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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差不多,为何他的文章就是比你写得好

 zeroboy 2016-06-20

文|枫小梦

看着差不多,为何他的文章就是比你写得好

生活中时不时会听到如此的抱怨:“我看着也差不多啊,但为什么别人就是觉得他写得比我好呢?”这个问题,如果要深究,可能还要涉及不少方面的原因,诸如阅读者自身的偏好、文章表达方式的异同等。限于文章篇幅,我并不想详细讨论,仅就文章本身来谈谈自我看法。

突然想起以前曾有人“大言不惭”地告诉我:“其实我读着,觉得朱自清的散文好像和我在《读着》上看到的差不多,甚至有时觉得自己也能写出那样的文。”对于这句话,我不做评论,而只是从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中选择三篇来简要分析一番。

1.

朱自清先生写过一篇叫《歌声》的文,从文的首段便知这是他在参加了一场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后写的。文章很短,就五段,感觉比我们熟悉的那篇《匆匆》还短。

第二段中写到一句:

我立的一条白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得越发滑腻可爱了。

这句读完,不觉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我们可以把它称作画面感。那如果让你来写这样的情景,你会怎么写呢?比较常见的就类似于“我走在被雨水冲刷的甬道上,觉得好湿滑”。这样写虽然挺简洁,可是对比上面那句,给人的画面感简直差太多,但我们也可以说,它们写的是“差不多”的一个情境。

其实这就是文句的细节问题。看朱先生的句子,“甬道”之前用了“白矾石的“,就把甬道的具体样貌告诉读者了,而道路经了细雨之后,是如何呢?若是用”涂了一层乳油“来形容,有一定感觉了,再添上“薄薄的”,便更形象了。还不够,写完眼睛看到的,再写感受到的。或许不少人写到这里,也只会写其滑腻而不会用“可爱”一词,此便是语言趣味性的差别。所以说所谓的“差不多”或许只是字数的差不多,实际上细节差了太多。

再看第三段中的一句:

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她们在有日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

看了后,你有何感想呢?当我读完时,忍不住感叹,原来写颜色还能这样写!红是“恬静的”,紫是“冷落的”,白与绿是“苦笑的”。三个形容词的运用,实在巧妙,扪心自问,你能想到吗?关于写颜色很妙的作者,给我印象很深的另外一位便是张爱玲,她在多篇文章中对于颜色词汇的运用同样巧妙。而很多时候,我们写文时,提及颜色,可能就是红黄蓝绿,或者再细致些,用“浅红“、”天蓝“等词,美感上的差距自然就出来了。

虽然上面摘录的仅是文中的两句,可你忘了本文的题目没有?文章写的是歌声啊,朱先生竟写了甬道,写了日光等等。此却是《歌声》一文的精妙之处。对于一般的写作者,写歌声很容易通篇只是如“优美'、“婉转”一类的词。这些词不是说不可以用,但一篇文里大量的使用很容易给人空洞之感,虽然写作者想表现出所听歌声的优美,其实却没表现出来让读者有比较清晰的体验。朱自清先生的《歌声》,不光是用耳,同时也调动了眼、舌等多种感官,再把感受用比拟的场景展现出来,从而给读者真切的感受。这样读完这篇文章,你还会觉得写得差不多吗?

2.

《背影》一文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一篇,因为语文课上学过,不过随着时间推移,我们中的一部分人也忘得差不多了,我在此将这篇文重新提一下。

恰好今天也是父亲节,不少人都写了关于父亲的文章。但不少文章,读完后其实并不能给读者太多印象,为什么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写得太笼统,作者想面面俱到,全面地表现父亲,可惜实际上是贪多必失。相反地,朱自清写父亲,虽然写的并不多,但是却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我们很多人一提到关于父亲的文章,就很自然联想到他笔下父亲的背影,这就是文章切入点的问题。如果你不是写人物传记,并不需要把那个人的各方面都表现出来,择其几个给你印象深刻的地方来写,就足够了。

再具体到《背影》一文的内容。在文章第四段,有一句是这样写的:

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得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

还是这一段,在上句后面一些又写到:

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来,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上面的话,表面是写作者自己的感想,可细细一想,父亲对“我”的关爱无疑不深厚,令人感叹。但其实,文字中,并没对父亲用任何一个赞美之词,甚至还透出作者对父亲的“讥讽”之意。这就是差别,不少写作者总想着大张旗鼓地写父亲的伟大,用尽心思抛出所知的词汇,自己倒是热血沸腾,读者却未必买账。

接下来的第五段便是详细地写父亲的背影,通过系列动作地刻画,父亲背影清晰地展现在读者”眼前“,让人感动。这样的描写,粗看可能会觉得啰嗦,但正是所谓的”啰嗦“,让一位父亲的形象跃然纸上。我们似乎亲眼看到了那位父亲,拖着蹒跚的身躯,穿过月台,又抱着橘子回来了。

最后一段的倒数第二句写“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而文章的第一段第一句是”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余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从文章结构来说,便是首尾照应,强调了文章中心。若用心理学,我想可以用系列位置效应来解释。最先呈现的材料较易回忆,遗忘较少,这是首因效应;最后呈现的材料最易回忆,叫近因效应。

3.

最后,我想用朱自清先生的《桨声灯里的秦淮河》来谈谈词语的选用。

先看文章首段中的一句:

我们开始领略那晃荡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的滋味了。

颜色词的运用在第二部分已提到,不再赘述。我想说的是“晃荡”这个动词,我猜不少人可能会用“有”这个动词,那么上面的句子就变成了“我们开始领略那有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的滋味了”。如此写,我个人觉得也不错,只是和原句比起来,始终是差了些。“有”仅仅表现出了一种状态,可“晃荡”一词,既表现了状态,还赋予了动感,我想这便是动词运用考究之处。

第二段中有这样的句子:

透过这雾霭,在黯黯的水波里,又逗起缕缕的明漪。

细心的朋友想必已发现那个“逗”字。比起常使用的“荡”字,如此用,有一种拟人的意味,也正因此,句子的灵动和趣味便显现出来。当然,如果只是草草地瞟一眼句子,用“荡”和“逗”是差不多的。

第三段里,作者这样写到:

但它们经了夏夜的微风的吹漾和水波的摇拂,袅娜着到我们耳边的时候,已经不单单是她们的歌声,而混着微风和河水的密语了。

上面文句的用词,无疑不透着作者的心思。“吹漾”、“摇拂”、“袅娜”三词,匆匆一看,也挺普通,但细细读完,便明白正是这样的词,让句子的味道产生了不同。也许,如此地用词对朱自清来说,其实是随笔而已,但那是基于他写文娴熟的基础上。虽然说写文有讲求自然一说,但对于不少的写作者,所谓的“自然”可能导致的另一个结果就是过于随意,我个人还是比较赞同一些人的看法:在写文还未达到一定程度前,多一些“刻意为之”,因为那时你并没有多少“自然”的资本。

后记

上述所写,掺杂了不少个人的见解,不妥当和错误之处,欢迎大家和我一起交流讨论。写文从模仿起,类似的观点从古代便有了,而且很多名师大家也用到了如此的方法,我想这亦是所谓多读文章对写作的帮助。不过有一些人又说,如此便会缺乏写文的个性,可事实上,那些运用过模仿这一写作方法的大家们,依然不乏个性。我还是相信,除了某些天赋异禀的人,模仿不失为写作学习的好方法。

想了解更多,可以添加公众号:fengxiao_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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