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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需要请律师吗

 昵称30658670 2016-06-07

一、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当事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一般会将对方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的复印件给当事人,这些是确定被告(包括保险公司)主体身份的材料。

(二)证明案件经过的证据:主要是指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里面记载了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当时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以及交警部门对责任的划分等,是重要的证据材料。

(三)医疗费用的证据:1、各类医疗费用的票据,包括120急救、住院票据等。另外还应复印住院病例资料。

(四)误工费的证据:1、劳动合同;用以证明当事人在该单位工作;2、单位营业执照;3、需要要休息的医嘱(医生开的假条);4、工资条;5、单位开具因请假不支付任何费用的证明。当然如果你在事故期间单位仍发工资等待遇的话,那不能主张误工赔偿。

(五)陪护费用的证明:1、医生开具需要陪护的医嘱,2、聘请护工的开具正规发票,3、家属陪护的如果该家属因陪护有误工情形开具材料同误工费等证据材料。

(六)营养费的证据:1、需加强营养的医嘱,2、购买营养品的发票。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该费用在河北一般以住院天数乘在50元计算,证据为病例,病例中记载的住院天数乘50元即可。

(八)交通费:住院及休养期间花费交通费的票据。

(九)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主张该项费用需要法医门诊评残才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残分为一至十级伤残,受伤人员可以向交警部门或法院申请,由前述部门委托法医门诊为受伤人员的伤残情况出具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意见书由法院决定是否支持伤残赔偿金。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该项目在石家庄的实务操作中是依托于评残,即原则上评上残之后才可以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一)财产损失:诸如修车发票,4S店车辆维修单等。

以上是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损失项目的证据材料准备情况,当然由于个案复杂性,每一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殊性。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请律师吗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一般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认倒霉,有的受害者能获得一点赔偿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权益,因此还会错过了诉讼时效,留下后遗症终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却成了他人的自动提款机,由于企图隐瞒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断勒索,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拖了数年未能解决。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律师而言,能够迅速合理合法地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无论对受害方还是肇事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于原告来说,律师费是可以作为一个赔偿项目向被告主张的,因此,花钱请律师还是“值得”的。

交通事故律师在交通事故中起到的作用:

根据最新统计数字,确定赔偿项目和测算赔偿标的。笔者曾经遇到过某些案件的当事人05年发生的交通事故,07年起诉的时候还是按照05年的数据来主张死亡赔偿金,无端端就少算了几万元,而这样的低级错误,法官居于中立的地位,是不会主动提醒你的。

根据说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标的,收集整理对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确定了赔偿项目,还必需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证据的要求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分析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和诉讼主体。管辖法院的选择有利于赔偿标准的确定,因为新法施行后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应当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一般采用“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特殊情形还应参照该解释第30条的规定。确定诉讼主体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因为一个有赔偿能力的主体作为判决的执行对象和一个没有能力赔偿的主体作为判决的执行对象,最终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整理法律文书,有针对性地提出代理或答辩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经验的律师能够成程序上或者实体上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成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或者和解,快速解决赔偿问题。有经验的律师能够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提出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快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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