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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器官捐赠,你不得不知的另一面

 zhdh 2016-06-18

关于器官捐赠,你不得不知的另一面

2016-06-17 修罗 

向医生致敬!

同济大学附属肺科医院昨晚完成了一列肺移植手术,重点是肺的捐献者是一位34的年轻医生,受者是51岁素昧平生的患者,这位年轻的捐献者是长海医院的医生,因突发脑溢血而死亡,他捐献了一个肝脏二个肾脏和二个肺还有二个角膜,医患关系新诠释。#一名医生的善良,使四位濒临死亡的患者重新站立,两位黑暗中摸索的患者重见光明#致敬!我们需要这样的正能量!

致敬!


什么是器官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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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严重疾病患者,如肝衰竭或严重心脏病患者,已经没有任何之间措施能治愈这些器官。救治他们的唯一途径就是移植来自他人的器官。器官捐赠有多种类型。一些最新数据来自从死亡患者身上采集的器官。家庭成员间可以做肾移植。

在全世界的现代医疗进程中,移植手术中器官的最大来源都是遗体,许多国家都鼓励甚至采取较为强硬的措施规定,人死亡后须进行器官捐献。欧盟成员国中大约一半的国家——包括英国、荷兰、德国和瑞典等,对捐献器官采取的政策都是“选择捐赠”:即如果你希望死后捐献器官,就明确表示出来。而另外一些国家,包括比利时和西班牙,采取的政策则是“默认捐赠”:你必须明确拒绝,否则就等于你默认死后会捐献器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西班牙是全世界器官捐献率最高的国家。

哪些器官可用于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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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捐赠的器官有心脏,肺,2个肾,胰腺,肝,小肠,2个眼角膜。一个人捐赠者最多能将器官捐给9个人。其他的组织如皮肤,骨头,心脏瓣膜,肌腱,软骨等也能用于捐献。

中国脑死亡标准尚无立法,该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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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仅限于配偶、亲属间捐赠的活体器官以外,遗体捐赠的器官必须在心跳停止几分钟之内进行灌注,才能保存几个小时至十几个小时。因为人心跳停止死亡几分钟以后,血块完全凝结,器官就不能用于移植了,也就是说这时候的尸体已经根本没有摘取其器官的必要。因而,只有在脑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器官移植才有可操作性。换言之,如果没有脑死亡的标准,就不可能有遗体的器官移植。

目前,中国对于“脑死亡的标准”尚无立法。而司法、公安甚至有的地区卫生部门都不愿意承担器官捐赠的可能存在的刑事风险,导致如今的器官捐赠在中国寻求的是一条“法无名不责罪”的“无罪化”道路。使得在脑死亡时摘取器官进行捐赠的行为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不存在反对。

刑法第234条中规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盗窃、侮辱尸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定罪处罚”,按照传统的心跳呼吸停止死亡标准,犯罪人根本没有犯罪的必要,器官在心跳呼吸停止的情况下已经没有被移植的价值和作用,而在脑死亡标准没有确立的情况下,被器官移植的人可以被认定为有生命的活人,活人在不能保证其器官功能的前提下被摘取器官,又如何能够依照“盗窃、侮辱尸体罪”判罚?

年龄是器官捐献的障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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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主要考虑的是捐献器官的质量,甚至有些80岁的老人也捐献了器官。统计统计中有85岁的肾捐献者,有65岁的心脏捐献者。

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不能捐献器官:①捐献者患有艾滋病②捐献者患有疯牛病。
吸了一辈子的老烟民不太能捐献肺,但其他器官可能是可以捐献的。

中国器官捐赠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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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我国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对器官捐献中涉及的伦理道德、法律法规以及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断标准等进行详细说明。

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已停止器官使用,如今公民自愿捐献已成为唯一合法器官来源。截至2015年8月19日,中国实现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4737例,捐献大器官12748个。其中,2015年已实现捐献案例1590例,大器官4414个。目前中国器官捐献在数量上已处于亚洲国家首位。

黄洁夫介绍,目前,中国每年仍有约30万患者因器官功能衰竭等待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为1万余例。在30万需要移植器官的病人中,真正在医院等待的、能支付器官移植费用的只有3万人,缺口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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