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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师者必先正其身

 孙丽528 2016-06-17

   《论语·子路篇》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欲论“为师者必先正其身”,需先明白,何为“师”,何为“正其身”,以及“必先”这种对教师职业要求之原因。

  韩愈《师说》有云: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这告诉我们,身为老师,应该教给学生们知识(受业解惑),也要教给学生们为人处世的道理(传道),方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谁人可为师,韩子曰: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到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

  每个时代都有影响世界的人物,每个时代都有其需要遵守的准则。在中国,古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可称为中国平民教育事业奠基者的孔子,在日常授课中,孔子教授“六经”——诗、书、易、礼、乐、春秋;“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据现代儒学家们研究认为只用三句话,六个字就可诠释儒学思想的真谛,那就是立德、立功、立言——人生三不朽。在《论语·子路篇》中,孔子提出了中国教师的职业准则“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体现了一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的师德。

  孔子提出了教师需要“正其身”的原则。随着时代的演进,国家和社会对于教师“正其身”又有了新的、切合时代要求的理解。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根据事物发展的规律,当我们特意强调一件事的时候,那一定有需要我们强调的原因。现在我们强调“为师者必先正其身”,那么一定就是发生了“为师者不正其身”的事,而且到了必须进行强调的地步了。确实发生了许多违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人痛心疾首的事情。

  不过,有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我们所应有的一种正确的心态。要想让教师“正其身”,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努力。第一个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一个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当然是很好的,当其不愿意遵守时,制度也迫使他不得不遵守,这就是好制度的作用。第二个就是激发老师心中一股不可抑止的“正能量”。使其能自觉自愿地“正其身”。只有发自内心的力量才是一种无可阻挡,奋发向前的力量。幸福的是,不论我们处在一个多么不可想象的时代,我们始终都能发现值得我们尊敬的榜样。

  1990年,李桂林、陆建芬夫妇来到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乌史大桥乡二坪村任教,村民的落后与贫苦深深地震撼了这对彝族夫妇。于是,从1990年开始,截止2008年,夫妇俩一坚持就是18年。他们为偏远山区的教育事业撑起了一片蓝天。2007年,李桂林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荣誉称号。夫妇俩还荣获2008年感到中国人物。

  2012年5月8日,20时38分,在佳木斯市胜利路北侧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突然撞向正在放学的学生之下,教师张丽莉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张丽莉老师也被誉为“最美女教师”。

  在李桂林、陆建芬夫妇坚守“天梯”小学的18年中,在张丽莉老师不顾危险,冲向学生之时,支撑着他们这么做的,就是内心中那股不可抑止的“正能量”,就是他们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种充满献身精神的理解。吾辈何其不幸也,见证了中国教师队伍中一些败类对“教师”的抹黑;吾辈何其幸也,见证了教师最伟大的奉献精神。

  在我们呼吁向李桂林、陆建芬、张丽莉老师学习时,当然不可能要求每位老师都坚守“天梯”小学18年,也不可能要求每位老师都付出身体甚至生命的代价。但我们一定要学习这三位老师心中那股不可抑止的“正能量”,学习他们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充满献身精神的理解。新时代有新要求,但有一些东西不会改变。在教师的心中,应该要有一些坚守,生而为教师,就要“正其身”,就要“以身作则”,就要“言传身教”。

  “吾不正身枉为师”。

  后记:友人托吾为其作文,题曰“为师者必先正其身”。吾默然而思。顷之,作此篇。盖此篇虽为友人而作,亦吾心中所感所发。吾可能于明岁毕业后走上教师岗位,亦当时时于心中回想此篇,不忘“正吾身”。此既为中国传统文化之要求,亦为现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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