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做的是刑事法律工作,这个领域更要求严密的分析逻辑。 上面这张图我曾在以前的文章中提到过。刑事司法过程的核心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确定基础事实,它需要证据、逻辑、经验的结合运用;第二个阶段是判断法律适用,它需要在前一阶段业已确定的基础事实上,用法律、法理、习惯与政策作为论据去判断。其实,在第二阶段之后还有一个阶段,那就是处理问题的阶段:确定了一个人实施了某一犯罪行为,又分析出了该犯罪行为的法律定性,最后就是如何处理——起诉还是不起诉,起诉的话应该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选择哪一个具体期限——完成了这一步,刑事司法活动才告一段落。 回到正题上来,其实我能够理解为什么法学连续六年被评为最没用的专业。因为它对人思维、能力上的这些培养,是潜移默化的,不能立竿见影,无法迅速地转换为经济价值。不过,认真学习的人一定能在法学教育或法律工作中获得其它专业很难给予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让我们得以成为一个冷静、理性、客观的法律人。以上,愿所有曾接受过、正在接受以及即将接受法学教育的人,珍爱我们的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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