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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分啦丨2016司法考试 民法核心必考点(不断更新ing)

 半刀博客 2016-06-03


2016司法考试  民法核心必考点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一讲】欺诈的构成要件:1.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3.对方因认识错误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4.欺诈具有不当性。

特别注意:第2个条件和第3个条件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二讲】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表现: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漏或者不当使用在合同订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三讲】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请求人为物权人;2.被请求人为现时的无权占有人。

特别注意:一定要正确理解“现时”和“无权占有”的内涵。每年都考,从未间断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四讲】占有返还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请求人为占有人;2.占有人的占有被侵夺;3.被请求人为侵夺人及其继受人;4.须在占有被侵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特别注意:第二个条件中“侵夺”的理解,这是命题老师很重要的命题点每年必考,从未间断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五讲】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1.为保护自己的权利;2.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且不实施自助必然导致权利难以实现或者无从实现;3.采取的手段适当;4.事后及时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特别注意:第2个构成要件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六讲】代物清偿的构成要件;1.须有合法债务存在;2.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来的给付;3.清偿须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特别注意代物清偿协议为实践合同,必须完成履行行为,协议才能生效。注意与代为清偿的区别 。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七讲】代为清偿的要件: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具有专属性的债务,第三人不得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须经债权人同意;4.须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八讲】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特别注意:受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可以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九讲】根据《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特别注意:此处的赔偿损失包含违约责任

【民法核心必考点第十讲】《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整理自:新浪微博 @民法曹兴明

搬运工:大葱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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