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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年的不朽之感[英]赫兹里特

 革文 2016-06-21

论青年的不朽之感

[英]赫兹里特(1778-1830) 刘炳善译

  生命是一股纯净的火焰,我们依靠自己身体内某个看不见的太阳而生存。
——托马斯·勃朗爵士
  年轻人不相信自己会死。这是我哥哥说的话,可算得一句妙语。青年有一种永生之感——它是能弥补一切的。人在青年时代好像是一尊不朽的神明。诚然,生命的一半已经消逝,但蕴藏着不尽财富的另一半并没有明确的下限,因此,我们对它也就抱着无穷的希望和幻想。我们把未来的时代完全据为己有——无限辽阔的远景在我们面前展现。
  死亡,老年,不过是空话,毫无意义;我们听了,只当耳旁风,全不放在心上。那些事,别人也许经受过,或者将要经受,但是我们自己,“在灵符护佑下度日”,对于诸如此类脆弱的念头,统统付之轻蔑的一笑。像是刚刚走上一场愉快的旅程,我们兴高采烈,极目眺望——向远方的美景欢呼致敬!
  ——此时,但觉好风光看之不尽,而且,前程更有美不胜收的新鲜景致。在这生活的开端,我们听任自己兴趣泛滥,放手给它们一切满足的机会。到此时为止,我们还没有碰上过什么障碍,也没有感觉到什么疲惫,因而觉得可以一直这样向前走去,直到永远。我们放眼四望,但见一派新天新地,生机盎然,变动不居,日新月异;我们觉得自己活力充盈,精神饱满,可与宇宙并驾齐驱,而且,眼前也无任何迹象可以表明,在大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自己也会落伍、衰老、进入坟墓。由于年轻人天真无知,想事情大大咧咧,我们把自己跟大自然划上等号,并且,由于经验少而感情盛,误认为自己也能和大自然一样垂之久远。我们一厢情愿,痴心妄想,竟把自己在世界上暂时栖身,当作是千古不变、万世长存的结合,好像一种永不冷淡、永不生分、永不离异的蜜月似的。像婴儿带着微笑入睡,我们躺在用自己任性的幻想所编织成的摇篮里,让大千世界的万籁之声催哄我们安然入梦;我们急切切、兴冲冲地畅饮生命之杯,不怕把它喝干——不但不会喝干,它好像永远是满淌淌的:森罗万象,纷至沓来,七情六欲,交集于心,使我们腾挪不出工夫去想死亡。我们正活得充实丰满,怎么会一下子化灰成尘?我们无法想象:“这副聪明伶俐、热情洋溢的机体竟会变成一团泥块。”——在这场清醒的梦境中,我们被四周的辉煌景象弄得眼花缭乱,顾不得去看一眼坟墓中的黑暗。我们前不见生命的开端,后不见生命的结局:开端已被遗忘在一片空旷之中,结局也被那纷纷扰扰、蜂拥而至的世象所遮蔽。虽然那个不详的暗影偶或在地平线上游移,我们却命里注定无法把它赶上;再不然,它那最后一闪、幽光熹微的轮廓迫近苍穹,又把我们引向九天之上!而且,即使我们有意,那人生羁绊也不容许我们把心思用到与当前目标、身边事务无关的地方去。人正当年轻力壮,谁去想三灾六病;人正当雄姿英发,谁去想衰朽残念、奄然物化;人正当兴致勃勃、钻研学问,谁去想身后的浑浑茫茫?而且,拦住死神,不许它这么咄咄逼人,也自有一定的好处——让希望女神拿一层纱幕从中遮掩,免得让人看出自己念兹在兹的宏图远志终将一朝戛然中止。当我们青春年少、元气未亏,当“生命之酒尚未喝干”,我们就像酒意陶然或者热病昏昏,总不免被种种强烈感受所左右。只有当我们对于现实事物的感觉冷淡下去了,当心爱的事业受到了挫折,当至亲好友一个个弃我而去,当热情不能再支配自己的胸怀,这时,我们才一点一点地把尘缘割断,容许自己“朦朦胧胧地,像隔着一面镜子”,看一看那个要与世界永远分手的可能事实。他人的先例,经验的呼声,对我们是全然不起作用的。横祸则可以避免。至于那慢慢悠悠而来的老年,我们可以跟它玩“捉迷藏”——我们自恃身强力壮,步履轻捷,那个眼神不好的糟老头子休想抓住我们。我们就像斯泰恩书里说的那个傻呵呵的胖厨娘——她听说鲍贝老爷死了,唯一的感想就是:“我可没有死。”这时候,死亡的概念不但不会动摇我们的信心,看来反而巩固了我们对生命的占有,提高了我们对生命的兴趣。在我们周围,不管有多少人像树叶似地落下,像花朵似地被时间老人拿大镰刀收割,在没有耳性、目空一切的青年来看,这些统统不过是一种词藻、一种比方。只有当我们自己眼睁睁看着爱情、希望和欢乐的鲜花在身边一朵朵地凋谢,我们的生之乐趣也被连根刈除,我们才会去认真想一想生死问题,把自己恣肆狂妄的心胸稍稍加以收敛;这时,眼见得景物寥落,一片萧条,我们才勉强接受了坟墓中的寂静!
  生命之为物,力量何神奇:
  自身既有感,他人亦可知。
  诗人用对生命如此热情洋溢的呼唤,当作开篇,来愤愤谴责那种公然以毁灭生命为其目标的技艺。这是理所当然的。生命的确是一种神奇的天赋,它所包含的好处是说不尽的。所以,毫不奇怪,当我们刚刚享受这种美好的恩赐,我们的感激、我们的惊叹、我们的欢喜不允许我们再去想想自己原来是一无所有,或者去想想这个礼物以后还是要收回的。我们对于世界最初、最强烈的印象来自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壮丽的景观,但我们天真地把天地永久和壮丽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我们新来乍到,自然不想离开,至少把这件事推迟到遥遥无期的未来。我们像乡下来到集上,看见什么都稀罕,看见什么都欢喜,根本就没想到要回家,更不去管天很快就要黑了。我们只能通过外界事物来认识自己的生命,来衡量自己的生命。宇宙之大,使我们目不暇接,而宇宙也需要我们去观赏、去赞美。不然的话,这尘世的繁华,“这理性的盛宴,灵魂的美酒”,巴巴地邀我们来品尝,岂不是一场嘲弄,一场残酷的侮辱?我们既来看戏,总要看到剧情结束,灯火阑珊方肯罢休。但是,好戏还在灯火辉煌地扮演,幕布还未落下,我们还没有看清台上到底在演些什么,难道就非要把我们召唤而去吗?我们像小孩子,被造化这个晚娘抱起来观看花花世界,刚刚看了一眼,她似乎就嫌我们累赘,忽地一下把我们扔了下来。然而,在这短短的时刻,我们看到了多少“绚丽的地上奇观”呀!那就像一个气泡,在一瞬间映照出大千世界,立刻又在空中迸散!我们看到金色的太阳,蔚蓝的天空,广阔的海洋,我们漫步在绿油油的大地之上,做万物的主人;我们俯视令人目眩心悸的悬崖峭壁,远眺鲜花盛开的山谷;我们把地图摊开,任意指点全球;我们把星辰移到眼前观看,还在显微镜下观察极其微小的生物;我们学历史,亲自目睹帝国的兴亡、时代的交替;我们听人谈论西顿、推罗、巴比伦河苏撤的勋业,如同听一番往昔的盛会,听了以后,我们说:这些事确实发生过,但现在却是过眼云烟了;我们思考着自己生活的时代、生活的地区;我们在人生的活动舞台上既当观众、又当演员;我们观察四季更迭、春秋代序;我们听见了——
  野鸽在浓密的树林中哀诉,
  树林随风的叹息而低语;
  我们横绝大漠;我们倾听子夜的歌声;我们光顾灯火辉煌的厅堂,走下阴森森的地牢,或者坐在万头攒动的剧院里观看生活本身受到摹拟;我们亲身感受炎热和寒冷,快乐和痛苦,正义和邪恶,真理和谬误;我们钻研艺术作品,把自己的美感提高到极其敏锐的程度;我们崇拜荣誉,梦想不朽;我们阅读莎士比亚,或者把自己和牛顿爵士视为同一族类;——正当我们面临这一切、从事这一切的时候,自己却在一刹那之间化为虚无,眼前的一切,像是魔术师手中的圆球,像是一场幻影,一下子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样一种转变,叫人感到有点太可恶,太难以置信,难怪我们长时间鄙弃它、厌恶它,把它当作一种荒诞绝伦、不可思议的谎言,仗着自己的青春、热血、洋溢的热情,千方百计地加以抵制;这也就像一只猴子站在屋顶上,正为自己的新奇发现而高兴得手舞足蹈,当然不愿意一个倒栽葱摔在大街上,跌的粉身碎骨,惹得大家开心,哈哈一笑!
  从生命的开端到结束的这种演变,既经发生之后,看去像是一篇神话;在它尚未发生以前,我们除了把它当作一件咄咄怪事,再也没有别的办法。有些过去发生的事情,我们从前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由于年代久远,只留下非常淡漠的印象,我们简直说不清这些事发生的时候自己究竟是在睡着还是清醒——它们像是生命里的梦中之梦,像一片雾霭,像笼罩在“回忆的眼睛”上的一层薄薄的云翳,我们愈是要把它们记个清清楚楚,它们愈是逃跑得无影无踪。那寂寥的生命历程,在回顾之际,既是这么一副形容,在前瞻之时,它自然也就显得漫长悠远、绵绵不尽了。另有一些印象却是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如昨日之事,它们那栩栩如生的特点也许足以保证它们能够垂之久远。而且,不管我们追忆多么遥远的过去,我们总能发现更为古老的事件(因为,我们在青年时代的岁月,是要乘上许多倍来计算的):比如说,我们读过的书里所描写的场面和往昔的人物,如普赖姆和特洛伊之战;那时候,涅斯托也老了,爱絮絮叨叨谈起自己年轻时候的事,一提就是昔日的英雄家族如何如何,然而,俱往矣——既然如此悠久的历史都能够历历如绘地保存在我们的记忆里,甚至可以说是在我们身上得到了复活,那也就难怪我们不知不觉地自以为得天独厚,能够无限期地活下去了。在彼得堡的大教堂里,有一座苏格兰玛利女王的纪念碑,我少年时代常去瞻仰,一边看,那个时代的历史以及从那时以来所发生的种种事件就一边在我眼前重新出现。假如说,这么短短一瞬间就可引发出如此丰富的感触和想象,那么,人的一生又该具有多么大的容量?我们是过去的继承者,我们把未来看作是自己的当然财产。此外,还有我们某些早年的印象,经历时间愈久,愈发显得美妙无比,它们那芳香和纯净是增一分则多,减一分则少,理当永世长存的——例如,春天初来的信息,带露珠的风信子花,金星的柔和光芒,暴风雨之后的彩虹——只要我们还能充分领略这些良辰美景,我们就永远年轻,在这方面难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使我们改变吗?真理,友谊,爱情,书籍,也能抗住时间的侵袭——我们活着,只要不失去它们,也就永远不会衰老。对于某些事物,我们倾注了自己的爱,为之入迷,并因而得到了宁静和不朽,这也就是取得了另一种新的生命。我想象不出,自己胸中的某些感情怎会衰退、怎会冷却;为了保持它们那种新生的、青春的光芒和朝气,必须让生命的火焰燃烧得灿烂夺目;不仅如此,还要用这些感情来点燃起一盏神灯,发出“红彤彤的爱的光辉”,在我们头顶上升起一道金色的彩霞!还有,我们不仅能在爱情中使红颜永驻、青春长葆(在这方面,我们不承认任何变化的可能性,正像我们不愿知道自己所爱的女人脸上也会出现皱纹),我们还能在我们心爱的学术和事业上,以及在它们的不断发展之中,取得抗拒死亡的保证。我们觉得,既然艺术的生命长在,人的生命也应该长在。在艺术创作中,我们所要面对的困难是没有止境的;达到完美无缺,更要日积月累,必须拥有足够的时间,方能进入此种境界。鲁本斯曾经抱怨说,他刚刚学会自己这门艺术,就被死神挟持以去了——我们自信比他要幸运得多!一幅老人头像上的一条皱纹,几天时间总可画的妥帖。但是要想捕捉“拉斐尔的优美,圭多的气势”,所需下的工夫可就无从计算了,我们的目标何等远大!我们的任务何等艰巨!为什么要让我们功业未办就中途撒手呢?这并不是说,我们把时间这样用掉是浪费,我们的辛苦是徒劳,我们的进展微不足道——我们也没有垂头丧气、表示厌倦,而是“工作无穷期,意志更昂扬”。难道时间老人竟不肯给我们提供方便,让我们把幸已着手,并且可以说是经过造化默许的事业进行到底、加以完成吗?我们热忱仰慕那些伟大人物的不朽令名,难道我们自己就不能受到他们那神圣火焰的感染,吸收一点点他们那不灭的“天赋灵异之才”吗?我记得,自己曾经一连几个小时盯住伦勃朗的一幅版画出神,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推敲画中各部分的细节,综观它那强烈、鲜明的层次,想要弄清它那折光的奥秘,结果发现我这种探索是有难有结果、也永无止境的。我看过的这幅版画是要长留天地之间了,那么,我心中获得的意向既然比它更微妙、更难以捉摸,为何反要在它之前消灭呢?因此,我就加倍努力探讨。我想,我这种细致入微、精益求精的钻研精神,似乎应该取得某种豁免权,不受死神的侵袭和粗暴支配。
  我们接触任何事物,最初的印象总是单纯而完整的;这种印象铭刻、固定在我们的头脑里,似乎什么东西也不能把它销毁、抹去。我们对此信以为真、毫不怀疑,也就安于荒唐、怠惰的日子,不是安于现状,便是重走老路,把青春年华荒废不少,还自以为时间多得用不了。这时,似乎处处都有一种乡土情调,流连不去:我们徘徊在幽暗的修道院里,对着那些若明若暗的拱形走廊心迷神醉;面前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在我们眼里看来就像生命的路程一样迂回多变。只有时间和经验才能驱散诸如此类的幻梦,把我们的雄心壮志缩成为种种小事,还要给它划出一定范围。只有当人生的壮丽行列从我们身边走过,只有那些戴着假面的演员转过身去、把背对着我们,我们才能看出真相,才明白人生行程终有到头之时。但是,当我们涉世未深、还没有卷入种种杂事,迂缓的生活步子,单调的生活气氛,常常会滋长前面说的那种情绪。特别当我们孑然独处,一无书看,二无娱乐,我们无法“排遣这慢腾腾蠕动的时光”,这时不免担心:万一生命总这样像蜗牛似地慢慢爬行,何时才到尽头?我们对这种毫无意义的迟缓急不可耐,恨不得跳过一些岁月,好让我们称心如意的事情一个接一个连在一起发生。年轻人春秋正富,把光阴任意挥霍,毫不在乎;老年人在这方面却斤斤计较,因为他们余年无几,而且就连这有限的余年也未必能够安然度过。
  就我个人来说,我的生命路程是和法国革命一同开始的,那个事件对我早年感情的培养,正像对于别人一样,起了很大作用。当时正处在一个新时代的黎明,人的思想有了新的动力,青年人更是加倍地得其所哉:在这一天,自由的太阳和生命的太阳同时升起,互相比赛,争放娇艳的光芒。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当我少年时代的希望正和全人类的希望亲亲热热手拉手地一同前进,当我这双眼睛还远远不该闭上的时候,那黎明的天空却已经阴云四布,大地又陷人了专制暴政的沉沉黑夜之中——“太阳全蚀了!”想不到——这是我的幸运。在我最宝贵的生命岁月里,我觉得自己对于那一历史壮举完全是“一片童贞”,人类的敌人被打败了,我是多么兴高采烈!在那时候,人的形象还未受到污损,人的心灵还未被恣意糟践,哲学为人类开拓了广阔的视野,诗歌为人类描绘了深远的前景,人类灵魂中最美好的憧憬眼看就要得到实现。这时,读一读《强盗》实在妙不可言。在这希望充满人间,权势者的堡垒纷纷倒塌,人类的自由事业欢天喜地、大喊大叫、勇往直前的时刻,哪怕听见了
  在那风雨剥蚀的古堡地牢中
   一个饥饿的老人发出凄厉的惨叫
  也能够忍受的住。《堂·卡洛斯》中死亡一场曾经在我们灵魂深处激起了何等样的感情!在那热情奔放、义无反顾的崇高事业中,在那人类和个人幸福前景的开端,横插进来一个死亡的概念,叫人心里格外觉得冰凉——叫人产生一种受到重压和囚禁似的窒息之感,产生一种对于目前人类知识的不满,产生一种愿望,要对人的生命进行一次全面的了解,要探索生死的秘密,以便消除这由疑惧所产生的苦恼,直至打出人类的牢房,冲出死神的阴森森的宫殿,与那恐怖之王面面相对!——我写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恰好面对着放在壁炉架上的我儿童时代的一幅小像,我把它取下来细看。从那画像上我几乎找不出自己的影子了,不过还可以认出我那安详的前额,带笑窝的嘴,和那怯生生的、爱寻根问底的眼神。而且,我还从它那无忧无虑的微笑中看出:它似乎没有责备我什么时候背离过早年在我心中播下的思想种子,或者曾经写过哪一句话惹得这位天真的小伙子为我脸红!
  “一去不返了,那目迷神醉、欢欣欲狂的日子。”既然通向未来的道路已被割断,我只好回过头来,从过去当中寻求一点安慰,打点一下早年的回忆片断,笔之于文,以便之久远。这样,当我们看到自己的本体即将消失,就竭力运用自己头脑的思考,为自己造出一个影像和替身,为的是不愿完全销声匿迹,至少让自己的名字能够留传后世。只要我们生平心血所注的思想、安身立命的事业能够在世人心中存活,哪怕我们的躯体化成了飞灰、散入太空,我们看起来总算还没有完全退出人生舞台,在世人口碑中还占有一席之地,还能对于人类发挥一定的影响。只要我们心爱的思想继续受到人们的欣赏、支持,在子孙后代的眼里我们总算还是挺不错的人物,说不定比我们生前还要体面哩。论好处,这是其一——我们自爱自重的心愿总算满足了。不但此也,别人还说,只要我们确有高风亮节,德行为人楷模,冰心纤尘不染,值得传之后世,那就一定能够在身后获得永生,受到人神共赞:
  沉沉古坟中,造化发大声;
  身虽化灰烬,生命无时停。
  我们年事既长,对于光阴之可贵也就日益敏感。别的什么全不值得计较,只有在这一方面我们悭吝异常。我们竭力抓住自己的风烛残年,想尽量让它在坟墓边沿上多停留一些时日。我们总在纳闷:过去耳濡目染、习以为常的一切,怎么会一下子烟消云散?”生命的春天像鸟儿一样飞去了”,我们却还仍然活着,对着自己往日的影子怅惘不已,靠着回忆过去来抒发日子。与此相伴随的是对于既得之物的一种机械性的执着不放,以及对于眼前事物的一种猜疑和迷惘空虚之感。青年时代的那种充实、饱满之感早已不存在了,这时看见一切都觉得单调、没趣儿。世事像是一个涂脂抹粉的女妖精,专门拿虚假的、迷惑人的外表来蒙混我们。青年时代的那种轻轻松松、快快活活、安然自得的心情完全没有了。我们与平庸的实际朝夕相对,若要
   希冀从生命的最后余烬之中,取得
  青春焕发的岁月所不曾给予的东西
  自然是不可能的。这时候,在我们进入那种无知无觉混沌状态之前,只要能够尽量应付住自己身体上的毛病,想法培养出准备变成“静物”的那种泰然自若的心情,然后无灾无难地从尘世悄悄溜掉,这差不多也就可以说是我们最大的福气了。而且,按照通常的自然演变过程,我们是不会一下子就死掉的——我们多半是渐渐朽坏:在我们还活着的时候,我们的身体功能,我们对生命的依恋之情,早就一点一点、零敲碎打地从我们身上剥夺去了;那年复一年的岁月不断地从我们身上拿走一些东西,直到死亡把我们最后剩下的零头归总收拾一下,送进坟墓里去。变化并不是那么惊人的。一种安安静静的“无痛苦死亡”把人生这一出好戏了结——这算不得什么伤天悖理的事。
  因此,我们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活过了头,不知不觉地衰老退化,最后归入虚无之境,这并不足为怪。即使在我们的壮盛之年,哪怕再深刻的生活印象,也往往因为旧事方去、新事又来,前后推移的结果,竟难留下什么痕迹了。我们读过的书、经过的事、受过的苦难,究竟能在我们身上产生多大的作用呢?那就想想我们读一部有趣的传奇小说,或是看一出好戏时所经历的感情变化吧。开始,我们觉得它何等优美,何等崇高,何等令人欣慰,何等叫人伤心!我们心想这些印象将会永远铭记在心,至少也会把自己的心灵陶冶得和它们完全合拍一致。当我们正掀着书页,当戏正在我们眼前上演,我们觉得从此以后无论天大的事再也动摇不了自己的决心:“祸乱起于萧蔷,兵衅生自域外,均不足拂朕之意也。”然而,刚刚走出街门,衣服角溅上了一点点泥浆,或者去买东西,让一个刁钻的商店老板多要去两便士,刚才那一派心境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又变成了受最卑琐的烦恼所支配的可怜虫了。可见,人的心灵尽管奋发向上,飞向壮丽的高空,但它所习以为常的却是地面上的那些卑微可怜的小事。在人生的鼎盛时期,情况业已如此,只不过那时新鲜事物尚能激荡人的热血、占据人的头脑而已,(我还记得,那时看过一次图画展览之后,激动的心情曾经维持了半日之久)——然而,人到老年,性情变得脆弱,又爱埋三怨四,但见“世事转烛,无非空虚二字';而且,这时欲望又高又多,脾气又怪又躁,似乎天堂、人间加在一起也无法叫他满意!只有少数高人达士,生性不受鸡虫小事所扰,凡事乐观,洽谈自守,俯仰天地之间,总觉有一种天人和谐的圣乐(不管别人是否听见)常在身边演奏。这才叫宁静度日。若无此种心性,纵然避尘嚣于沙漠之中,筑蜗庐于高山之上,其患得患失之心、尴尬乖僻之性,亦随其身而至,终究无济于事,切不可贸然尝试。心如止水,方能隐退;七情俱寂,才得闲适。人能如此,则历青壮以至垂老,无往不适;坦然顺应自然之道,生由乎是,死亦由乎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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