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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水县中小学2016年秋季开学招生

 欧阳秋桂 2016-06-21

关于吉水县中小学2016年秋季开学招生  

工作方案的公告  

               

     根据《关于批转<吉水县中小学2016年秋季开学招生工作方案>》(吉水县府办字〔201610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县城初中一年级招生以及非县城居民户籍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工作,充分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的规定,2016年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 2010831日 以前出生)儿童。  

(二)初一年级招生对象  

1.各乡镇初级中学招收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和愿意从县城转回原籍就读的县城学校小学毕业生。  

 2.吉水三中招收文峰小学、实验小学、城东小学、城东二小的小学毕业生。  

3. 进士学校初中部招收学生本人属县城居民户籍和父母在县城有房产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4.思源学校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及进士学校小学毕业生中非县城居民户籍和父母在县城无房产的学生。  

     5.吉水四中招收城南小学、低坪小学、炉下小学的小学毕业生,也可招收县城其它小学自愿到四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二、县城小学学区划分   

(一)文峰小学招生区域:龙华中大道以西、文峰中大道至原县医院、南门巷以北、文水大道以南。  

(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以南、铁路以西、文峰中大道以南至南门巷以南、南门大桥以北。  

(三)进士学校招生区域:东山路至文水大道以北(除廉租房和公租房)、吉阳大道(泄洪渠)以南。  

(四)城东小学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至铁路以北、龙华中大道以东、东山路以南、铁路新村。  

(五)思源实验学校招生区域:吉阳大道以北包括廉租房。  

(六)城东二小招生区域:文峰东大道以南铁路以东(含东昇花苑、吉福苑、七里村、窑里村、幸福村、月星村、金水湾)。  

(七)城南小学招生区域:南门大桥以南。  

    三、非县城居民户籍“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工作  

    (一)招生学校。鉴于县城中心城区学校容量达到极度饱和状态,班额远超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2016年秋季县城中心区域学校不接收非县城居民户籍和父母在县城没有房产(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随迁子女进城就读。在县城中心城区和城西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安排到金滩学校就读,在城南工业园区务工、经商的随迁人员子女,小学生安排到在城南小学就读,初中生安排到吉水四中报名就读。  

(二)非县城居民户籍“随迁子女”的界定  

第一类:进城经商人员子女。指在吉水县城经商、办企业,并于20165月底以前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的个体工商户子女。  

第二类:办有县城居住证的非本地(非本县)居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第三类:在吉水县县城厂矿企业务工人员子女(时间截止今年公历5月份以前)。  

四、工作程序  

   (一)领取录取通知书。81819日,县城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二)进行预报名。  

1.小升初预报名。时间为81921日。县城小学负责通知本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户口本或学生家长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城初中学校审核登记。不按时审核登记的,由县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县城中心区域外初中就读。  

    2.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时间为628至 715日 。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携带学生本人户口本或父母房产证(或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本学区小学报名注册。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新生,逾期未报名者,由县教育体育局安排到县城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非县城居民户籍“随迁子女”预报名。 628 至 715日 。非县城居民户籍“随迁子女”分别到金滩学校、城南小学或吉水四中进行预报名。  

  在吉水县城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预报名时,需要提交户口本、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办有县城居住证的随迁子女预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吉水县县城厂矿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时,需提交户口本、合法用工合同、厂矿企业证明和务工3个月以上(时间截止今年公历5月份以前)的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民办学校预报名。民办学校预报名不受户籍、房产等限制,凡要求就读或转入民办学校的适龄学生, 628日 至 715日 家长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可以延伸到 830日 。  

五、几点规定  

(一)小学新生必须先登记、建籍,取得了学籍的新生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二)超过预报名截止时间,属于本学区户籍的学生,服从调剂安排的,于82829日到本学区学校登记,由教育体育局将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非县城居民户籍“随迁子女”逾期未报名登记者,一律不再接收。   

   (四)全县各校要严格根据有关要求,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吉水县教育体育局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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