他们那里都没有。” 


“我可不会感到吃惊。”布鲁克说。他解释说那两本都太专业化,不对大众的胃口。 


“我还是想读到。”鲁思说,“文学协会里有人写东西,俳句之类的,但是我从来没遇到过谁写了一本书,更别说两本了。也许,”她说,“我可以通过哪间书店订购。” 


“那倒有可能。”布鲁克说,但是他希望她不要那样做。他的书很难懂,她也许会觉得他有学究气。 


“你知道,”她说,“我本来就有种感觉今天晚上会见到你,不是在这里,就是在诗歌朗诵会上。” 



“我不知道有朗诵会。”布鲁克说,“哪位诗人?” 


“弗兰西斯·X.迪龙。他跟你是朋友吗?” 


“不,你干吗问?” 


“嗯,你们都是作家。” 


“我听说过他。”布鲁克说,“那当然。”迪龙的诗在布鲁克那些年轻一点的学生还有他的岳母那里很受欢迎。前不久,布鲁克在一家杂货店拿起过他的一本书,书上印的一句广告词说这位诗人的诗已被翻译为二十三种语言,包括北印度语,让他有了兴趣。他一页页翻过去时,心里有了幅图像:一位上师在一处黑乎乎的小小空间里读这些糟糕透顶的诗篇,那里没有别的光亮,只能就着他自己神秘的光环所发出来的。这时,他觉得不见一下迪龙是件遗憾事。


那个房间大,里面温度太高,人多得有两个人得站在后面。那位诗人迟到了半小时,但没有一个人离开,即使里面不通气,味道不好。 


迪龙来了,没有道歉就开始朗诵。他穿着一件伐木工人穿的那种衬衫,卡其布裤子松松垮垮的,腰间系着一根绳子。那几首诗全是关于树的,似乎在说人类可以向树木学到很多。树是天然的,自由自在,没觉得需要到处修路、建工厂。 


一开始,布鲁克并未领会那些诗是按照什么原则排列的,直到在一次中间停顿时,迪龙说他们现在往上进入白杨林带,布鲁克意识到那些诗是按照海拔分组的,它们从海平面的海边红木开始往上升,一直在稳稳当当地往上走。布鲁克听得心不在焉,直到最后观众开始鼓掌,他也一起鼓掌,想着那些诗肯定是到了林木线。应听众要求,迪伦加读了一首很长的,他说是他的“另外一首雪松诗”,读完后他没跟任何人说话,就离开了那个房间。 


“他可真棒!”他们站在那里对着空空的讲台鼓掌时,鲁思说。 


布鲁克点点头,他最多只能做到这样。 


她并未上当。后来在乔治爵爷酒吧——鲁思提议他们来这里喝一杯——她问他为什么不喜欢那些诗。他觉得她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我真的喜欢,”他说,“事实上,我爱那些诗。” 


“真的?” 


“哦,对。我觉得那些诗写得很不一般。” 


“我也是。”鲁思说,接着她说起来她对迪伦读过的某几首诗的反应。布鲁克纳闷她干吗要把她领到这个地方,这里的墙上挂着盾牌、权杖和大砍刀,她说他会喜欢这里,那是什么意思呢? 


“我喜欢他的诗还有一点,”鲁思说,“那就是你读了后,不会想着要自杀。” 


“那倒是真的。”布鲁克说。他注意到旁边桌子上的两个男的在盯着他看,他们大概以为她是他的妻子,他看得出他们希望自己是他。 


“我去年看了一出戏,”鲁思说,“一出莎士比亚的戏,这位国王把一切都给了他的几个女儿——” 


“《李尔王》。” 


“就是那出戏。后来她们就跟他翻脸了,让他一无所有,还挖出他最好的朋友的眼球跳着踩。我不理解有谁——特别像莎士比亚这样很棒的作家——竟会构思出这种垃圾。” 


“生活,”布鲁克说,“并非总是能振奋人心啊。” 


“这我全知道,”鲁思说,“相信我吧。可是我干吗要去让自己想起伤心事呢?我喜欢读关于相爱的人的,我喜欢读关于山岭有多么美丽,关于星星什么的。我喜欢读到人们照顾受伤的动物,然后又放掉的事。” 


“你很美丽。”布鲁克说。 


“你不知道我长什么样。”鲁思说,“这不是我的头发,是假发。” 


“我没说你长得怎么样。”布鲁克说,这话不全是真话。 


“你们好啊。”赖利说,他跟艾博特走到了他们的桌前。他们两个人都穿着大衣,赖利又是面带他那种微笑,在捧着手哈气。他的脸上白里带点青色,就像牛奶的颜色。布鲁克纳闷为什么红头发的人会冻得脸上发白,而别的人则会发红,好像挺奇怪。艾博特随着只有他能听到的音乐晃来晃去。“我们刚才在随便转一转。”赖利说,“不介意我们跟你们一起坐吧?” 


鲁思往布鲁克这边挪了一点,赖利顺势坐进这个小隔间,马上开始压着嗓子说起话来。艾博特挨着布鲁克坐,一开始没说话,后来突然凑近布鲁克耳语,似乎布鲁克的耳朵是电话话筒。“我一直在想你今天说的话。有意思,很有意思,可是全错了。”他开始又说起那天早些时候他说过的论点。侍者端来他的饮料(西红柿调和汁)时,他把多半都洒在他的衬衫前襟上。“没办法。”他说着挡开鲁思递给他的手帕。 


布鲁克跟赖利说:“你的论文宣读得怎么样?” 


“精彩。”艾博特说,“精彩而又精彩。” 


“谢谢你。”赖利说,“很顺利,我想是吧。” 


“可惜我错过了。”布鲁克说,“我们去听了迪龙的朗诵会。” 


“我刚才就是在她说呢。”赖利说,“你的朋友……” 


“鲁思。”布鲁克说。 


“鲁思!这个名字真美丽。‘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赖利直视着她的脸说,‘我也在那里住宿。’” 


这人真是离谱啊。布鲁克想,然后在桌子下面摸索鲁思的手,抓住后捏了一下,她也捏了一下他的手。我到底在干吗?布鲁克愉快地想。 


“对不起。”艾博特说。他站起来扑通一声坐下来,一下子脸趴在桌子上。 


“我要说这位战士该就寝了。”赖利说。 


“你不介意把他送回旅馆吧,”布鲁克说,“我送鲁思回家。” 


赖利迟疑了一下,布鲁克怀疑他在想办法把提议的事反过来换一下。“好吧,”赖利最后说,“我去叫辆的士。” 


室内那头的一张桌子那里,一群童子军团长凑在一起唱道: 


“我们的船桨净又亮 

银制一般闪着光 

动得就像野雁飞得那么快 

点水,点水,划, 

点水,点水,划。” 


歌唱完时,他们以全都懂的方式齐叫一声,其中一位还在地板上翻了个筋头。 



布鲁克本想着把鲁思送到家门口就回旅馆,却想不出什么妥当的话,就跟着她进了屋。客厅里有一圈枕头摆成一圈,地板中央有根粗粗的蜡烛。门旁边挂着一幅带相框的放大照片,照片上是背后为太阳的三只海鸥在飞翔。有几个木头大象,像生长图一样,根据大小排成一行,鼻子牵尾巴地在书架顶上行进。“我认为做人要诚实。”鲁思说。 


“我也是。”布鲁克说,心想她要告诉他她有个男朋友或者未婚夫。他希望如此。 


鲁思什么都没说,而是两手举到头发那里,像取下一顶帽子一样取下假发。下面没有头发,只有一层像婴儿那种一点点绒毛。鲁思把假发戴到一个石膏胸像的头上,胸像放在她的展示架上,在一个骆驼鞍座和几个外国玩具娃娃之间。然后她面对布鲁克。“你介意吗?”她问。 


“当然不。” 


“别说‘当然不’,那没什么意义,不管怎么样,我有过两次不好的经历。” 


“不,鲁思。我不介意。”布鲁克觉得她看上去有外国味儿。她让他想到看过的法国女人的照片,那些女人被剃了光头,因为她们跟德国人睡觉。他知道自己应该走,但是如果这时候走,她会有误解,感觉受伤。 


“我不介意去外面时戴假发,”鲁思说,“这样别人就不会感觉不舒服。”她给他们都倒了一杯葡萄酒,点亮那根蜡烛。“我喜欢坐在地板上。”她靠着一个枕头说。“你要是想坐椅子,卧室里有一张。” 


“没关系。”布鲁克说,“我也爱坐在地板上。”他拉了一下裤子的膝部,像印度人那样坐在她对面。后来他想到了,就脱下西装外套,叠了一下放在旁边的枕头上。“好了。”他说完两手搓了一下。 


“我本来就想着你不会感到不自在,”鲁思说,“我早就注意到,具有创造性的人通常不会只对你的外表感兴趣。” 


“我看你的外表挺好。”布鲁克说,“有外国味儿。” 


“你这样想?嗯,说实话,我更愿意有头发。几年前,我病得很厉害,化疗之后就剩这么多了。他们说还会长出来,但是没有。不过至少我还活着嘛。”她把蜡烛上的一条烛泪掰下来用手揉着。“有一阵子,我过得不是很好。” 


“真可惜。”布鲁克说,“那肯定很糟糕。” 


鲁思说她一直躺在那里,等着该发生的事情发生,这时有个朋友来看她,留下一本弗朗西斯·X.迪龙的诗集。“你知道《蒙特里附近的日出》吗?”她问。 


“记不全。”布鲁克说。他记得那首诗最后是句命令:“拥抱!”他以前觉得那挺傻的。 


“那是我读的第一首诗。”鲁思说,“读到最后时,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我就是知道我将会活下去。现在你看看我。” 


“你应该写信给迪龙,讲一讲这件事。” 


“我写了,我写了首诗寄给了他。” 


“他怎么说的?他喜欢吗?” 


“我不知道。我不想让他觉得我想从他那里得到什么,所以没有留下我的地址。不管怎么样,我开始读很多诗。我出院后,加入了文学协会。”她提了几个她觉得重要的作家名字——所有那些诗人,就像迪龙一样,是那种出圣诞节唱片的人,他们的诗句出现在激励性海报的下方。 


“你们在里面干吗?”布鲁克问,“在协会里。” 


“我们分享。” 


“互相借书看?” 


“会那样做,”鲁思说,“然后还有别的事。有时候我们互相读给对方听,谈论人生。” 


“听着像是个交心治疗小组。” 


“你们写书难道不是这个原因吗?”鲁思说,“让人们团结到一起,帮助他们度过自己的人生?” 


布鲁克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写书,拿不准自己的写作动机是否经得起这样审视。“让我听听你写的诗吧,鲁思,你寄给迪龙的那首。” 


“好吧。”她开始背诵那首诗,布鲁克随着刻意而直露的韵律点着头。他几乎没有听清诗中在说什么,他在想他所想过或者说过的,都根本不能让一个女人想要活下去。“漂亮。”鲁思背完那首诗时他说,“再来一首怎么样?” 


“除了另外一首很私人化的诗,我只写过这一首。”鲁思说除非有什么,某种很强烈的情感让她不得不写,否则就写不出来。 


“那就读点什么东西吧。” 


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打开,清了清嗓子。“《蒙特里附近的日出》。”她说,“作者:弗朗西斯·X.迪龙。”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布鲁克。“哦,”她说,“我很喜欢你看着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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