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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伊川易传(三)

 简兮 2016-06-05

 卷四

○周易下经△■坎下兑上

(《困》,《序卦》:“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升者自下而上,自下升上,以力进也,不已必困矣,故升之后受之以困也。困者惫乏之义。为卦,兑 上而坎下。水居泽上,则泽中有水也;乃在泽下,枯涸无水之象,为困乏之义。又兑以阴在上,坎以阳居下,与上六在二阳之上,而九二陷于二阴之中,皆阴柔揜于 阳刚,所以为困也。君子为小人所揜蔽,穷困之时也。)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如卦之才,则困而能亨,且得贞正,乃大人处困之道也,故能吉而无咎。大人处困,不唯其道自吉,乐天安命,乃不失其吉也。况随时善处,复有裕乎。有言不信,当困而言,人谁信之。)

《彖》曰:困,刚揜也。

(卦所以为困,以刚为柔所掩蔽也。陷于下而掩于上,所以困也。陷亦揜也。刚阳君子而为阴柔小人所掩蔽,君子之道困窒之时也。)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

(以卦才言处困之道也。下险而上说,为处险而能说,虽在困穷艰险之中,乐天安义,自得其说乐也。时虽困也,处不失义,则其道自亨,困而不失其所亨也。能如是者,其唯君子乎!若时当困而反亨,身虽亨,乃其道之困也。君子,大人通称。)

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困而能贞,大人所以吉也,盖其以刚中之道也。五与二是也。非刚中,则遇困而失其正矣。)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当困而言,人所不信,欲以口免困,乃所以致穷也。以说处困,故有尚口之戒。)《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泽无水,困乏之象也。君子当困穷之时,既尽其防虑之道,而不得免,则命也,当推致其命,以遂其志。知命之当然也,则穷塞祸患不以动其心,行吾义而已。苟不知命,则恐惧于险难,陨获于穷厄,所守亡矣,安能遂其为善之志乎?)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六以阴柔处于至卑,又居坎险之下,在困不能自济者也。必得在上刚明之人为援助,则可以济其困矣。初与四为正应,九四以阳而居阴为不正,失刚而不 中,又方困于阴揜,是恶能济人之困。犹株木之下,不能荫覆于物。株木,无枝叶之木也。四近君之位,在他卦不为无助,以居困而不能庇物,故为株木。臀,所以 居也。臀困于株木,谓无所庇而不得安其居,居安则非困也。入于幽谷,阴柔之人,非能安其所遇,既不能免于困,则益迷暗妄动,入于深困。幽谷,深暗之所也。 方益入于困,无自出之势,故至于三岁不觌,终困者也。不觌,不遇其所亨也。)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幽,不明也,谓益入昏暗,自陷于深困也。明则不至于陷矣。)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

(酒食,人所欲而所以施惠也。二以刚中之才,而处困之时,君子安其所遇,虽穷厄险难,无所动其心,不恤其为困也。所困者,唯困于所欲耳。君子之所欲 者,泽天下之民,济天下之困也。二未得遂其欲、施其惠,故为困于酒食也。大人君子怀其道而困于下,必得有道之君求而用之,然后能施其所蕴。二以刚中之德困 于下,上有九五刚中之君,道同德合,必来相求,故云朱绂方来。方来,方且来也。朱绂,王者之服,蔽膝也。以行来为义,故以蔽膝言之。利用亨祀,亨祀,以至 诚通神明也。在困之时,利用至诚,如亨祀然,其德既诚,自能感通于上。自昔贤哲困于幽远,而德卒升闻,道卒为用者,惟自守至诚而已。征凶无咎,方困之时, 若不至诚安处以俟命,征而求之,则犯难得凶,乃自取也,将谁咎乎。不度时而征,乃不安其所,为困所动也。失刚中之德,自取凶悔,何所怨咎?诸卦二五以阴阳 相应而吉,惟《小畜》与《困》,乃厄于阴,故同道相求:《小畜》,阳为阴所畜;《困》,阳为阴所揜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虽困于所欲,未能施惠于人,然守其刚中之德,必能致亨而有福庆也。虽使时未亨通,守其中德,亦君子之道,亨乃有庆也。)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六三以阴柔不中正之质,处险极而用刚。居阳,用刚也,不善处困之甚者也。石,坚重难胜之物。蒺藜,刺不可据之物。三以刚险而上进,则二阳在上,力 不能胜,坚不可犯,益自困耳,困于石也。以不善之德,居九二刚中之上,其不安犹藉刺,据于蒺藜也。进退既皆益困,欲安其所,益不能矣。宫,其居所安也。 妻,所安之主也。知进退之不可,而欲安其居,则失其所安矣。进退与处皆不可,唯死而已,其凶可知。《系辞》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 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耶。”二阳不可犯也,而犯之以取困,是非所困而困也。名辱,其事恶也。三在二上,固为据之,然苟能谦柔以下之,则无 害矣;乃用刚险以乘之,则不安而取困,如据蒺藜也。如是,死其将至,所安之主可得而见乎。)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据于蒺藜,谓乘九二之刚,不安犹藉刺也。不祥者,不善之征;失其所安者,不善之效;故云不见其妻不祥也。)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

(唯力不足故困,亨困之道,必由援助。当困之时,上下相求,理当然也。四与初为正应,然四以不中正处困,其才不足以济人之困。初比二,二有刚中之 才,足以拯困,则宜为初所从矣。金,刚也。车,载物者也。二以刚在下载己,故谓之金车。四欲从初而阻于二,故其来迟疑而徐徐,是困于金车也。己之所应,疑 其少己而之他,将从之,则犹豫不敢遽前,岂不可羞吝乎?有终者,事之所归者正也。初四正应,终必相从也。寒士之妻,弱国之臣,各安其正而已,苟择势而从, 则恶之大者,不容于世矣。二与四皆以阳居阴,而二以刚中之才,所以能济困也。居阴者,尚柔也;得中者,不失刚柔之宜也。)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四应于初而隔于二,志在下求,故徐徐而来;虽居不当位为未善,然其正应相与,故有终也。)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

(截鼻曰劓,伤于上也。去足为刖,伤于下也。上下皆揜于阴,为其伤害,劓刖之象也。五,君位也。人君之困,由上下无与也。赤绂,臣下之服,取行来之 义,故以绂言。人君之困,以天下不来也,天下皆来,则非困也。五虽在困,而有刚中之德,下有九二刚中之贤,道同德合,徐必相应而来,共济天下之困,是始困 而徐有喜说也。利用祭祀,祭祀之事,必致其诚敬,而后受福。人君在困时,宜念天下之困,求天下之贤,若祭祀然,致其诚敬,则能致天下之贤,济天下之困矣。 五与二同德,而云上下无与,何也?曰:阴阳相应者,自然相应也,如夫妇骨肉,分定也。五与二皆阳爻,以刚中之德,同而相应,相求而后合者也。如君臣朋友, 义合也。方其始困,安有上下之与?有与,则非困,故徐合而后有说也。二云享祀,五云祭祀,大意则宜用至诚,乃受福也。祭与祀享,泛言之则可通,分而言之, 祭天神,祀地祗,享人鬼。五君位言祭,二在下言享,各以其所当用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始为阴揜,无上下之与,方困未得志之时也。徐而有说,以中直之道,得在下之贤,共济于困也。不曰中正,与二合者云直乃宜也。直比正意差缓。尽其诚意,如祭祀然,以求天下之贤,则能亨天下之困,而享受其福庆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

(物极则反,事极则变。困既极矣,理当变矣。葛藟,缠束之物,臲卼,危动之状。六处困之极,为困所缠束,而居最高危之地,困于葛藟与臲卼也。动悔, 动辄有悔,无所不困也。有悔,咎前之失也。曰,自谓也。若能曰,如是动皆得悔,当变前之所为,有悔也;能悔,则往而得吉也。困极而征,则出于困矣,故吉。 三以阴在下卦之上而凶,上居一卦之上而无凶,何也?曰:三居刚而处险,困而用刚,险故凶。上以柔居说,唯为困极耳,困极则有变困之道也。《困》与《屯》之 上,皆以无应居卦终,《屯》则泣血涟如,《困》则有悔征吉,《屯》险极而《困》说体故也,以说顺进,可以离乎困也。)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为困所缠,而不能变,未得其道也,是处之未当也。知动则得悔,遂有悔而去之,可出于困,是其行而吉也。)△■巽下坎上

(《井》,《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承上“升而不已必困”为言,谓上升不已而困,则必反于下也。物之在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为卦,坎上巽下。坎,水也,巽之象则木也,巽之义则入也。木,器之象。木入于水下而上乎水,汲井之象也。)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

(井之为物,常而不可改也。邑可改而之他,井不可迁也,故曰改邑不改井。汲之而不竭,存之而不盈,无丧无得也。至者皆得其用,往来井井也。无丧无得,其德也常;往来井井,其用也周。常也,周也,井之道也。)

汔至,亦未濆井,羸其瓶,凶。

(汔,几也。繘,绠也。井以济用为功,几至而未及用,亦与未下繘于井同也。君子之道,贵乎有成,所以五谷不熟,不如荑稗;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有济物之用,而未及物,犹无有也。羸败其瓶而失之,其用丧矣,是以凶也。羸,毁败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

(巽入于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养于物,不有穷已,取之而不竭,德有常也。邑可改,井不可迁,亦其德之常也。二五之爻,刚中之德,其常乃如是,卦之才与义合也。)

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虽使几至,既未为用,亦与未繘井同。井以济用为功,水出乃为用,未出则何功也?瓶所以上水而致用也,羸败具瓶,则不为用矣,是以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

(木承水而上之,乃器汲水而出井之象。君子观井之象,法井之德,以劳徕其民,而劝勉以相助之道也。劳徕其民,法井之用也;劝民使相助,法井之施也。)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井与鼎皆物也,就物以为义。六以阴柔居下,上无应援,无上水之象。不能济物,乃井之不可食也。井之不可食,以泥污也。在井之下,有泥之象。井之 用,以其水之养人也,无水,则舍置不用矣。井水之上,人获其用,禽鸟亦就而求焉。旧废之井,人既不食,水不复上,则禽鸟亦不复往矣,盖无以济物也。井本济 人之物,六以阴居下,无上水之象,故为不食。井之不食,以泥也,犹人当济物之时,而才弱无援,不能及物,为时所舍也。)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以阴而居井之下,泥之象也。无水而泥,人所不食也。人不食,则水不上,无以及禽鸟,禽鸟亦不至矣。见其不能济物,为时所舍置不用也。若能及禽鸟,是亦有所济也。舍,上声,与《干》之“时舍”音不同。)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

(二虽刚阳之才而居下,上无应而比于初,不上而下之象也。井之道,上行者也;涧谷之水,则旁出而就下。二居井而就下,失井之道,乃井而如谷也。井上 出,则养人而济物,今乃下就污泥,注于鲋而已。鲋,或以为虾,或以为蟆,井泥中微物耳。射,注也,如谷之下流,注于鲋也。瓮敝漏,如瓮之破漏也。阳刚之 才,本可以养人济物,而上无应援,故不能上而就下,是以无济用之功。如水之在瓮,本可为用,乃破敝而漏之,不为用也。井之初二无功,而不言悔咎,何也? 曰:失则有悔,过则为咎。无应援而不能成用,非悔咎也。居二比初,岂非过乎?曰:处中非过也。不能上,由无援,非以比初也。)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井以上出为功。二,阳刚之才,本可济用。以在下而上无应援,是以下比而射鲋。若上有与之者,则当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

(三以阳刚居得其正,是有济用之才者也;在井下之上,木之清洁可食者也。井以上为用,居下,未得其用也。阳之性上,又志应上六,处刚而过中,汲汲于 上进,乃有才用而切于施为;未得其用,则如井之渫治清洁,而不见食,为心之恻怛也。三居井之时,刚而不中,故切于施为,异乎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者也。然明 王用人,岂求备也?故王明则受福矣。三之才足以济用,如井之清洁,可用汲而食也。若上有明王,则当用之而得其效。贤才见用,则己得行其道,君得享其功,下 得被其泽,上下并受其福也。)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井渫治而不见食,乃人有才知而不见用,以不得行为忧恻也。既以不得行为恻,则岂免有求也?故求王明而受福,志切于行也。)六四,井甃无咎。

(四虽阴柔而处正,上承九五之君,才不足以广施利物,亦可自守者也,故能修治,则得无咎。甃,砌累也,谓修治也。四虽才弱,不能广济物之功,修治其 事,不至于废可也。若不能修治,废其养人之功,则失井之道,其咎大矣。居高位而得刚阳中正之君,但能处正承上,不废其事,亦可以免咎也。)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甃者,修治于井也。虽不能大其济物之功,亦能修治不废也,故无咎,仅能免咎而已。若在刚阳,自不至如是,如是则可咎矣。)九五,井洌寒泉食。

(五以阳刚中正,居尊位,其才其德,尽善尽美,井洌寒泉食也。洌,谓甘洁也。井泉以寒为美。甘洁之寒泉,可为人食也。于井道为至善也,然而不言吉者,井以上出为成功,未至于上,未及用也,故至上而后言元吉。)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寒泉而可食,井道之至善者也。九五中正之德,为至善之义。)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井以上出为用。居井之上,井道之成也。收,汲取也。幕,蔽覆也。取而不蔽,其利无穷,井之施广矣,大矣。有孚,有常而不变也。博施而有常,大善之吉也。夫体井之用,博施而有常,非大人就能?他卦之终,为极为变,唯《井》与《鼎》终乃为成功,是以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以大善之吉,在卦之上,井道之大成也。井以上为成功。)△■离下兑上

(《革》,《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之为物,存之则秽败,易之则清洁,不可不革者也,故井之后,受之以革也。为卦,兑上离下,泽 中有火也。革,变革也。水火,相息之物,水灭火,火涸水,相变革者也。火之性上,水之性下,若相违行,则睽而已。乃火在下,水在上,相就而相克,相灭息者 也,所以为革也。又二女同居,而其归各异,其志不同,为不相得也,故为革也。)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革者,变其故也。变其故,则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后人心信从。元亨利贞,悔亡,弊坏而后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于正,道则可久而得去故之义;无变动之悔,乃悔亡也。革而无甚益,犹可悔也,况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泽火相灭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为革。息为止息,又为生息。物止而后有生,故为生义。革之相息,谓止息也。)巳日乃孚,革而信之。

(事之变革,人心岂能便信?必终日而后孚。在上者于改为之际,当详告申令,至于巳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虽强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终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以卦才言革之道也。离为文明,兑为说。文明则理无不尽,事无不察;说则人心和顺。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顺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贞正。如是,变革得其至当,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则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惟革之至当,则新旧之悔皆亡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推革之道,极乎天地变易,时运终始也。天地阴阳推迁改易而成四时,万物于是生长成终,各得其宜,革而后四时成也。时运既终,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 之兴,受命于天,故易世谓之革命。汤、武之王,上顺天命,下应人心,顺乎天而应乎人也。天道变改,世故迁易,革之至大也,故赞之曰,革之时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以初九时,位才皆不可以有为,故当以中顺自固也。

(水火相息为革,革,变也。君子观变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迁易,以治历数,明四时之序也。夫变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迹之至著,莫如四时;观四时而顺变革,则与天地合其序矣。)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变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时,有其位,有其才,审虑而慎动,而后可以无悔。九,以时则初也,动于事初,则无审慎之意,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则下也,无 时无援而动于下,则有僭妄之咎,而无体势之重;以才则离体而阳也,离性上而刚体健,皆速于动也。其才如此,有为则凶咎至矣,盖刚不中而体躁,所不足者中与 顺也,当以中顺自固而无妄动则可也。巩,局束也。革,所以包束。黄,中色。牛,顺物。巩用黄牛之革,谓以中顺之道自固,不妄动也。不云吉凶,何也?曰:妄 动则有凶咎,以中顺自固,则不革而已,安得便有吉凶乎?)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以初九时,位才皆不可以有为,故当以中顺自固也。)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以六居二,柔顺而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刚阳之君,同德相应。中正则无偏蔽,文明则尽事理,应上则得权势,体顺则无违悖。时可矣,位得矣,才足 矣,处革之至善者也。然臣道不当为革之先,又必待上下之信,故巳日乃革之也。如二之才德,所居之地,所逢之时,足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治,当进而上辅于 君,以行其道,则吉而无咎也。不进则失可为之时,为有咎也。以二体柔而处当位,体柔则其进缓,当位则其处固。变革者,事之大,故有此戒。二得中而应刚,未 至失于柔也。圣人因其有可戒之疑,而明其义耳,使贤才不失可为之时也。)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巳日而革之,征则吉而无咎者,行则有嘉庆也,谓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处而不行,是无救弊济世之心,失时而有咎也。)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九三以刚阳为下之上,又居离之上而不得中,躁动于革者也。在下而躁于变革,以是而行,则有凶也。然居下之上,事苟当革,岂可不为也?在乎守贞正而 怀危惧,顺从公论,则可行之不疑。革言,谓当革之论。就,成也,合也。审察当革之言,至于三而皆合,则可信也。言重慎之至能如是,则必得至当,乃有孚也。 己可信而众所信也,如此则可以革矣。在革之时,居下之上,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唯当慎重之至,不自任其刚明,审稽公论,至于三就而后革 之,则无过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稽之众论,至于三就,事至当也。又何之矣?乃俗语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顺理时行,非己之私意所欲为也,必得其宜矣。)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九四,革之盛也。阳刚,革之才也。离下体而进上体,革之时也。居水火之际,革之势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无系应,革之志也。以九居四,刚柔 相际,革之用也。四既具此,可谓当革之时也。事之可悔而后革之,革之而当,其悔乃亡也。革之既当,唯在处之以至诚,故有孚则改命吉。改命,改为也,谓革之 也。既事当而弊革,行之以诚,上信而下顺,其吉可知。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唯其处柔也,故刚而不过,近而不逼,顺承中正之君,乃中正之人也。 《易》之取义无常也,随时而已。)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诚既至,则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为本。不当不孚则不信。当而不信,犹不可行也,况不当乎?)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九五以刚阳之才,中正之德,居尊位,大人也。以大人之道,革天下之事,无不当也,无不时也。所过变化,事理炳著,如虎之文采,故云虎变。龙虎,大 人之象也。变者,事物之变。曰虎,何也?曰:大人变之,乃大人之变也。以大人中正之道变革之,炳然昭著,不待占决,知其至当而天下必信也。天下蒙大人之 革,不待占决,知其至当而信之也。)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焕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革之终,革道之成也。君子谓善人,良善则己从革而变,其著见,若豹之彬蔚也。小人,昏愚难迁者,虽未能心化,亦革其面以从上之教令也。龙虎,大人 之象,故大人云虎,君子云豹也。人性本善,皆可以变化,然有下愚,虽圣人不能移者。以尧、舜为君,以圣继圣百有余年,天下被化,可谓深且久矣,而有苗、有 象,其来格烝乂,盖亦革面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为成也。苟更从而深治之,则为已甚,已甚非道也。故至革之终而又征,则凶也,当贞固以自守。革至于 极,而不守以贞,则所革随复变矣。天下之事,始则患乎难革,已革则患乎不能守也,故革之终戒以居贞则吉也。居贞非为六戒乎?曰:为革终言也,莫不在其中 矣。人性本善,有不可革者,何也?曰:语其性则皆善也,语其才则有下愚之不移。所谓下愚有二焉:自暴也,自弃也。人苟以善自治,则无不可移者,虽昏愚之 至,皆可渐磨而进也。唯自暴者,拒之以不信;自弃者,绝之以不为;虽圣人与居,不能化而入也,仲尼之所谓下愚也。然天下自弃自暴者,非必皆昏愚也,往往强 戾而才力有过人者,商辛是也。圣人以其自绝于善,谓之下愚,然考其归,则诚愚也。既曰下愚,其能革面,何也?曰:心虽绝于善道,其畏威而寡罪,则与人同 也。唯其有与人同,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君子从化迁善,成文彬蔚,章见于外也。中人以上,莫不变革,虽不移之小人,则亦不敢肆其恶,革易其外,以顺从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则凶矣。)

△■巽下离上

(《鼎》,《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鼎之为用,所以革物也,变腥而为熟,易坚而为柔,水火不可同处也,能使相合为用而不相害,是能 革物也,鼎所以次革也。为卦,上离下巽。所以为鼎,则取其象焉,取其义焉。取其象者有二:以全体言之,则下植为足,中实为腹,受物在中之象,对峙于上者耳 也,横亘乎上者铉也,鼎之象也;以上下二体言之,则中虚在上,下有足以承之,亦鼎之象也。取其义,则木从火也,巽入也,顺从之义,以木从火,为然之象。火 之用惟燔与烹,燔不假器,故取烹象而为鼎,以木巽火,烹饪之象也。制器取其象也,乃象器以为卦乎?曰:制器取于象也,象存乎卦,而卦不必先器。圣人制器, 不待见卦而后知象,以众人之不能知象也,故设卦以示之。卦器之先后,不害于义也。或疑鼎非自然之象,乃人为也。曰:固人为也,然烹饪可以成物,形制如是则 可用,此非人为,自然也。在井亦然,器虽在卦先,而所取者乃卦之象,卦复用器以为义也。)

鼎:元吉亨。

(以卦才言也。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止当云元亨,文羡吉字。卦才可以致元亨,未便有元吉也。彖复止云元亨,其羡明矣。)《彖》曰:鼎,象也。

(卦之为鼎,取鼎之象也;鼎之为器,法卦之象也。有象而后有器,卦复用器而为义也。鼎,大器也,重宝也,故其制作形模,法象尤严。鼎之名正也,古人 训方,方实正也。以形言,则耳对植于上,足分峙于下,周圆内外,高卑厚薄,莫不有法而至正,至正然后成安重之象。故鼎者法象之器,卦之为鼎,以其象也。)

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以二体言鼎之用也。以木巽火,以木从火,所以亨饪也。鼎之为器,生人所赖至切者也。极其用之大,则圣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养圣贤。圣人,古之圣王。大,言其广。)

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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