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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民间投资关键在政府“改革落地”

 圆角望 2016-06-08

    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从反馈情况看,一些地方在政策上还存在“隐形门槛”“身份歧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间投资的活力。甚至有企业家将当地的政策总结为“JQK”,即先勾我们进来,圈块地给我们,然后再尅我们。

    对民间投资状况的分析,应置于我国当前的经济大形势下来审视。今年前4个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0.5%,较去年全年提高0.5个百分点。但与此同时,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却陡然滑落,从去年全年的10.1%下降到5.2%。鉴于民间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高达62.1%,这一“剪刀差”的存在,让一些人对于中国经济“企稳”的后劲感到忧虑。

    总体看,民间投资增速回落,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为周期性因素。民间投资具有顺周期特征。随着全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并形成累加效应,盈利项目减少,利润率下降、经济前景不明朗,导致不少民营企业投资意愿与投资能力出现弱化。二为结构性因素。在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民间投资减少缘于“去产能”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但在新兴产业,由于存在资金、技术门槛,且发展不确定性强,对民间投资吸纳程度仍然有限。民间资本由“退”转“进”尚需时间。三为瓶颈性因素,也就是改革推进不到位。“隐形门槛”“身份歧视”等长期制约我国民间投资,而在周期性、结构性因素叠加下,其短板效应进一步凸显。国有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更加容易、资金成本更为低廉,也更受地方政府信赖,本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迅速,在某种程度上也形成了挤出效应。

    短期来看,周期性因素与结构性因素均难以改变,而改革推进是更适宜的着手之处。也就是说,当前促进民间投资的关键,在于实现“改革落地”,通过真正转变地方政府职能,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在笔者看来,这至少要求做到以下四点:

    转变政府定位。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支持政策,要以满足企业切身需求为出发点,而非只为完成上级政府的考核要求,须避免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的错配。

    转变工作思路。要打破招商引资中贪“多”贪“大”的思维定式。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地方特色与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对有效率和有前景的企业提供支持。更多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多支持当地业已引进的企业成长。

    转变支持方式。民营企业千千万万,应交由市场判断谁更有效率和潜力,交由市场决定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要打破以权力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对企业行为的扭曲,避免政策实施的主观随意。要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让有效率、有潜力的民营企业,而非靠关系、靠寻租的民营企业脱颖而出。

    建立制约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能仅仅依靠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地向地方政府施以压力;还需要建立民营企业“自下而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与机制。对于地方政府的不合理要求,民营企业要能够拒绝、敢于拒绝、有拒绝的途径。对于地方政府的懒政和不作为,民营企业要能够投诉,敢于投诉,且投诉能够切实被办理。

    当前“放管服”改革正在深入推进。围绕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让民营企业能找到更多更宽的投资之门,我们的经济就会得到更有力的支撑。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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