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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鱼经》明·黄省曾撰

 简兮 2016-06-03

 【提  要】

    《鱼经》(或题《养鱼经》)一卷,明黄省曾撰。省曾说见《蚕经》。是经述养鱼之法及鱼之品类。有《广百川学海》本、《百陵学山》本、《夷门广牍》本、《居家必备》本。是经据《夷门广

牍》整理,以他本参校。

   

       

    古法,俱求怀子鲤鱼,纳之池中,俾自涵育。所以养鲤者,鲤不相食,易长,又贵也。或在取近江湖、薮泽、陂泖、水际之土十数舟布底,则二年之内,土中自有大鱼宿子,得水即生也。今之俗,惟购鱼秧。其秧也,渔人泛大江乘潮而布网取之者。初也如针锋,然乃饲之以鸡鸭之卵黄,或大麦之麸屑,或炒大豆之末,稍大则鬻鱼池养之家。《闽录》云:“仲春取子于江,曰鱼苗,畜于小池;稍长入<</FONT>艹犀>塘,曰<</FONT>艹犀><</FONT>鱼麃>,可尺许,徙之广池,饲以草,九月乃取。”有难长之秧曰艋艘,其首黄色曰螺蛳,青,以其食螺蛳故也,故名。《尔雅翼》曰“鳟鱼食螺蚌”,是也。其口尖,期年而鼻窍始通,不得通则死。长至尺许,乃易大。

   

惟鲩鱼为良,其口阔而盆,首似鲤而身圆,谓之草鱼,食草

而易长。《尔雅翼》曰:“鲩鱼食草。” 白鲢乃鱼之贵者,白露左右始可纳之池中。或前一月,或后一月,皆不育。渔人携于舟,若煎炙油气触之,则目皆瞎。《京口录》云:“巨首细鳞,池塘中多蓄之。”

   

 鲻鱼,松之人于潮泥地凿池,仲春潮水中捕盈寸者养之,秋而盈尺,腹背皆腴,为池鱼之最。是食泥,与百药无忌。《京口录》云:“头扁而骨软。”《闽志》云:“目赤而身圆,口小而鳞黑。吴王论鱼,以鲻为上也。其鱼至冬,能牵被而自盖。”

   

   

    凡凿池养鱼,必以二,有三善焉:可以蓄水,鬻时可去大而存小,可以解泛(此池泛,可入彼池)。

    不可以沤麻,一日即泛。 鱼遭鸽粪则泛,以圊粪解之。鱼之自粪多而反复食之,则泛,亦以圊粪解之。池不宜太深,深则水寒而难长。

    鱼食鸡鸭卵之黄,则中寒而不子,故鱼秧皆不子。鱼之行游,昼夜不息,有洲岛环转则易长。池之傍树以芭蕉,则露滴而可以解泛;树楝木,则落子池中可以饱鱼;树葡萄,架子于上可以免鸟粪;种芙蓉,岸周可以辟

水獭。

   

鱼食杨花则病,亦以粪解之。食蟋蟀与嫩草,食稗子。池之正:北[1]浚宜特深,鱼必聚焉。则三面有日而易长,饲之草亦宜。此[2]方一日而两番,须有定时。鱼小时,草必细饲,至冬则不食。

   

凡鱼啸子,必沿水痕,虽干涸十年,遇水即生。其长甚易。其啸子也以五月,鲤鱼以五月下,惟银鱼、鲙残鱼啸子于冰,冰解三日乃生也。

   

 饲鱼之草不可撩水草,恐有黑鱼、鲇鱼等子在草上,是能食鱼。黑鱼者,鳢鱼也,夜则仰首而戴斗;鲇鱼者,鲼鱼也,即鳀鱼也,大首方口,背青黑而无鳞,是多涎。池中不可着碱水、石灰,能令鱼泛。

   

陶朱公曰:“以六亩地为池。池中有九洲,则周绕无穷,自谓江湖也。求怀子鲤鱼三尺者二十头,牡鲤鱼三尺者四头,以二月上庚日纳池中,令水无声,鱼必生。至四月,纳一神守;六月,纳二神守;八月,纳三神守。神守者,鳖也,内之则鱼不飞去。至来年二月,可得一尺者一万五千,三尺者四万五千,二尺者万枚,直五千,可得榆荚者一百二十五万。又明年,一尺者十万,二尺者五万,三尺者五万,四尺者四万。留二尺者二千为种,余可得榆荚五百一十五万。候至明年,不可胜计也。九洲八谷,谷上立水二尺,谷中立水六尺。凡池之菰,相传一夜生七子,太密则鱼皆郁死,必去其半乃佳。”

 

三之江海诸品

    江海之产,有鲟、鳇之鱼。其长丈余,鼻端有肉,骨四分身之一,两颊之肉谓之鹿头,可以为鲜。《京口录》云:“是两种:鲟肉之色白,鳇肉之色黄。广州谓之鲟龙之鱼,云类龙而无角。”有鲈鱼,惟松江者四腮也,口而细鳞。非江海之产,则二腮矣。《金谷园记》曰:“秋仲由海而入江,可以作鲙。”《京口

录》云:“有二种,曰脆鲈,曰烂鲈。”《闽志》曰:“身有黑文。”有鳓鱼,腹下之骨如锯,可勒,故名。出与石首同时,海人以冰养之,而鬻于诸郡,谓之冰鲜。

    有鲳鱼,身广而头锐,细鳞而软骨,出于海。有石首之鱼,其色如金,俗名黄鱼,楝花而来,秋而化凫,

《炙毂子》曰:“石首,鯼也,首有小石,故名。”《海族志》云:“其初出水也,龙鸣,夜视则有光,盐晒为鱐,则曰白鲞。闽人谓之金鳞,又谓之黄瓜。”

    有白鱼,《避暑录》云:“太湖之白鱼冠天下。梅后十有五日入时,于时白鱼最盛,谓之时裹白。”

    有鳊鱼,缩项穹脊,而细鳞博腹,其味腴,其色青白,即鲂鱼也。古称汉水槎头之鳊,吴之太湖亦甚佳矣。

    有银鱼,其形纤细,明莹如银。太湖之人多鱐以鬻焉。长者不过三寸。

    有鲥鱼,盛于四月,鳞自如银。其味甘腴,多骨而速腐。

广州谓之三鯬之鱼。《闽志》曰:“大者长数尺,春末有之。”有鲙残之鱼,状如银鱼而大。冬月带子者,谓之挨冰啸。有鮆鱼,狭薄而首大,长者盈尺,其形如刀,俗呼为刀鲚。初春而出于湖。《尔雅》曰“鮤,鱴刀”,《注》:“今之鮆鱼也,亦呼为刀鱼。”《说文》云:“鮆饮而不食,鮆鱼也。”有鲒子鱼,其生也带子。

    有鳜鱼,巨口而细鳞,肉味鲜美,背黑有斑。《本草》云:“昔仙人刘凭常食石桂鱼。今此鱼,乡之人犹有桂之呼焉,其殆是欤?”

    有鲫鱼,即鲋鱼也。此鱼旅行,“鲫”者相即、“鲋”者相附

也,至冬而味美。有鰕虎之鱼,类土附而腮红,若虎,善食虾,俗谓之新妇之鱼。

    有土附之鱼,似黑鲤而短小,附土而行,不似它鱼浮水,故名。《京江录》:“首大而身小,谓之吐<</FONT>鱼父>”。

    有鱨鱼,其色黄,又谓之黄颊。有针口之鱼,首戴针芒,身长五六寸,土人多取为鱐。

    有河豚之鱼,出于江海,有大毒,能杀人,无颊无鳞,与口目能开阖,能作声,是鳞中之毒品也。凡烹调也,腹之子、目之精、脊之血,必尽弃之。洎二皮、肉、肝之有斑,眼之赤,肝之独包,钳之一异,俱不可食。凡洗宜极净,煮宜极熟,治之不中度,不熟,则毒于人。中其毒者,水调槐花末、或龙脑水、或至

宝丹、或橄榄子,皆可解也。友诸荆芥等风药,服风药而食之者即死。《物类相感志》:“以荆芥煮其子,候如芡大,易荆芥,再煮至复小,乃可食。”苏文定公辙尝记吴人丁骘食河豚而死,以为世戒。杨礼部家僮三人入肆,共食河豚,皆即死。江南惟称江阴所烹调者为良。予在金陵,毛鸿胪飨予,出之曰:“乃江阴某官所遗

也。”予曰:“江阴之人偶不中度,将何如?岂可信也?某不敢以不赀之躯,试可谢之物。”毛公即命撤去。此品决不可食,倘遇它氏宴会馔此,亦必禁谢不食,乃为珍玉其身者。斑鱼似河豚而小,食者虽无恙,然亦是其种类,并绝之可也。

【校勘记】

  [1]北:原缺,据别本补。

  [2]此: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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