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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国际规则进展通报

 昵称EG85N 2016-06-02

  为方便各申请单位及时了解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项目国际规则的最新进展,我们组织专家对CDM项目国际规则持续跟踪、解读并定期公布。现将CDM执行理事会第89次会议情况编译如下,供各申请单位参考。

  CDM执行理事会第89次会议于2016年5月9日至13日在德国波恩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新方法学的批准以及现有方法学的修改、DOE资格撤回,以及长期规划和发展方向等事宜。

 

 一、项目注册和减排量签发

  本次会议上没有讨论新的项目注册或签发申请。

  到截止2016年5月13日,共有7710个CDM项目注册成功;共有291个CDM PoA注册成功,其中包含1946个CPA。

  截止2016年5月13日共有1672730379吨CDM项目的CER以及4805968吨PoA的CER成功签发。

  截止2016年5月13日共有11617897吨CER自愿撤销,此外还有17344吨CER是使用在线平台进行自愿撤销的。

 

 二、方法学的批准和修改

  2.1 大型CDM项目的方法学

  本次会议批准以下方法学修改:

  (a)“ACM0002:并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方法学”(第17版);

  (b)“ACM0001:垃圾填埋气”(第17版);

  (c)“AM0116:飞机的电子滑行系统”(第2版)。

  2.2小型CDM项目的方法学标准

  批准了方法学“AMS-I.M:太阳能用于国内航空器内部系统运行”,用于航空领域。

  批准以下方法学的修改:

  (a)“AMS-II.C:特定技术下需求侧能源效率活动”,修改包括:(i)引入了保守的默认值(例如:3.5小时/天用于居民及商业建筑);(ii)确保与AMS-II.J的一致性。

  (b)“AMS-II.J:高效照明的需求侧活动”,修改包括:(i)可以使用实际检测的灯具故障率替代标准灯具故障率;(ii)对于不在正面清单中的技术,澄清了“小型项目方法学额外性论证工具”中障碍分析的应用。

 

三、相关标准/工具

  1. CDM项目和PoA项目标准

  理事会注意到“CDM项目标准”、“CDM审定和核查标准”和“CDM项目流程”修改和重构工作的进展,将适用于PoA的要求与使用CDM项目的分离开。基于此点考虑,理事会强调了在2016年完成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并要求秘书处合理分配资源,优先完成此项工作。考虑到秘书处的工作负荷,理事会还要求秘书处在理事会90次会议1周之前将进行中的文件提交理事会进一步讨论。

  2. 程序

  采用了修改后的“程序:基准线方法学及其工具的开发、修改和澄清”,具体修改或者新增的要求如下:

  (a)对于方法学及其工具的修改,在提交修改申请时可以不用同时提交项目设计文件或者PoA设计文件的草稿,但是相关委员会或工作组可能会在后续阶段为了更好的理解方法学及其工具的内容而要求提交项目设计文件或者PoA设计文件的草稿;

  (b)对于方法学及其工具的澄清应当说明澄清是针对方法学及其工具的具体哪一个版本进行的;

  (c)对于方法学及其工具的修改,整合以及澄清的原则(该程序的附件)进行了修改,更加清晰的说明了对于方法学及其工具的修改和澄清的区别;

  (d)为了修正一个明显的错误而对方法学及其工具自上而下的修改可以由相关委员会或工作组的主席或者副主席决定进行,这种情况下,跳过征求全球利益相关方意见这一程序。

  (e)方法学委员会或工作组建议新批准或者修改方法学工具时,应当包括一份需要修改的方法学以及修改建议的清单;当适用于新批准或者修改的方法学工具事,理事会应要求对受此影响的方法学进行修改;在这种情况下,跳过征求全球利益相关方意见这一程序。

  (f)废除新方法学自下而上的提议过程中的收费;

  (g)改进的部分描述。

  3. 其他政策

  理事会继续关于“按比例签发临时核证的减排量(temporary CERs, tCERs)以及长期核证的减排量(long-term CERs, lCERs)的适用性”概念性文件的讨论,同意为了造林和再造林项目修改“CDM项目标准”中第254段的描述,具体内容如下:

  (a)对于lCER,当一个监测期部分处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部分处于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时,所有自从上次核查后发生的碳汇量应属于第二承诺期。

  (b)对于tCERs,所有自从项目开始后发生的碳汇量应在监测期结束的承诺期签发。

  理事会讨论了关于“在MoC过程中降低争议和非法行为风险”的概念性文件,要求秘书处研究可行性,在下次修改PCP时准备好纳入MoC变更流程文件的草稿,并考虑以下指导意见:(a)在MoC声明中提供参与方自愿添加参与结束时间的内容;(b)扩展项目参与方直接报告MoC声明变更的条款;开发一套联系人自愿撤回以及项目参与方官方撤回的流程

  理事会要求秘书处进一步研究修改现有的或者新设立的MoC电子界面的可行性,供今后的会议进行讨论。

 

四、DOE委任

  本次会议没有关于DOE资格认可的相关规定需要讨论。在本次会议上,理事会收到DOE“Foundation for Industrial Development(MASCI,E-0058)”部分自愿撤回专业领域3,4,9,10和15的认可资质的通知,该通知由机构于2016年4月7日报告。

  截至本次会议,共有36家DOE拥有审定和核证资格。

 

五、 长期规划以及发展方向

  1.   理事会对“使用CDM作为工具用于其他用途”的概念性文件进行了讨论,并要求秘书处准备一份基于理事会的反馈意见进行修订后的概念性文件,按照批准的2016年工作计划用于今后的会议进行讨论。

  2.   理事会对“CDM简化以及合理化的修改建议(第三批)”的概念性文件进行了讨论,并对该文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   关于“在一般CPA项目纳入多种技术或方法”的建议,理事会同意维持现有的要求。

  4.   关于“首个特定情况CPA项目与每个一般CPA的一致性提交理事会进行批准”的建议,理事会同意删去关于首个特定情况CPA项目与每个一般CPA的一致性须提交秘书处和理事会进行审核的规定,无论是在PoA注册时还是在注册后变更时;而是采用秘书处和理事会进行随机抽样检查的方法来对特定情况CPA的纳入进行审核。基于此项修改,理事会同意对PoA项目确定注册费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5.   关于“退出CPA项目重新纳入或者是作为独立项目”的建议,除了要求不参与其他任何机制的声明或者在其他任何机制下不申请减排量的内容之外,理事会对于建议中提到的内容表示支持,并要求秘书处对于在同一个或者不同POA中重新纳入或者是作为独立项目进行注册的条件进行详细说明。

  6.   关于“在审定中免除进行现场访问或者引入推迟现场访问的澄清条件,以及在核查中免除进行现场访问”的建议,理事会同意以下要点和处理程序:

  (a)审定中的现场访问

  (i)对于CDM项目/PoA项目,如果每年的减排量达到了特定的限值,现场访问是强制要求,无论CDM项目/PoA项目新建与否。

  (ii)对于没有达到限值的CDM项目/PoA项目,现场访问是可选的,除非属于特定的情况,例如涉及追溯或者项目之前的相关信息。

  (iii)如果没有进行现场访问,DOE必须通过其他方法进行审定,并证明相关方法是合理的。

  (b)核查中的现场访问

  (i)对于CDM项目/CPA项目的第一次核查,现场访问是强制要求的。

  (ii)对于后续的核查,现场访问是可选的,除非CDM项目/CPA项目涉及以下至少一种情况:

  自从上次的核查现场访问之后,CDM项目/CPA项目已经取得了一定量的减排量;

  上次核查之后已经有特定的一段时间了。

  (iii)如果没有进行现场访问,DOE必须通过其他方法进行核查,并证明相关方法是合理的。

  (c)处理程序:

  (i)在起草相关规定性文件时,秘书处需要对上述提到的“特定的限值”、“特定的情况”以及“第一次核查”进行详细说明;

  (ii)当对“特定的限值”、“特定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时,秘书处需要考虑不进行现场访问对于环境完整性以及费用问题的可能实质性影响。

 

注:本简报根据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材料整理

来源:国家发改委气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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