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好老师应是一个富有人格魅力的人,应是学生思想的启蒙者、品德的培养者、身心健康的雕塑者。教育,具有神圣性,它是一份心灵事业。教师不仅是一个学识渊博者,他更应是一个人格高大、思想健正的人,一个以优美的生命品格和灵魂气质濡染孩子、影响其一生的人;老师应该是一个榜样——不是算术的、智商的、政治的,而是真正的生命榜样——人格的、学问的、品行的、心灵的!他不仅对知识不撒谎,还应对生命不撒谎,对理想和信仰不撒谎。他是孩子生命视野中的一盏“灯”,他的职责是照亮、是感染、是吸引孩子的目光,点燃其心灵。现实中常见的观念是把学生当作接受教育的被动者,忽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作用;重视对学生的现实状态的评价,忽视学生潜在状态、内在的积极性和发展的可能性;习惯于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去衡量要求学生,忽视学生的个别差异性。因此,教师在教学的观念更新上,突出的是要认识和关注学生的“主动性”、“潜在性”和“差异性”,只有这样,新型的、良好的师生关系的建立才有坚实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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