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防范方案制订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订物业安全防范方案;方案是否完善、可行。 (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情况。公共区域是否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设置警示标识告知注意事项并明确禁止行为,如水景、亲水平台是否标明水深;水景用电设施是否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由隔离电压器供电或由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保护的线路供电;儿童娱乐设施、健身设备是否注明使用方法;假山、雕塑等是否注明禁止攀爬;玻璃大门是否贴上醒目的防撞条;供电供气管线、设备是否有危险标志;是否经常提醒业主对阳台花盆、悬挂的空调架等进行安全检查;是否开展高空抛物安防宣传教育工作等。 (三)保卫情况。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保安岗位设置是否合理;保安是否持保安员证上岗;巡逻检查是否严格落实。 (四)消防情况。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消防标志是否明显;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占用;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企业员工是否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进行消防演练。 (五)供电线路、用电设备情况。是否存在线路、设备老化的现象;是否存在电线裸露的现象;电气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六)电梯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是否委托取得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是否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是否能够随时与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是否定期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七)二次供水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卫生知识须知》、《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安全制度》是否上墙;是否定期组织清洗水池、水箱,并进行消毒和水质检测;二次供水设施档案资料(包括二次供水设施情况、清洗记录、管理人员情况、健康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是否健全;二次供水设施是否实行专人管理;二次供水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水池、水箱是否上盖、加锁;溢水口、通气孔是否有防鼠设施,是否保持畅通。 (八)给排水管道、设施情况。给排水管道、设施是否完好;暗井、暗沟和污水处理池盖板是否完好。 (九)地下室防台防涝情况。是否制定防台防涝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建立防汛值班、企业领导带班、灾后自救等工作制度;地下室防汛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地下室防汛物资储备是否充足;是否存在防汛安全隐患。 (十)装饰装修和外墙面的清洁中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有破坏承重结构装修的现象;是否由不专业清洁队伍清洁外墙面。 (十一)安全技术防范设备情况。楼宇对讲、电视监控、周界报警、电子巡更、家庭报警等设施运转是否正常有效。 (十二)游泳场所情况。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场馆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配备池水净化消毒设施;是否设置浸脚消毒池;是否做好日常卫生管理工作记录;是否加强通风换气;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严禁患有传染性皮肤病者入池游泳”的标志;是否按标准配备救生员;是否配备标准的安全设施,如:救护观察台、深浅水区的标示牌,安全防护器材和急救物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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