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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的优势——中外语言比较谈 刘 光第

 梅二战及民俗馆 2016-06-20
通过学外语、用外语和中外翻译,我发现了我们汉语有这样一个最大特点:它是一种规则最少、省略最多、最灵活、最简洁和含蓄的语言,因而可以说它是一种文学性最强的语言,也就是说是诗一样的语言。它的表达充满暗示性和会意性。“简洁是智慧之魂”(莎士比亚语)。汉语能够做到最简洁,这本身就是高度智慧的表现。应该说,汉语是一种智慧很高的语言。
语言不是逻辑或数学,所以,它的形式是不可能、也不必要那么精确和一丝不苟的。它的最大特点就是约定俗成,而约定俗成就是没有(或缺少)固定规律可循,所以,一定的随意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完全自然的。任何一种语言都不例外。比如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大量的成语、习语和谚语之类的现象,都有你根本无法用逻辑和严格的思维来把握的说法(尤其是口语):
Like father, like son. (有其父,必有其子。) 英语的这句谚语就是约定俗成的,可以理解为省略了很多东西,反正其意义不能直接从字面解释(“像父亲,像儿子”或“一样的父亲,一样的儿子”?那当然是荒唐的)。
汉语的“救火”这个词或短语你是无法从一般的语法来理解的。如果说“救”是动词,“火”是“救”的宾语,但是,在意义上又大相径庭了:不是“拯救火”(把要熄灭的火弄大),而是恰恰相反,是把火扑灭,“救”的是火中的人或物,不是火!但在形式上,“救火”就是一个动宾词组。可你又无法望文生义!
…… ……
尽管任何一种语言都有许多随意性,不过,通过比较,我发现,汉语似乎比任何一种其他语言都有更大的随意性和自由性。这既是它的优势,也是它的特点,当然也可能带来一些缺陷(比如有时的模糊不清),不过在一定的上下文中是可以确定无疑的。
汉语的模糊性,在文学创作中正好起到了含蓄多义的艺术效果,有时又具有独特的幽默效果,正是文学艺术的最好材料!
语言的模糊性和随意性以及简约性,其实也正是它的文学性和艺术性之所在。所以,语言和文学是不可分的,语言就是文学的一个方面,甚至可以说语言就是文学 (有一位伟大 的文学家说过“文学就是语言的艺术”)!它有无限的创造空间,也应该允许有无限的创造空间…… 即使是语法也是可变的,不是僵死的,这一点正是它和逻辑或数学相区别的重要方面。而我发现,在这方面,汉语可能是世界上任何其他语言都无法比拟的:它的确是最灵活、有最大的创造空间的语言。它是一种“柔性语言”。当然,柔性越大,可能性就越多,生命力就越强,威力就越大……
笔者接触过多种外语(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拉丁语、俄语、日语等等),发现汉语的以上特色在同这些语言的对比中表现基本一样。因此,这里仅仅以英语为代表,进行中外语言比较。比较的范围涉及词汇和语法诸方面。


魔方般的汉字
汉语是最高度分析性的语言。除了语法等原因外,一个基本原因就是汉字。每个汉字都是词素或单词,是意义单位(当然,音译的外来词除外,比如“葡萄”等)。
“女孩”=女+孩。每个音节都有独立的意思。而girl 仅仅是一个词,拆开仅仅是语音单位,就没有意义单位了。
所以,汉语这种语言最灵活。正因为分析性特强,所以就最灵活自如,表达力就最丰富,语法就可最简单。
反过来说,汉语实际上主要就是在方块汉字的基础上滚动而产生的独特语言。连语法都不例外。语法如此简洁,和汉字这个基本要素有直接的关系!
中国文化,实际上是“汉字文化”。每个汉字都有丰富的内涵,都是一个独立的单位,都构成一番独特的景致。“人”、“山”、“水”、“文”、“命”…… 虽然只是一个字(音节),但都代表一套丰富的概念和文化啊! 然后,再由单个汉字组成双音词,由双音词再组成多音词…… 古代汉语基本上都是由独个汉字的词构成的,显得非常精练!一字一顿,抑扬顿挫,落地有声,韵味无穷…… 难怪中国多诗人,中国的诗歌最闻名!因为诗歌就是汉字文化的经典啊!中国的诗词是完全产生于中国的独特的汉字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几乎是无法用任何一种其他语言来传达的。
近代,随着西方文化的进入以及口语文化的发展,双音词和多音词才渐渐多了起来,语句开始变长了。但是,那种最简练的汉字文化的基本特征仍然保留着。正是这种独特的汉字文化,才造就了汉语的独特的简练的语法。所以,汉字,是汉语之独特的语法的基础。
古汉语是最简洁的语言。随便举一例:过去的公告之类的文章的最后常常有这样一句话:“勿谓言之不预”。如果翻译成现代语,就是:不要(请勿)说我们没有事先警告”。就那么几个字,就可以表示如此复杂的语义!


词性不定
虽然其他语言中也经常有一词多性、词性因上下文而定的情况,但和汉语比起来差得多了。它们的词类(词性)往往都有固定的形式标志(词尾以及变化形态);即使偶尔也可能把名词当动词用、把动词当名词用、甚至把形容词、介词、副词、连词等任何词类当名词或动词用等等,但也都是按照比较固定的变化规律使用的(当什么词用,就按什么词变化),不能直接就使用。比如,But me no buts. 这里的but 一个用作动词(第一个,表示“对……说‘但是’”),一个用作名词(第二个)。意思是:“不要对我再说那么多‘但是’了!” 动词就得按照动词变化(这里由于是命令句,使用的是原形,所以没有看出变化来;如果换成一个陈述句,比如 You are butting me too many buts. ,就可以看出来了),名词就得按照名词变化(如这里的复数形式)。
汉语则没有那么烦琐。词性说变就变。一个孤立的词,你很难说属于那个词类,只能说它一般充当哪个词类。这也是汉语辞典一般都不标词性的原因之一!要是标起来就太麻烦了!。
他在宴会上风光了一把。
这个“风光”当然就是动词了,而一般场合它是名词。
驾车围着城转,很风光啊!
这里的“风光”又成了形容词。

“鱼肉”本来一般是名词,但也可做动词:
贪官鱼肉百姓。

再看一个“美”的各种词性:
你美什么啊?(动词)
我很欣赏她的美。(名词)
她是个美人。(形容词。当然这里的“美人”也可以不拆开理解,做为一个词。不过那也属于复合词啊,在这个复合词中,“美”仍然是起形容词的作用的)
那天我们美餐(美美地吃)了一顿。(副词)
她唱得美极了。她长得很美!(副词)

其实,汉语语法中词类(词性)概念和划分也不过是近代从西方语言及其他语言的语法中借用来的。当然,学西方那样,把任何一个词都划定为某种词性,确实很便于语法分析。不过,我看,这类事情也是可做可不做的。汉语的词应该说都是无固定词性的,词性不定正是汉语的基本特点之一!所以,原则上并没有必要做词性划分、搞那种机械性的分析。那样分析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汉语的多余束缚!还可能影响汉语的自然发展!古汉语里的情性更是如此,几乎任何一个词都可以做动词用,非常灵活。而在诗歌里,就更是如此了。“春风又绿江南柳”中的“绿”就是由一般的形容词临时做动词用的一例,非常生动。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最近出的一本汉语辞典居然也把汉语的单词标了词性,我看是多此一举吧?


最高度的音乐性(美)
虽然任何一种语言都有一定的音乐性,但是我发现汉语的音乐性是最强的,音乐的因素在汉语中得到了最大的发挥。
最明显的地方是:字调。其他语言也都有语调,但是“字调”(每个字的音调)在它们那里几乎是不存在的。而汉语的每个字都有固定的调,这正是它的最大特点之一。任何语言里都有的语调(一般主要表现在句尾)主要是表示说话的语气的(陈述还是疑问、肯定还是否定、祈使还是命令等),并不是表示基本的词义(字意)的。而汉语的字调具有表示基本语义的功能。这一下子就等于增加了一套表意系统,不仅可以大大减少音节的数量(汉语的总的音节数目是世界上最少的,只有 300多个),还给汉字提供了更大的表达空间…… 一个音节(比如说ma)可以有五种字调(mā, má, m?, mà, ma),每个字调也都可以有许多字,那么,一共可以代表多少汉字啊!而其他语言的一个音节一般只能代表一个意义单位(词或词素)!难怪它们的音节数量比汉语的多许多!
因为每个字都有字调,所以,汉语的音乐性(美)也是最强的。说每句话都如同唱歌一般(确有外国人这么评价听中国话的感觉),能不美吗?当然,也正因为此,说好汉语也是不容易的。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中国人的乐感是最强的呢?
汉语的音节也是很有特色的:几乎都是元音结尾,很少有辅音结尾的(除了n 与?这两个鼻音之外)。那就是说,几乎都是乐音!所以,特别响亮,也特别容易发。外语中有大量的音节都是以辅音结尾的,几乎各种辅音都能出现在音节尾部,有时甚至几个辅音一起出现在音节尾部。这样的音节一方面不好发(给人以压抑感和沉闷感——阻塞感),另一方面也不响亮,不痛快。那是因为他们的语言里音节多,为了多制造音节不得不如此,是表意的需要(否则就会有太多的同音词了)。所以,外语的歌曲都比较难唱:音节末尾的辅音不得不省略,唱出来的音只能是大致接近原文!而汉语的歌曲特别好唱,也几乎不存在吞音的现象!所以,就更加易懂。可以说,只有汉语歌曲是最接近原文的,或最不失真的。那就是说,汉语不仅说起来就像唱歌,在变成歌曲的时候也更容易!你能说汉语不是音乐性最强的语言吗?!
至于诗词之类的专门讲究韵律和音乐美的语言艺术,就更不用说了。汉语的诗歌应当说是世界上最发达、最复杂的。不仅有韵律,还有平仄(那就是和字调有关的了)等等,抑扬顿挫,无限优美!此外,还有气吞山河、一气呵成般的排比句式(尤其在古文里)、对仗对联等各种巧妙的表达手段,都表现了中国语言的独特的魅力……
汉语的音乐性还表现在对称与平衡之美上。古代单词大多是单音词,即一字一词。现代汉语趋向双音词,以双音词居绝大多数。以单音词为主的时候,语言的对称和平衡主要表现在字对字,即单音对单音上。先秦的古文里充满这样的例子。而现代,由于双音词占多数了,对称就表现在双音对双音了。这也正是双音词如此之多的一个原因。有些时候,本来一个字就可以把意思表示清楚了,但是也要凑成双音,是为了与上下文进行平衡。比如说“书”和“图书”基本是一个意思。在“图书管理”中,最好还是用“图书”,而非“书”,以取得前后和谐与平衡之效果。如果你仔细观察汉语,到处都是双对双的例子,很少有单对双的(除非万不得已)。 “书”和它的许多同义词,如“图书”、“书籍”等,在基本意义上没有大区别,但是有时用双音词、有时用单音词,其主要理由不过就是一个修辞效果。所以,我们可以说,现代汉语的许多双音词都是由单音词加个“虚字”而成的。这是修辞的需要。汉语的诗意特色,可以说是体现在每句话、每个短语之中的。


一“不”到位的否定方式
其他外语往往都有一套固定的否定方式,除了否定词(英语是not)外,还需要有否定助动词(除非谓语动词本身同时也是一种助动词,比如英语的 can, may, must, should之类)。英语的助动词是 do(did)。而汉语只要一个否定词“不”或“没(没有)”(过去时)、(“别”)(命令或祈使句句)直接加在动词前面就够了,没有任何其他语法形式!可说是“一步(不)到位”!
I learn English. 我学英语。(英汉一样)
I do not learn English. 我不学英语。(英汉不一样,汉语比英语简单!)
她喜欢我。She likes me.
她不喜欢我。She does not like me.

I visited the school. 我参观那所学校了。
I did not visit the school. 我没参观那所学校。(汉语比英语简单)(在过去时的句子里,汉语用“没”或“没有”代替“不”)

Do not come close to me! 别靠近我!(汉语在祈使句中用“别”或“不要”、“甭”表示动词的否定)

如果说,其他语言的否定形式是一个双重结构,那么,汉语的只是一个单一结构。多么便捷!


独特的从句形式和功能
一般的汉语语法书都只是谈到汉语的“短语”(或称“词组”),很少谈到汉语的“从句”的。就是说,汉语一般被认为是没有从句的语言。不过,在中外翻译中,我体会到汉语的某些短语就相当于外语的从句。尤其是“主谓短语”这种独特的短语。它经常充当外语中的从句的角色,当然比他们的从句更简洁方便。
如果按照英语的习惯,那么,我们也可以在汉语中找出各种各样的从句的:主语从句、定语从句、宾语从句、状语从句,等。
我们决定建立一个子公司被他们知道了。(“我们决定建立一个子公司”是主语从句)
(当然,一般说“我们决定建立一个子公司这件事”,加上“这件事”之类的中心词,那么,此前的从句就变成了定语从句或同位语从句。或者,在从句后加个复指成分,他不听话,这很令父亲恼火。“这”就是复指前面从句的。这时,前面的从句仍然应该叫“主语从句”。)
刚才我碰到的那个人是我老师。(“刚才我碰到的”是“那个人”的定语从句)
我想知道她为什么不理我。(“她为什么不理我”是宾语从句)
如果她再不来,我就走了。(“如果她再不来”是状语从句)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汉语中有“谓语从句”,这是西方语言所没有、也不可能有的。一般我们说的“主谓短语做谓语”,实际上就是“谓语从句做谓语”。
这个人心胸狭小。
“这个人”是句子的主语,而做谓语的“心胸狭小”又是个主谓结构,可谓谓语从句充当句子的谓语。英语中的任何句子成分都可以由从句来充当,就是谓语不能,因而没有“谓语从句”这个概念。
那姑娘眼睛很大。(“那姑娘”是主语,“眼睛很大”是主谓结构,充当谓语,可以叫做“谓语从句”。
他死了父亲。(“他”是主语,“死了父亲”是倒装句,也是主谓结构,做句子的谓语。)


无性、数、格的变化
西方诸语言的名词一般都有许多变化形态,最主要的就是性、数、格的变化。性上有阳性、阴性和中性(有的语言只有阴阳两性)之分。数上有单复数之别。格上有主格(第一格)、所有格(第二格)、与格(第三格)、宾格(第四格)等等,最多可达到六个格甚至八个格(比如俄语和拉丁语)。
汉语可以说干脆就没有这类变化。我们也不是不能表示这些区别,但主要通过词汇手段,而非语法手段。
名词(或代词、形容词等相关词类)的性,我认为是毫无必要的累赘。语言中根本就没有必要表示这类信息!汉语没有它,就正好!说一个人或一件事,还要注意它是男是女、是阴是阳,标明这一点并由此给整个造句都造成麻烦(比如涉及到了它的修饰语和相关成分,如形容词、代词等,也往往都得跟着变),有必要吗?!那是和语言所传达的基本信息毫无关系的多余之举!而且,有时因为不能确定某一对象的性别,连正确的句子都说不出来!多麻烦!那真是如同自己给自己套枷锁!
难怪比较发达的现代语言中性的形态已经逐渐淘汰,比如英语,原来也是有严格的性的区别的,但是现代英语中它已经弱化得几乎不存在了(仅仅在少数几个词中还保留着,比如hero(heroin), master (mistress), actor (actress)、但即使是这些有性变化的词,也逐渐趋于只用一种形态了。

再看数。其他语言几乎都有严格的数的形态。其实,这也不是重要的信息,也是可有可无的,因为上下文本身往往就可以显示无余了。你用不着把每个名词(及相关词类)都标上不同的数的形式。我们汉语也可以表示,比如用“们”这个词尾表示复数。但是,我认为它也不属于严格的语法形态,也属于词汇手段。而且,也不必每个词必用。所以,归根结底,可以说汉语是没有数的变化的语言。假如在翻译中把外语中所有的复数名词都加个“们”,那会成为天大的笑话吧?大多数时候都是不需要的。你能说“两个人们/两个经理们”吗?更不能说“两个馒头们”了!……

至于格,那在汉语中是绝对没有的。汉语表示一个词在句子中的地位(做主语还是谓语还是宾语等等)基本上只靠语序(位置)。所以,无需变什么格。做主语的当然就是“主格”了,做宾语的当然就是“宾格”了…… 仅仅在于放在哪个位置上。汉语是位置决定一切。有时,也用介词等词汇手段表示。比如,“他打人了”,也可以说成“他把人打了”,通过介词“把”介绍宾语,可以把宾语的位置提前。
有格变化的外语往往是位置(语序)不那么固定的,因此必须借助于格来表示一个词在句中的地位。(或者反过来说,正因为有格了,所以语序就可以更灵活了。)我觉得,用语序本身表示语法地位要比用格来表示高明得多、简洁得多!


无时态变化
就动词本身而论,汉语是没有时态这种概念的。现在、过去、将来等都可以用一种形式表达。当然,不是说汉语不可以表示时态概念,也不是说时态概念在汉语中不重要。汉语对此也是通过词汇手段,而非语法手段。比如加个“着”、“了”、“过”、“将”(我认为汉语的所谓“时态助词”也基本上属于词汇手段,而非语法手段),通过时间副词(状语),等等。
“我们开会。”这句话既可理解为“We are having a meeting”(现在),也可以理解为“We had a meeting”(过去),或 “We shall have a meeting” (将来)等等。加上明确的时间状语,或者加上个时态助词(“着”、“了”、“过”、“将”等),就明确了。但那都属于词汇手段,不是动词本身的变化。
比如,英语在讲故事的时候需要用过去时,那就是说,每个动词都得变成过去时的形式。但是,汉语在讲故事的时候就和讲现在的事情或将来的事情一样,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把每句话(其中的关键动词)都变化一下。要是我们在讲故事的时候对每句话都加个“了”或“过”,那该多么滑稽可笑!要是在展望未来的情形的时候给每句话都加上个“将”,那该是多么滑稽可笑!…… (有些外国人在学中文的时候还真常常犯这类错误呢!)
可见,适当地通过词汇手段解决这个时间性的问题,就比动词本身的时态变化要简洁得多,灵活得多!所以,动词之无时态也正是汉语的一大优势!


无人称变化
一般的语言的动词都得按照“你、我、他(她、它)、你们、我们、他们(它们)”这六个人称变化。其实,这也是没有必要的,说出主语是什么就行了嘛!或者,在一定的上下文中,即使不说出主语是什么,也没关系啊!汉语就没有这个变化。
I read the book. 我读那本书。
He reads the book. 他读那本书。(英语的read必须变化,而汉语中的“读”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现代英语——这种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语言——已经在这方面表现很弱了,只有单数第三人称以及单复数人称的变化(第二人称的时候干脆单复数也不区别了),而不是六个人称有六种变化(其他较古老的语言就不然)。而在过去时中,几乎一点也没有人称变化了。(除了动词be 外,一般的动词都不变化:I studied. He studied. I could. He could.)这不是也说明人称的变化并不重要吗?


无语气形式
汉语当然也可以表示不同的语气:陈述、疑问、祈使、感叹等等。不过,不是用语法形式(动词本身的变化),而是采用句尾的语气助词(“吗”、“吧”、 “呢”、“啊”、“嘛”等等)或说话的语调、标点符号等。这就更灵活得多,简单得多。其他语言往往都有一大套烦琐的语气系统。
你在家里工作。(陈述)You work at home.
你在家里工作(吗)?(疑问)Do you work at home?
你在家里工作(吧)!(祈使或命令)(You) work at home!
你在家里工作吧?(推量)You might work at home. (You might be working at home)
你在家里工作(啊)!(感叹)You work at home!
在汉语里,这些不同语气的句子在基本形式上都是一样的。

拿疑问句为例,其他语言的疑问句的构成往往需要倒装(有时要加助动词),汉语不用,语序和陈述句完全一样,只要在语调上和句尾(可加语气助词也可不加)体现一下就行了。尤其在有疑问词的时候(即英语的“特殊疑问句”),汉语根本不需把疑问词置于句首,语序和陈述句完全一样,句尾连助词都不用,在书写形式上仅仅是一个问号而已!
你是学生(吗)?Are you a student?
你在北京上班(吗)?Do you work at Beijing?
你说什么?What did you say?


无语态变化
主动被动固然很重要,因而大多数语言都用明确的语法形式区别它们。但是,汉语中并无语态形式。虽然有表示被动的明确手段(“被……”、“为……所”等),但那不属于动词本身的变化形式。而且,被动的表达方式用得也很少,主动被动常用一种表达手段。
决议通过没有?通过了。
Has the resolution been passed? It has been passed.
一点也没有必要说“决议被通过了吗?被通过了”。

房子终于盖完了。
The house was completed at last.
一点也不必说“房子终于被盖完了”。

汉语必须加“被”或“挨”之类的词的时候往往表示一种不好的(不快的、不幸的)感觉,或是为了强调(尤其是在有主动者即施动者提及的时候)。
他挨打了。 他被批判了。(不幸的、无奈的事情)
决议被全体一致通过。(因为提到了主动者,所以,不得不加个“被”)

其实,其他语言也有用主动形式表示被动关系的时候:
The key hanging on the wrist is easy to lose. (不用说easy to be lost) 挂在腕子上的钥匙容易丢。
The book sells well. (不必说The book is sold well) 那本书卖得很好(很畅销)。
可见,被动关系也不一定非要被动语态来表示。

汉语的大量被动句都是用主动的形式表达的。主动被动,在汉语中也主要是通过上下文来体现的。汉语的“被动句”要比其他外语里少得多。所以,不得不经常动用被动语态,也是中外翻译中的一项技巧。


介词及介词短语大量省略
在英汉互译翻译中,你常常需要在英语中补上汉语中没有的介词或在汉语中省掉的介词。这也正是英语比汉语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近期银行保险业务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
Major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in Bank Assurance Business in the Near Future
这里,需要加上的介词包括两个in,而在汉语中就不必说“在近期银行保险业务中”和“在近期”。那样会显得非常啰唆。可在英语中如果没有这类介词,就是错句了。
美老牌寿险落户北京
An Old-brande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 Has Settled in Beijing
汉语可以直接说“落户北京”,不用说“落户在(于)北京”,英语就不行,必须加个in.
另外,我们还可以说“移民美国”而不必说“向美国移民”,可以说“移居日本”而不必说“向日本移居”,等等。究竟省略的是什么介词(在、向、于、往……),在翻译的时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也可以说不是省略,汉语中根本就不必要加这类介词!多么快捷!
“谢谢你的礼物(贺卡、盛情……)”。实际是“因为你的礼物而谢谢你”。英语就得说成:Thank you for your gift. 这个介词for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省略的。不能说成Thank your gift, 那会成为天大的笑话!“谢谢你的礼物”这句话不仅省略了介词还省略了别的东西,是个大省略句。我们说得通,但是换成任何一种其他语言几乎都说不通。
“咱们俩比啥(哪方面)?”实际是“咱们俩在哪方面比”。英语就得说成: In what aspect do we compare? 汉语用个“比啥”就可以代表“在哪方面比”,无需介词或介词短语,其他语言就不行了。
Morn for Sun Yatsen哀悼孙中山
一个“哀悼”就够了,后面可直接加哀悼的对象。而英语的morn是个不及物动词,必须再加上个介词才可以接哀悼的对象。总之,汉语几乎每个动词都可以及物,经常可以随便就接上一个宾语。英语则不能,使用动词的时候总得考虑及物不及物,非常麻烦。


无泛指与特指的语法形式(无冠词)
西方语言往往都有固定的“特指”和“泛指”的语法形式,比如定冠词和不定冠词等。在汉语中,没有这种语法概念,当然也可以照样表示特指或泛指,那就是:全凭上下文。
人是高级动物。(泛指)
人呢?在这儿。(特指)
人都走了。(特指)
其实,“特指”还是“泛指”也不是必须表示的信息。究竟是特指还是泛指,在上下文中自然清楚无疑,尤其是有定语的时候。所以,汉语对它干脆不表示,采取最简洁的手段,也是正好的。冠词这个在大多数外语中都有的词类,在汉语中就被自然地省掉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中国人在学习外语的时候总觉得冠词难学难用,总觉得是个多余的累赘!是啊,比如在英语中,每一个名词类的东西,只要不是复数形式或不可数名词,前面就总得加上一个“限定词”(通常是冠词),我们总得考虑是该加定冠词还是不定冠词。而在有性的语言中,冠词还要跟着变不同的性别呢!多麻烦!


前置定语的优势
汉语的定语几乎都是前置的,基本上无后置定语。无论是什么样的定语:单词、短语还是从句(汉语的从句和短语之界限也是很模糊的),不管多么长,一律放在前面。这一方面可以保证形容与被形容(限定与被限定)的关系十分清楚,一目了然,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定语尽可能地简洁。比方说,要是把定语放在后面,往往就需要一定的关联词语,尤其是比较长的定语(比如定语从句)的时候。可是,汉语的定语就不需要任何关联词,直截了当,特别简洁。
美丽人生(单词定语)
在学校的生活(介词短语做定语)
又大又好的房子(联合短语做定语)
狐假虎威的人(成语做定语)
遵守纪律的学生(动宾短语做定语)
一招手就停的车(从句做定语)
谁见谁爱的孩子(从句做定语)

在英语中,只有比较简单、简短的成分才可以放在中心词的前面做前置定语,稍微复杂一点的成分(比如短语、从句)就得放在后面。汉语可以直接拿介词短语放在一个名词的前面做定语,这在英语中是不可能的,必须放在后面:
在学校的生活 life in school
英语如果把这样复杂的成分硬要放在前面,也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通过加连字符把它变成一个东西: in-depth investigation
an whatever-you-say-I-would-agree attitude

英语的定语从句必须后置,而且一般总是要有个关联词语的:
a car that can stop whenever you beckon to it (一招手就停的车)
a child that (who) is liked by anyone who sees (谁见谁爱的孩子)


大主语的概念
汉语的“主语”经常是个十分宽泛的概念,难怪有些人把他称为“主题”或“话题”(日语也有类似现象,因为它受汉语影响最大)。而其他语言的主语一般是狭义的。所以,在中外翻译的时候,你会常常发现很难处理汉语的主语(往往不能直接变成对方的主语)。其实,在汉语中,有许多主语不过就是一个话题,一个说话的中心,所以它后面可以加很多复杂的成分,包括主谓结构(相当于西方语言的“从句”)。这正是汉语的主语的最大特点。英语是不能用从句做谓语的(虽然可以做表语)。

这个人我真没办法! As for this person, I have no way to deal with him at all! (在汉语中,“这个人”是主语,“我”不过是谓语(主谓结构)中的主语,而在英语中,只好用“我”做句子的主语)
他房子盖了三年。It took him three years to build the house. / He spent three years in building the house. (在英语中都是简单句,没有从句,因为不可能用从句做谓语)
他房无一间,地无一垄,是个贫农。 He was a poor peasant as he had neither house nor land.
她眼睛很大,身材苗条。She has big eyes, and a slim stature.


无限制的省略
汉语的“不完全句”即成分不完全、有省略的句子可以说是最多的。几乎任何一个成分都可省略:主语、谓语、宾语、状语、定语等等,只要在一定的上下文中不造成歧义就行。
许多汉语的语法书都提出“无主句”的概念,其实,我认为那不过是“省略主语的句子”,真正的“无主句”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任何一个句子都要有主语,那是必不可少的主要成分。可就是这样的重要成分,汉语也是经常省略的。省略了,并不等于没有。你如果仔细考察一下,就可发现,那些所谓的“无主句”都是可以加上主语的。例如:
抽烟吗?
抽。
这个简单的对话里哪句都没有主语,但是其实是有的,相当于“(你)抽烟吗?(我)抽。”
因为主语显而易见,不言自明,所以就自然地省掉了。
再如:
下雨了。
下雪了。
刮风了。
这类句子也不是真正的“无主句”,主语是“天”。
主语的省略在汉语里是很经常的现象。其他语言就不同了,比如英语,几乎总是要有个主语的,如果没有名词,也至少要有个代词充当那个位置。I, you, he, she, it that, this 之类的代词往往都是不可省略的。因此,在汉译英的时候,“加主语”就是一个经常的现象,也是一项翻译技巧。

有一句俗语:“贼偷方便”。由于省略太多,完全可能产生歧义。它的本意是“贼专门偷方便的对象”(贼在哪里方便就在哪里偷,不管是谁,关键是一个方便、得下手就行)。可是,这里的“方便”实际上已经充当了宾语,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是省略了的宾语的一部分(=“方便的场合/对象”)。但是,“方便”也可以做副词用因而做状语啊!那就成了“贼偷起来方便”的意思了,与原意大相径庭!在表面上看,非常容易做后者的理解。但是,在现实中一般并不会引起误解。
记得二十年前有位语言学家对新闻报道中经常出现的这句话提出了批判,那就是“所到之处,受到热烈欢迎。”,他说这句话“不合逻辑,是病句”。怎么能“所到之处”受到欢迎呢?!受到欢迎的是人啊,地点怎么能做这句话的主语呢?当时许多人赞成。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的。我也觉得有道理。可是,这句话还是照旧被人使用着。经过分析,我看这也没什么错误,只不过是句省略句而已。下面把省略的东西补全,就可以自圆其说了:
(在)所到之处,(他/她/他们)受到热烈欢迎。
其实,这句话的主语仍然是人(省略了)。前面不过是个省略的状语。另外,即使用“所到之处”做主语,按照汉语的“大主语”或“话题主语”的解释,也是说得通的啊!
可见,对待省略句,我们是不能求全责备、乱加批评的。那位语言学家只是无端地咬文嚼字,太可笑了。有些文字工作者由于陷入了狭隘的思维框框中(尤其是受到了西方语言的影响),反倒经常把对的说成错的,到处指手画脚,充当语言使用的障碍!


独特的文化,独特的词汇
同世界上其他语言相比,汉语以简洁明快见长。其重要原因除了方块汉字极高的信息量和语法的简单外,还在于单音词(尤其是单音动词)的极其丰富。当然后者也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前者(正是因为有方块字的高信息量,单词才可以尽可能地短)。尤其有趣的是:许多简短的动词是汉语有而英语无的。自然,某些词汇在这一语言中有在另一语言中无是不奇怪的,任何两种语言之间都会有这种现象(互相都有这种情况),那是因为不同的民族的不同的思维方式和习惯造成的。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就只能解释性地翻译,而不可能直接对译。不过,我发现,有许多汉语中有而英语中无的简短词汇正体现了汉语的优势和生动,是汉语的独特魅力的表现,翻译成英语时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完全等量地传达这样的信息的。下面,举一些具体的例子说明(注意:这里仅限于该词的一个意义(往往是基本词义),不包括诸多其他(往往是派生的)意义。比如,“捧”还可以表示“吹捧(恭维)”等等,那不在本书的讨论范围)。
捧: 英语只能用carry or hold in both hands之类的说法来解释,但这也不是(不可能是)精确的解释,更谈不到对译了。怎么个in both hands?是用手掌(心),还是用手背,还是用手侧面?还是用手尖?…… 但是汉语的一个“捧”字就非常传神、非常准确(更不用说非常精炼了)地表达了“用双手的手心连在一起托起(某物)”这个意思。比如:捧一捧水就喝。来。要是用英语说,就很麻烦,也没有这样准确:scoop some water with both hands and drink(to drink)? Take some water with both hands to drink(and drink)? 再如,捧一把米。英语得说hold some rice in both hands,当然也罗索得多,同时也没能精确传达原意。
顶:英语只能说carry on the head等,也不过是大致的解释。我们说“头顶蓝天(脚踏大地)”,那是很形象生动的说法,尤其体现了赫赫的力度。可是,要是翻译成英语,就不好办了,试着翻译:have the blue sky for one’s roof; with the sky over one’s head; stand with the sky over the head(and the earth under foot),等等,怎么也表达不好原意! “顶着一桶水走路”,英语得说carry a pail of water on the head之类的,就是没有这个“顶”字生动!
硌:英语不得不说(of something hard or bulging) press or rub against; cause pain through pressure or rubbing exerted by a bulging object,等:米饭里的砂粒硌痛了牙。The sands in the cooked rice made my tooth ache. 汉语这个“硌”字既有被硬东西顶、压的意思,也同时含有疼痛、不舒服的味道,是个非常独特的表达方式,这一个字的信息用英文一大串字都表达不好。
坑:“他和把我坑苦了”,这里的作为动词而用的“坑”是“坑害”即“令……受苦受难、吃亏上当”的意思。有时是“骗”,有时是无意中造成伤害,意思非常复杂,根本就不能用一个英语词来翻译:奸商净坑人。The profiteers cheated people right and left(everywhere). 你可把我坑苦了。You have got me into a fix. 这么做,可坑死人了。It will kill me to do it this way. 他的那种错误思想把他的前途给坑了。That erroneous thinking of his ruined his future.
许多中国烹调、医药以及其他技术中的独特的技法也都不好直接译成英语。正因为是中国独创的,所以,当然外国就没有相应的词汇。下面略举几例:
炸:中国有“煎、炒、烹、炸”,还有一个“熘”。但英语表示这类动作的词只有一个比较模糊的fry, 意思是“cook something in hot fat or oil(将某物放在热的油里烹调),到底是“煎”是“炒”是“烹”是“炸”等,没有明确的界限。那么,我们只好加些限定词,构成短语,才能近似地表达其细微区别。所以,汉英词典中对“炒”的解释除了fry外还有个stir-fry;对“煎”的解释除了fry 外还有fry in sallow oil;对“烹”的解释是fry quickly in hot oil and stir in sauce;对“炸”的解释是deep fry;对“熘”的解释是quick-fry。其实都是很勉强的解释,仍然区别不明显。另外, 还有一个法语来的词sauté也可表示“炒”和“熘”等,但也不能精确表达汉语的意思。
除了动词以外,中国人的称谓也非常有特色。中国人对于亲属区分得十分细腻,比任何其他民族(汉字圈的民族以外的民族)的称谓都多,都复杂,都准确。比如,父辈的亲属,可以表示“父亲的兄弟姐妹”和“母亲的兄弟姐妹”,用的是两套系统,而英语等其他语言仅仅对他们使用一套系统,所以,就无法分清。我们有“舅舅”和“叔叔”之分,英语中只用一个uncle。不仅如此,我们还用“伯父”和“叔父”来区分长幼(是比父亲大还是小),而英语对此也无法区分,仅仅是个 uncle而已。这个uncle 既是“叔叔”又是“舅舅”,既是“伯父”又是“叔父”,还可以是“姨父”、“姑父”、“表舅”、“表叔”等等。它对父辈的男性亲属仅仅用一个称呼,而我们有十来个!这并不是繁琐,而是更科学了,因为一看称谓就可以准确地知道具体的关系。当然也有模糊的,比如辈分太多的情况:你对你父亲的姥爷叫“太姥”,对你母亲的“姥爷”也得叫“太姥”,等等。
中国人的亲属称谓之所以如此细微、明确,就是因为中国人对血统十分重视,对血统而产生的人际关系十分重视。这当然有其理由。这反映了中国人特有的人伦思想、道德思想、价值定位。
结 语

我认为,语言应该遵循两条基本的原则:第一,无误会原则。只要不造成误会,就行。第二,最少原则。用最少的符号(或音素)表示最多的信息。可以说,汉语在这两方面都是做到了极致,在这两方面都堪称世界的典范。
最简洁、明快,当然就可以有最高的效率。不仅在纸上或电脑空间上省地方、省笔墨(字符),在说的时候也更省时:一分钟说出来的汉语肯定比其他语言有更多的信息!我们的广播肯定是世界上效率最高的广播!我们的一切语言节目也肯定是世界上效率最高的节目!
想到了一时曾经很盛行的“文字拼音化”的主张(现在,持这种主张的也大有人在)。我认为,对于汉语来说,那是绝对行不通的事。建立在方块汉字的基础之上的中文是不可能彻底用拼音来代替的。汉字是永远也不可废弃的(虽然可以适当地、在原有的规律的基础上简化)。拼音,只能作为一种辅助的手段而已。比如上下文明确的临时性的交流、辅助汉字教学等等。如果说目前已有的简单的汉语拼音不可能代替汉字的话,那么,进一步而言,不管有些人多么挖空心思来创造一种复杂的 “汉语拼音文字”,那也同样是行不通的。因为那背离了汉语文化的基本体系。
毫无疑问,拼音化,是盲目地模仿西方、崇拜西方的产物!
从我们语言的无穷魅力,我看到了我们民族文化的无穷魅力。虽然学过多门外语,虽然天天都和外语打交道,但我最爱用的永远都是汉语,而且是对外语了解得越多,越喜欢自己的民族语。并不是仅仅因为我是中国人或因为我的民族情结,而是因为:就语言本身而论,我认为汉语是世界上最优秀、最发达的语言!
我认为,世界上的语言是有优劣之分的,正如文化一样。优秀的语言是长期的历史发展的结果,是反复的自然淘汰与筛选的结果,是无数人的集体创造。因此,一种语言的优秀程度(发达程度)是和使用这种语言的民族的悠久性成正比的。中国有至少五千年的连续发展的文明历史,自然是西方等其他地方所无法比拟的。所以,中国有最优秀的语言文化,一点也不足怪。汉语,是世界上资格最老的语言!是最成熟的语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汉语具有最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它没有像许多其他古代语言那样被自然地淘汰了,死掉了,而是总能在新的形势下不断丰富自己、强化自己,顽强地生存下来。所以,可以说汉语是久经考验的强大语言!这也证明了汉语文化的无穷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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