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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 与 输

 客家书院 2016-05-31

赢  与  输

 

五一节后上班的第二天,碰到二件意料之外的事。

一件是代理李某起诉某人寿保险公司的案件,因一审判决后该人寿公司不但没有上诉,还立即将赔款支付给了受害人李某,李某因此对律师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送来一面锦旗。我们原来判断这宗案件保险公司是要上诉的,接触了那么多保险的案件,虽然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居多,但保险公司一般都要提出上诉,大概是保险公司还没有从格式的霸王条款思维转变服务观念。

李某为某国有通信公司通过劳务派遣的员工,发生意外后没有认定为工伤,伤残严重为治疗已家徒四壁,为医治已借贷无门,向保险公司索赔又被拒,拒赔的理由是原单位在购买团体险时已告知了免责条款。我们对李某的遭遇非常同情,一方面对某些国有企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实行同工不同酬且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无奈,另一方面更对保险公司的强词夺理感到愤慨。

于是向该人寿公司提起了诉讼,诉讼中因李某无力支付诉讼费和鉴定费,我们帮他申请减免了诉讼费并代为垫付了鉴定费,整个诉讼的过程也是艰难的,我们律师还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和协调工作,使案件顺利进行。李某在伤害发生后,凭其家人的力量已是求告无门,得到律师不计条件的帮助自然相当感激。所以,在领到赔款后,一定要给我所送面锦旗,是他表达心意的一种最好方式。

另一件案子本是比较简单的租赁纠纷,标的不大案情简单,开庭时法官在行使释明权时,已明确询问对方是否要撤诉。我们认为,案件胜诉是不成问题的。

但案子却意外地拖了一段时间,有一天我方当事人前来说:据了解对方找了关系,我们可能要败诉。问要不要也找找关系,这年头人情比法律要在。当时我们的判断是不可能败诉,所以劝我方当事人不要听信谣言,也不要去花冤枉钱找什么关系。

案子判决下来,果然出乎意料,虽然法院没有完全按原告的请求判决,但结果明显对我方不利。于是,我方当事人埋怨律师,他埋怨律师的理由并非我们水平问题或不尽职,而是当时不应当阻止他去找关系。这种埋怨让律师觉得冤!

维权路是多么的难啊,所以我经常对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或老板说:求人不如求已,不打官司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发生纠纷。

 

                              二0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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