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最高管理者缺位的情况主要有: 没有参与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评价和修订。没有为品质管理体系维持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长期忽视品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需要,或视其可有可无。没有规范地组织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搞形式、走过场,甚至不参与管理评审。
没有参与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评价和修订。
没有为质量管理体系维持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资源,长期忽视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需要,或视其可有可无。
没有规范地组织管理评审,管理评审搞形式、走过场,甚至不参与管理评审。
对应该决策的重大质量管理措施推卸责任,交由对决策效果无能为力或无法承担责任的质量或其它部门代为决策。
对内部部门和岗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职责和权限,分配不清,或所授职责远超过所授权限,甚至只授责而不授权。
长期忽视对现代科学质量观和质量管理的科学方法、工具的学习,支持质量管理,不讲科学,只凭满腔热情瞎指挥,“好心办坏事”,或假意支持。
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缺位,必然导致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的权威性、严肃性受到损害,使得质量管理体系无法维持正常运行,自然无法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