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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公示

 fgh315 2016-06-08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的精神,国家能源局今年安排湖南省集中式和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建设规模40万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规模管理),并对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提出了六项要求:一是鼓励结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扶贫开发等合理配置项目;二是优先安排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好、近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三是鼓励选择技术和经济实力强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四是鼓励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等示范区域发展光伏发电;五是鼓励优先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六是对明显缺乏资金、技术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适宜的项目。

我们按照国家通知精神,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要求和2014年光伏发电计划实施情况,通过市州专题呈报、与企业对接,筛选出59个光伏发电项目(共66.6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和分布式地面电站40万千瓦),拟纳入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光伏项目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对拟上报的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6月2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能源局

电话/传真:0731-89665103

邮箱:nengyuanju@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邮编:410004

2015年5月27日

附件:

湖南省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一、集中式地面电站(共114MW)

1、常德市安乡县100MW生态农业光伏电站一期项目42MW

2、永州市零陵区华威福田100MW光伏电站一期项目42MW

3、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太阳能光伏电站一期项目3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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