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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 海绵城市深度研究分析一(图表)

 fgh315 2016-06-03

来源:国信证券  转自:OFweek节能环保网

        海绵城市是指具有良好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的城市体,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以往我国水污染治理行业强调点对点治理,而未来必然会向着面源及立体化整体解决方案的方向发展,海绵城市建设正是符合这一行业趋势,是最可持续的城市水环境系统整体解决方案。
        海绵城市可缓解极端天气对于城市排水的影响。我国城市的普遍逢雨必涝、雨停即旱,大部分城市排水系统缺乏应对极端天气能力,主要原因是传统城市建设中由于大量采用灰色基础设施导致城市不透水面积大量增加而失去了渗水蓄水功能。
        海绵城市可以有效应对径流污染及水资源缺乏。
        ①我国目前有16个省市区人均水资源量低于国际公认重度缺水线(1000立方米),然而严重缺水的地区大多连年遭受雨涝而无法蓄积和利用雨水资源。
        ②初期雨水携带了大量地表污染物而成为城市水体污染的重要面污染源,与合流制污水溢流一起,成为目前全球城市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③点源污染持续改善,但面源控制还无有效进展,雨水系统的进一步改造才是系统性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重要出路。
        政策不断超预期,反映政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坚定态度
        海绵城市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稳增长发展思路下投资的重要领域,自12年4月提出以来,国家积极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力度空前。我们认为海绵城市建设将是未来几年环保行业体量最大的投资领域之一,政策不断超预期,反应政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坚定态度。
        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政策频出,不断细化自12年4月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上,“海绵城市”的概念首次提出以来,经过4年的时间,我国海绵城市的政策体系不断演进。海绵城市从抽象化的概念,逐渐具象化至建设方针、规划设计细则、实施方案、技术规范、配套财政政策、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海绵城市中长期目标和建设时间表,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坐实了海绵城市热点的持续时间。紧接着,15年12月,配套的政策性金融政策出台,国开行、农发行相继成为海绵城市的重点合作银行,提出加大对于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性金融支持。16年3月,住建部提出要求各地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16年4月,提出做好海绵城市信息报送工作,每月5日前,应填报上月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包的建设进展。16年4月,.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为海绵城市项目推进进一步扫清障碍,提出绩效评价结果是专项资金奖罚的重要依据。国家层面的政策不断落地,海绵城市建设进入新阶段。

表1:海绵城市政策频出,推进力度空前

地方政府积极响应,出台多项具体实施政策
        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陕西、辽宁、江苏、四川、海南、江西、甘肃等多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具体的海绵城市指导或实施意见,明确各地方的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措施和政策支持,由下级政府对海绵城市的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如海绵城市试点城市鹤壁市出台了.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和.鹤壁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导则.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进一步指导,又如非试点城市珠海市出台了.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探索符合珠海实际、具有推广示范意义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地方层面对国家海绵城市政策深入细化,是海绵城市模式得到高效贯彻落实的前提。

表2:省级政府出台的海绵城市政策

第一批试点城市项目推进较顺利,16年将迎来招投标高峰期
        市场疑问1:试点城市项目进展如何?—3/4的试点城市项目已展开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工作全面开展。15年4月,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公布了首批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目录,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一共16个城市入选。15年6月,住建部把三亚列入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双试点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期基本在15-17年三年时间内,试点城市相继展开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出台了相应的建设规划,包括一揽子项目和投资额度规划,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也如期而至。根据试点城市的建设投资规划和当前的建设进展来看,16年为海绵城市工程的集中推进期及招投标高峰期。

        根据规划数据,试点城市的建设投资从1-11亿元/平方公里不等,平均投资为为3.2亿元/平方公里。试点海绵城市建设总规划投资占GDP比重平均为8.4%。
        试点城市平均约43%的规划投资分布在16年,16年将迎来试点城市投资与建设高峰期。根据公开信息,在试点城市15-17年三年投资规划中,15/16/17年规划投资占总投资平均比例分别为22%/43%/35%。
        试点城市平均约28%的规划项目已经取得进展(已在进行前期招投标、已开工或已完工),进展较为顺利。根据公开信息,目前有11个城市已经公开了已经有进展的项目情况,11个城市中,已经在进行前期招投标、已开工及已经完工的项目总和占规划项目总数量平均为28%;有进展的项目占规划总数超40%的试点城市包括白城、济南、池州及常德。

图3:部分试点城市15-17年计划投资额占三年总投资额比例

图4:部分试点城市已推进(前期+开工+完工)项目占比

表3:首批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进展统计

        市场疑问2:试点城市资金到位情况如何?—超60%试点建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目前海绵城市的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专项补贴、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

图5:部分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来源

        . 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
        . 地方财政的补贴标准各有不同,如试点城市武汉市财政每年至少安排资金4亿元,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各自安排资金每年不少于1亿元,专项用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又如陕西省对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省级财政连续三年给予6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 剩余资本依赖于社会资本来筹措。虽然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地方财政也积极配合,但是对于海绵城市巨大的资金需求来说仍是不够,社会资本的加入和PPP模式的应用被寄予厚望。以迁安、白城、萍乡、鹤壁、遂宁和贵安新区6个城市为例,PPP融资的平均占比为52.4%,中央及地方的财政支持平均占比为47.6%。
        截止到目前,在第一批试点16个城市中,已有10个城市明确将海绵城市建设列入到地方政府财政支出中,分别是白城、嘉兴、池州、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遂宁及贵安新区。

表4:第一批试点城市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

        市场疑问3:试点城市项目招投标进展如何?——招投标呈现加速之势
        截止16年5月17日,根据各地政府招投标网站公开数据不完全统计,试点海绵城市项目招投标工作均已展开,进展最快的几个试点分别为济南、迁安、嘉兴等,正处于招标和已经中标的项目投资总额占试点城市规划投资总额的比例超过10%;从招标及中标次数统计来看,自16年以来,海绵城市项目招投标呈现加速的趋势。

图6:第一批试点城市招投标金额统计1

图7:第一批试点城市招投标金额统计2

图8:截至目前试点城市项目招投标总额占规划投资比例

图9:第一批试点城市招标/中标次数统计

        市场疑问4:试点城市项目中标主体都有谁?——联合体或成为趋势
        项目中标主体大都为各地设计院、咨询公司、工程及园林公司及联合体公司。
        联合体模式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或将成为趋势。从已有的海绵城市联合体来看,大多是“规划设计+投融资施工+技术”或是“规划设计+投融资施工+运营管理”的组合,并且同一家公司有可能参与多个联合体,如北京雨人润科生态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参与了上海为林绿化景观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又参与了上海锦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的联合体。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相关企业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推进海绵城建设或将成为主流模式。


表5:目前主要海绵城市中标联合体情况

        由于篇幅问题将文章分为两次发送,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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