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邮政行业标准《快递电子运单》(YZ/T 0148-2015)解读

 初心阅读室 2016-06-01

邮政行业标准《快递电子运单》

(YZ/T 0148-2015)解读

2016-02-17

  YZ/T 0148-2015《快递电子运单》邮政行业标准于2015年12月14日正式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企业和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标准内容,推动标准实施,现将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关键技术问题等内容解读如下。

   一、《快递电子运单》 

  (一)标准制定的重要意义 

  1.标准的制定背景 

  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GB/T 28582《快递运单》国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无碳复写纸印制的折叠式票据形式的快递运单(以下简称“纸制运单”)的制作和使用。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快递市场行为、维护快递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不断兴起,快递市场高速发展,传统的纸制运单已经不能适应快递市场高速发展的需要,快递电子运单(以下简称“电子运单”)应运而生。

  电子运单是将快件原始收寄等信息按一定格式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并通过打印设备将快件原始收寄信息输出至热敏纸等载体上所形成的单据。电子运单自动对接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绑定快件编号、实时生成并高速打印快件收寄信息,更好地满足了电商批量交寄快件的需要,也越来越得到个人用户的青睐。因此,为满足市场发展需要,规范快递电子运单的生产和使用,国家邮政局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2. 电子运单的应用特点 

  与纸制运单相比,电子运单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处理效率高。除人工填写外,纸制运单普遍采用针式打印机进行信息打印,打印速度一般在500-700张/小时之间。电子运单采用热敏条码打印机进行信息打印,打印速度在2500-3600张/小时之间。其打印效率比纸制运单快2-5倍。此外,电子运单的打印信息由对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转入,且无须打印服务协议,大大节省了信息录入时间,提升了快件处理效率。有快递公司反映,一个50人的揽收团队使用电子运单后可降低至10人,人力成本降低5倍以上。

  二是生产成本低。电子商务用户使用的电子运单一般宽为100毫米,长不超过200毫米,其规格尺寸仅为纸制运单的一半。相比纸制运单,电子运单的纸张用量整体减少70%以上。目前,纸制运单的售价约为0.19元/张,电子运单的售价约为0.09元/张。以2015年快递业务量206亿件、电子运单的用量占快递业务量60%计算,仅电子运单的生产成本就节约了12亿元。再加上打印成本的减少,电子运单的整体生产成本比纸制运单降低60%~70%以上。

  三是环保效果好。电子运单不仅大幅减少了纸张原材料的消耗,而且也相应减少了制作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和有害物质的释放量。此外,标准还首次对电子运单的用纸和用胶的环保性能提出限制要求,更加有利于节能减排,更加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邮政局关于推进绿色邮政建设的战略部署。

  四是用户权益得以更好保障。针对电子运单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纸张质量不合格、打印信息不统一、服务协议不明确等用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标准都设定了相应的技术条款,从电子运单的纸张定量、保存期限、信息内容、提示信息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既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同时也充分考虑用户使用需要,切实保护用户权益和用户信息安全。

  由此可以看出,电子运单的应用是产业融合、市场发展的重要产物,是行业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快递企业提升运行效率、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制定《快递电子运单》邮政行业标准,有利于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利于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有利于实施有效监管,对于推动快递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准的关键技术内容 

  1.标准适用范围 

  在标准起草初期,起草组在研究范围上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是否要将国际电子运单包括在内;二是是否要将个人用户(即散户)使用的电子运单纳入研究范围。起草组通过调研发现绝大多数快递公司在收寄国际快件时,是将快件信息直接打印在普通纸上,再放入粘附于快件上的塑料袋中。这种操作方式与国内快递电子运单的操作截然不同,在用纸、粘合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因此本标准暂未对国际电子运单做出规定。其次,随着个人电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个人用户开始通过APP软件提出快件寄递需求,录入收件人和寄件人相关信息,快递业务员上门接单时直接打印电子运单,这种方式既方便又快捷,具有很大的潜在需求,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标准将个人电子运单纳入适用范围,规定了相应的技术条款。

  2.联数 

  对于电商用户和个人用户两种不同使用对象,电子运单的联数有所不同。由于电商用户的快件收寄信息已经储存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用户可以据此进行快件查询、结算等处理,不再需要寄件人存根联。因此,标准规定这类电子运单只有两联。而对于个人用户,虽然大多数APP客户端软件也储存快件收寄信息,提供快件查询等服务,但考虑到用户使用习惯,标准规定这类电子运单为三联,增加了寄件人存根联。

  3.规格尺寸 

  标准起草组经过调研发现,不同快递企业电子运单的规格尺寸不完全相同,但基本上可以归为两类。一类是两联电子运单,其长×高的尺寸有80mm×80mm、136.6mm×100mm、150mm×100mm、170mm×100mm、190mm×100mm、230mm×100mm和204mm×103mm等,其中以150mm×100mm、180mm×100mm、200mm×100mm为主。即除个别情况外,两联电子运单的宽度基本统一为100 mm,长度不等。另一类是三联电子运单,其长×高有180mm×76mm、210mm×76mm等规格,长度不尽相同,但宽度基本统一为76mm。考虑到打印用纸和打印设备情况,起草组认为电子运单的规格尺寸应坚持“宽度统一,长度适度自由”的原则,即在宽度上统一规定为100mm(两联)和76mm(三联),而在长度上给出一定范围,供各快递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

  4.区域划分及信息内容 

  电子运单上各区域的划分以及各区域的信息内容是本标准的研究重点之一。区域划分和信息内容的设置既要满足企业内部生产作业的需要,又要满足用户服务的需要。由于两联和三联电子运单的使用对象不同,因此他们在区域划分上略有差异。差异主要体现在派件存根联上。三联电子运单的派件存根联含有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而两联电子运单没有。这主要是因为两联运单的这些信息已经保留在企业的信息系统中,不需重复规定;三联运单主要针对个人用户,而这种服务模式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为避免出现系统之间信息不对接、信息不完备等情况,运单上保留了与内部业务处理有关的信息。

  标准将电子运单划分为以下九个区域:

  一是快递服务组织信息区。该区域用于打印快递服务组织的名称、标识、客服电话等内容,以识别快递服务的提供者。收件人存根联和寄件人存根联由于已在条码区打印快递服务标识,因此不再设有快递服务组织信息区。

  二是条码区。该区域用于打印快件编号的条码标识。由于快件编号是企业进行内部处理和提供用户查询等服务的唯一依据,因此快件编号应清晰可辨、易于识读。对于收件人存根联和寄件人存根联,如果打印空间有限的话,可以只打印数字识别码。此外,在收件人存根联和寄件人存根联条码的左侧,还宜打印快递企业标识,便于收寄件人识别快递服务的提供者。

  三是目的地区。又称大头笔区,用于打印快件的目的地名称或代码。由于快件的寄递信息已提前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可以根据企业分拣封发计划和地址库等信息,自动匹配快件的目的地代码(即数据分单),为后续的机器分拣和人工分拣提供较大便利,以提高分拣效率,降低分拣差错。为便于识读,标准还规定电子运单目的地区的文字宜采用黑体或加粗黑体。

  四是收件人信息区。该区域用于打印收件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由于收件人信息是完成快递服务的重要基础信息,因此在派件存根联、收件人存根联和寄件人存根联上都应该打印此信息。此外,为便于识读,标准还规定电子运单收件人信息区的文字宜采用黑体或加粗黑体。

  五是寄件人信息区。该区域用于打印寄件人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由于电商用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已存有寄件人信息,因此派件存根联可以不打印此信息。但为了便于收件人知晓快件由何地何人寄出以及寄件人留存有关信息,标准规定收件人存根联和寄件人存根联上应打印此信息。

  六是内件详情区。该区域用于打印内件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内容。根据《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收寄验视规定》等文件要求,用户应如实填写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电子运单上的记载内容应与实物信息相符。

  七是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该区域用于打印业务类别名称和业务处理相关信息。其中,业务类别名称包括即日到、次日到、优先快递、经济快递和代收货款等;业务处理信息根据各联的用途不同则有所不同。对于派件存根联,该区域应包括快件的质量、体积、运费、付款方式、代收货款金额、收派件时间、服务协议约定提示、寄件人签名等内容;此外对于电商用户,由于以上信息已在信息系统中记载,因此派件存根联可不设置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对于收件人存根联,该区域应包括快件的付款方式、代收货款金额等内容;对于寄件人存根联(三联),该区域应包括快件的质量、体积、运费、申报保价(保险)金额、保价(保险)金额、收件时间、收派员签名、服务协议约定提示等内容。

  八是用户签收区。该区域应包含收件人/代收人签字、签收时间等内容。用户收件时应及时填写以上信息,作为快件投递的重要凭据。

  九是自定义区。该区域由快递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置,可包括二维条码、易碎品提示等信息,以满足个性化业务发展需要。需要说明的是,有条件的企业可积极采用二维码技术,通过在自定义区打印二维码,记载、保存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名址、订单详情、快件路由等信息,用于自动分拣,也可用于用户信息保护等工作。

  另外,标准赋予企业一定的灵活度,规定各区域的位置、尺寸、颜色可由快递企业自行设置。同时,标准还在附录A中给出了各区域布局和排列示例,便于有关企业参考采用。

  5.服务协议 

  电子运单和纸制运单在信息内容上最大的差别在于电子运单上不打印服务协议的详细内容。主要原因是:在使用电子运单前,快递企业应当就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服务赔偿等事由与用户达成了书面意见,没有必要在电子运单上重复打印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为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避免产生服务纠纷,标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设计:

  一是标准要求在使用电子运单前,快递服务组织应与用户达成快递服务协议。书面方式和电子方式均可。其格式内容应符合GB/T 28582-2012附录A的相关要求。

  二是快递服务协议应以醒目方式置于快递服务组织网站及APP软件系统中,便于用户阅知、保存,以供查询、追溯等使用。如此规定能够保障用户在需要时可以随时核查服务协议的相关内容。

  三是在派件存根联的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中应明确标示“服务协议内容本人已阅知并同意”等字样,寄件人应签字确认。在寄件人存根联的业务类别及业务处理区中应明确标示“寄件人已阅知并同意服务协议内容。服务协议可在快递服务组织网站或APP软件系统中查阅”等字样。以上内容保障服务双方都留有相关凭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标准还规定,电子运单上服务协议约定等特殊事项的文字宜采用黑体或加粗黑体,以提醒用户重点关注。同时,标准的附录A还给出了示例,将服务协议约定提示信息置于各联的最下端显著位置,企业可参考采用。

  6.技术要求 

  标准结合快递服务现实需要,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电子运单的7项技术指标进行了规定。

  (1)外观

  为便于使用和保存,标准规定:电子运单的外观应平整、清洁,不应有褶皱、破损、毛边、裂口,各层间应无气泡、无起翘、无溢胶粘连、无异常颜色等缺陷。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褶皱、破损发生在条码区、目的地区、收件人信息区等重要区域,将会给后续的分拣、投递等带来严重影响。

  (2)用纸

  电子运单每联均由三层组成,第一层为热敏打印纸,用于信息打印;第二层为铜版纸或格拉辛纸等材料,用于粘贴;第三层为格拉辛离型纸,用于隔离。三层用纸的技术指标都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第一层应采用定量不低于70 g/㎡的特种热敏打印纸。定量是保障纸张质量的关键指标。如果定量设得过低,纸张透明度高,第二层的打印信息容易穿过第一层而显示出来,造成信息被误读或无法识别等问题。此外,特种热敏打印纸具有保存期长的特点,能够满足标准规定的“使用后的电子运单在常温下应保存12个月以上,条码及字迹应可辨识”的相关要求。

  第二层宜采用定量不低于40g/㎡的格拉辛纸或定量不低于70g/㎡的铜版纸。起草组通过调研得知,个别企业还采用了其他材料来用作电子运单的第二层。标准采用“宜”的表述,并没有限制这些材料的使用,但材料的使用应满足快递服务需要这一前提。

  对于第三层用纸的定量,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部分企业提出能否采用定量为50±5g/㎡或60±6g/㎡的格拉辛离型纸。由于格拉辛纸的定量一般分为40 g/㎡、62 g/㎡、80 g/㎡、100 g/㎡四种,并没有50 g/㎡和60 g/㎡这一种类。因此起草组经过研究,结合行业实际,决定采用62 g/㎡的定量值。考虑到GB/T 29282《格拉辛纸》标准规定,纸张定量可有±3 g/㎡的偏差值。因此标准规定第三层应采用定量不低于59g/㎡的格拉辛离型纸。

  (3)文字

  为方便用户和内部操作人员识读,标准对电子运单上的文字强调了两点规定:一是收件人信息区、目的地区、代收货款及约定的特殊事项的文字宜采用黑体或加粗黑体;二是电子运单目的地信息的字号宜不低于一号,其他文字的字号宜不低于五号。

  (4)一维条码

  对于一维条码,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应重点把握三点:第一,条码不应过低过窄,即高度宜大于10mm,最小窄单元宽度应大于0.25mm,否则条码将无法正确识读。第二,条码符号的质量等级应达到GB/T 14258-2003附表H.1中字母等级C级以上(含C级),才能满足条码首读率大于95%,识读率100%的相关要求。第三,快件编号应符合邮政管理部门关于快递码号编制规则的相关要求。目前,国家邮政局正在研究制定快递码号编制规则,电子运单上打印的快件编号应满足该规则的相关要求,以加强行业管理,满足信息共享等需要。

  (5)模切线

  模切线是电子运单第一层各联的分界线。标准提出了模切线应易于撕断、轧压线应平直清晰、不应有整体断裂的要求,同时还对模切线的抗张强度提出了要求。

  (6)粘合

  电子运单的第一层与第二层之间涂有阻隔胶、第二层与第三层之间涂有背胶。阻隔胶和背胶的技术性能也是各方关注的重点。标准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规定:

  对于阻隔胶,标准主要从使用效果上进行了规定,要求在-15℃~+60℃的环境下,第一层不应自行脱落,以满足后续生产处理需要;派件存根联、寄件人存根联的第一层撕下后失去粘性无法复原,以满足企业保存需要;收件人存根联的第一层与第二层应黏贴紧密、可剥离,以满足用户信息保护需要。对于背胶,标准在表4中列出了背胶的初粘性、剥离强度、隔离性、渗油性的具体指标要求,企业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胶液。

  对于某些特殊地区或极端天气,作业环境处于-15°以下时,涂有普通压敏胶的电子运单可能会发生背胶失效或脱落等现象,企业一般采用改善作业环境或添加防冻液的方法来达到作业要求。为避免特殊要求造成普遍性成本增高等问题出现,标准规定在低于-15℃及以下环境中使用的电子运单,其背胶的胶粘物理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赋予企业一定灵活度。

  (7)其他

  部分企业提出,能否在电子运单上印有广告信息。起草组经过慎重研究认为,电子运单是记录快递服务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企业开展内部操作处理的重要单据,也是用户权益保障的重要凭证,其上打印或印刷广告信息不利于生产和服务。再加上电子运单版面有限,因此,标准沿用《快递运单》国家标准相关规定,提出电子运单上不应有广告信息。

  7.环保要求 

  随着快递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其包装物料的环保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电子运单是快递物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应对电子运单的环保问题作出相关规定,杜绝环境污染新问题产生,切实推动绿色邮政建设。因此,标准专设独立章节提出纸张和胶液的环保要求。

  具体说来,在电子运单的三层纸张中,第一层热敏打印纸含有双酚A对环境有害。热敏打印纸背面的阻隔胶属于水溶胶,也含有轻量的苯、甲苯、二甲苯、卤代烃等有害物质。因此,为尽可能地避免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标准规定:电子运单所使用纸张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规定,热敏纸背面的阻隔胶应使用环保型的水溶胶,其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HJ/T 220-2005中表1指标要求。同时,电子运单第二层背面的背胶主要采用热熔压敏胶,是一种无毒害无废液的新型环保胶。但目前我国热熔压敏胶粘剂的生产还处于起步阶段,为限制在生产中随意掺加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新的危害,标准还规定:第二层纸背面的背胶宜采用环保型的热熔压敏胶, 其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HJ/T 220-2005中表1指标要求。

  8.试验方法 

  对于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标准在第8章逐一列出了试验方法。该试验方法应该作为出厂检验和第三方检验的依据。

  9.运输和贮存 

  由于热敏打印纸和压敏胶对储存温度比较敏感,因此,标准对电子运单的贮存温度、湿度、位置予以明确规定。同时,考虑到电子运单放置时间过长,胶液的粘性会减弱,因此,标准还规定未使用电子运单的储存期为3个月,超过储存期,使用前应重新进行检验。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