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什麼是「無調性音樂」得先從什麼是「調性音樂」說起。

調性音樂(Tonal Music)就是一首有特定某個或某幾個西洋大調或小調的曲子。簡單來說,從巴洛克到浪漫樂派的樂曲都是屬於調性音樂。有一定的和聲進行,例如屬和絃(572)到主和絃(135);也強調不協和音的解決,如七度音須下二度,或導音須到主音。

然而到了20世紀前半印象樂派始,作曲家開始大量不解決不協和音,如法國作曲家德布西使用七和絃的平移、全音階、中西調式等,使得音樂調性色彩不再那麼重。接著是新古典樂派,代表作曲家有史特拉溫斯基,他所做的舞劇「春之祭」首演,由於拍子和種因不停變換,又有不和諧的和聲,造成現場暴動,當時浪漫派作曲家聖桑也在場聆聽。

在西歐印象和新古典樂派的同時,德奧有表現樂派,代表作曲家有荀白克,他將豪爾(J. M. Hauer)的十二音列理論發展至高峰。十二音列(Twelve Tone Series)即將十二個半音以同等的重要性作排列,異於調性音樂強調主和絃、屬和絃,和下屬和絃。

至20世紀後半,1945二次大戰結束後,出現了系列、機遇、電子、極限音樂,代表作曲家分別為:梅湘、華列斯、約翰?凱基、賴克。

系列音樂承襲了荀白克的十二音列;機遇音樂如約翰?凱基的「四分三十三秒」,把每次演奏者和聽眾不同的演奏機遇都考慮在內;電子音樂是以電子音響的方法把音樂加以複製、改變、製造,並紀錄;極限音樂常以即興式或不斷重複的方法演奏。

總之,無調性音樂(Atonal Music)就是非調性音樂,上面的作曲家都有不少這樣的作品,請自行查詢其音樂sample。但須注意,他們也有做過調性音樂。

事實上,只要多聽或了解無調性音樂的內涵,就會發現它的有趣。而且,古典音樂只是風格寫作(仿效),唯有無調性音樂才能展現作曲家自己的風格。
聽說過,荀白克是因為戰亂才寫非調性音樂,因為那種可怕不是調性音樂所能描摹的。

揚沛仁音樂史與欣賞》對無調性音樂的定義:Atonality,不採調性和聲理論規範創作的音樂作品,特別用來指廿世紀初從後調性時代(德布西)到荀白克發明「十二音列」之前的眾多作品。
嚴格說起來,非調性音樂有可能是調式或全音階,所以和無調性音樂(既不是調性也不是調式或全音階)仍有差別。
爵士音樂有調性,20世紀於紐奧良興起,其內容包含黑人靈歌、藍調、非洲舞蹈、繁音節奏(ragtime,即很多切分音)、即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