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保险有关的中国法律: 《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税法》第4条,保险不需纳税且不能随意抵押! 《公司法》89条,人寿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及解散 《婚姻法》18条,购买人寿保险属于个人财产! 《保险法》61条,保单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合同法》73条,保险收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保险避税、避债、财富传承有国家法律做靠山 有法可依: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有法可依: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保险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有法可依: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有法可依: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有法可依: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保险真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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