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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汇报

 plmok999 2016-06-15
舟山市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汇报
日期:2016-04-21
 

舟山市国家税务局

(全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舟山市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整体工作的“灵魂工程”,着力在创新活动载体、激活创建细胞、增强创建实效上下功夫,使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了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全市文明行业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并于2015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一、明确目标,营造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我局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目标,精心设计活动实施方案,搭建干部职工参与平台,开辟干部职工参与渠道,吸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文明创建中来。

(一)明确目标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舟山市国税局20122014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行创建目标责任管理机制,采取分管局领导按创建标准体系牵头负责的办法,分别明确各级创建目标,落实各级创建责任。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创建工作统一规划、部署和考核,在组织、人员、经费等方面重点保障,形成了“‘一把手’两手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党工青妇一起抓”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突出文化建设,构筑共同愿景。持续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税务共同价值观大讨论活动,提炼“尽责、精业、自律、和谐”的舟山国税共同愿景。大力宣传文明创建工作,把有关文明创建要求、主题活动情况和职业道德规范制作成展板、信息、标语,放置在国税网站、信息刊物、办税大厅等场所,强化干部的文明理念和意识。先后在局机关开展“为文明创建献计策、为舟山国税添光彩”大讨论、 “文明与我同行”征文比赛及文明创建知识测试等一系列活动,既广泛地宣传灌输了文明创建知识,又焕发了全局上下参与文明创建的蓬勃激情。

(三)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整体推动。为扩大文明创建的辐射示范作用,市局于每年初对县(区)局下达文明创建任务,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分解落实到人,将文明创建工作与税收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既加强与市文明办的紧密联系,力争取得市文明办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也积极指导各县(区)开展文明创建,为创建把好关,使全市国税系统文明创建活动有组织、有规划、有活动、有成果的深入开展下去。

二、突出重点,筑牢文明创建的坚实基础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促进了队伍建设的纵深发展,从而打牢了文明创建的基础。

(一)不断强化班子建设。市局领导班子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并紧密联系舟山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并分别撰写12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我局中心学习组被市委授予全市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先进单位称号。同时积极探索民主决策新的途径,开展了“我为舟山国税献一策”活动,先后有16条干部建议获得“金点子”奖。在积极维护班子团结上,一把手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和激发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班子其他成员坚持补台不拆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的原则,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领导集体的权威,对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贯彻,为舟山国税事业发展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不断强化素质建设。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业务能力不断提高。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党性分析、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学习税收、法律等知识,通过举行全市国税系统综合知识竞赛等形式,促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提升境界、拓展思路,优化知识,增强服务本领。二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奉献和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着力打造“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的舟山国税精神。同时注重挖掘典型,营造风正气顺的发展环境。深入开展 让青春在税收事业中闪光等主题活动,激励干部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三)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一是扎实推进主题创建工作。目前,全市系统共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省级示范单位1家,市级示范窗口2家,市级先进单位6家,实现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大力开展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全系统已建成1个国家级巾帼文明岗,3个省级巾帼文明岗。二是坚持内外联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内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着力构建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对外坚持聘请特邀监察员,每年召开2次座谈会,认真听取特邀监察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从而畅通了行风监督渠道,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中,我局各项指标一直名列前茅。

三、围绕中心,优化文明创建的国税形象

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以文明创建促进税收工作,以税收工作检验文明创建,充分展现舟山国税良好形象。

(一)围绕发展抓创建,在服务经济中体现大局意识。面对经济新常态和税收收入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形势,加强税源管理,向经济要税收;坚持依法治税,向管理要税收;加强税收调研,向政策要税收,最大限度地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始终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近几年来,每年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我局始终把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作为文明创建的立足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定,先后制订促进舟山创业创新48条实施意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46条实施意见、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80条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退尽退、应惠尽惠”,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围绕和谐抓创建,在优化服务中展现文明素质。近年来,我局坚持把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优化服务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执法机制,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15年在全省国税纳税服务绩效考核中名列第一。一是积极探索柔性执法工作。作为省局试点单位,我局坚持预防为先,强化行政指导,推进柔性执法。二是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大力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树立“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服务理念,全面实现办税服务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内部流转、及时审批、限时完成,使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减少了30%,办税的时间节省了25%,极大地提升了国税部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三是立足舟山实际创新服务机制。按照新区建设要求,配合行政体制改革,响应纳税人的需求,及时成立了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分局,并在市行政中心设置了办税窗口,还在汽车4S店实行车辆购置税代扣的方式,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办税。此外在大力推进“全市通办”的基础上,不断放大舟山国税首创的“海上办税服务站”品牌效应,上海岛、进企业为纳税人提供发票领购、纳税申报、农民办税方便卡办理等10项涉税服务,有效解决了服务海岛纳税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围绕关注抓创建,在解决问题中落实执法为民。我局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优化经济环境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形象。一是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进程。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先后对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和电信业实施了“营改增”,使纳税人及时享受了税收改革“红利”。二是全力促进我市船舶业的健康发展。针对近年来我市船舶业发展的严峻形势,敢于担当,先行先试,与银行、商务等部门加强合作,对“先退税后核销”办法进行升级,不仅按照船舶完工进度进行预退税,而且将预退税范围扩展到海工装备。自实施该办法以来,已为船舶企业办理预退税80多亿元,有力的推动了我市船舶业的转型升级。三是为加快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税收对策建议。在浙江省税务学会的带领下,举全局之力,形成了《促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课题,从税收视角观察舟山群岛新区运行情况,分析、反映促进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税收对策,得到了浙江常务副省长袁家军和舟山市委书记孙景淼的批示肯定,并及时将科研成果呈报给总局和省社科联,积极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献计献策。

四、丰富载体,传播文明创建的新型风尚

坚持文明创建重在行动、重在落实、重在见效的思路,拓展创建载体,带头传播和引领文明建设的新风尚,提高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辐射力。

(一)自觉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带头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参加舟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环境模范城市等活动,近年来,全市系统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加快了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环境的改善步伐。全系统先后投入250万元建成了标准化办税服务厅4个,实现基层征收秩序井然。组织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开展 “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等活动,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安全工作全面达标。

(二)切实发挥群团职能作用,全力打造温馨家园。积极开展“1+1”工会活动,成立登山小组、游泳小组等9个兴趣小组,实现全民健身、健康生活目标。坚持谈心慰问制度,在重要节点都送上祝福和慰问,关心干部职工生活。深入开展各类益智健康的体育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情同手足、和谐奋进的团队氛围。市局机关先后获得全市体能测试比赛团体第一,全市广播操比赛第一、全市机关排舞比赛一等奖、全市合唱比赛一等奖和舟山市市直机关群体联赛第二名等一大批荣誉称号。2016年机关妇女委员会被评为舟山市三八红旗集体,工会委员会被评为舟山市模范职工之家。

(三)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我局一直重视结对共创活动,分别与西河社区、蛟头社区、星岛社区结成共创单位,3年来共计拔付慰问金33000元。同时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工作,与蚂蚁岛9名贫困户结对,送去慰问金43200元。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五水共治捐款”活动,共计捐款67140元。组织干部参加无偿献血,3年来累计无偿献血9000CC,并有1名干部参加了干细胞捐献的登记。积极参加“认领微心愿、共筑新区梦”活动,3年来共认领了256个微心愿。

文明单位的创建成就了舟山国税,推进了舟山国税事业的发展,树立了舟山国税的良好形象。未来,舟山国税人也将不负自己的光荣和使命,团结进取,扬鞭策马,将文明创建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成果融于日常税收工作之中,力求为舟山社会事业发展付出更多的努力,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做出更突出的贡献。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6年舟山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思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认真落实《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国税发[2016]47]号)文件精神,力争在各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创建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一把手”工程抓早、抓紧、抓实和抓好,定期分析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完善党组统一领导、人教处牵头落实,各部门各负其责、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创建工作网络。

(二)开展创建评估自查。对照全国、浙江省和舟山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和评选标准,强化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认真评估全市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复评的工作现状,经常查找创建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坚持把创建工作做在平常,为巩固现有荣誉,确保复评过关,也为全市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铺开打好基础。

(三)实现创建工作突破。合理配置创建资源,重点培育条件相对成熟的创建项目。年初,根据各县(区)上报的创建项目,2016年重点选择2-3个项目,即定海区局和嵊泗县局 “全国文明单位”目前正在创建中,普陀区局已于45日前完成 “全国巾帼文明岗”的申报工作。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市局机关的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全国文明单位”的复评工作,确保准备更加充分、资料更加齐全、过程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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