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离开直接上司比他们离开公司或工作岗位更常见。在评价自己的组织时,员工心目中最能代表组织的人就是其直接上司。吸引员工到企业里的是公司本身,薪酬、品牌、发展等;而员工决心离开企业,则主要因为:在上司手下工作感觉很糟糕。 我曾将这篇文章发布到微博,有网友评论: 民企老板都一样,干活的时候让你有老板心态,但是薪酬福利可不是老板级的,都想空手套白狼,别忘了,老板有大家,员工有小家。 唉!很多时候是做事的时候老板让你以厂为家,以主人翁的心态去做事,把事情做好做得更好,然而在分配利益发工资的时候却没人把我当成家人了。 文中提到:“任何一家伟大的企业一定是一家遵纪守法的企业,包括在支付员工薪资方面。”您是否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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